乡事委员会

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管的鄉村代表社團

乡事委员会(英语:Rural Committee),简称乡事会,是香港新界乡村咨询组织,合共有27个乡事委员会共同组成新界乡议局,是香港特区政府咨询新界民意的法定组织。乡事委员会每四年由村代表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并由执委会互选产生一名主席和最多两名副主席。27个乡村的乡事会主席为新界各所属行政区别区议会当然议员与乡议局当然执行委员,副主席为乡议局当然议员。

历史 编辑

1898年,英国清朝签署“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从此接收新界为期99年,在接收初期英方遭到新界原居民的反抗,新界六日战后,新界原居民败退,英方正式接管新界,将居民的土地拥有权由永业权变成承租权,居民亦由华籍转为英籍。1924年,乡议局的前身“新界农工商业研究总会”成立,该会的成立目的是为了反对《民田建屋补价条例》,不满新界农地转为屋地时要补地价。两年后的1926年,时香港总督金文泰将“新界农工商业研究总会”改组为乡议局,以改善政府与新界原居民的关系,港英政府又赋予乡议局更多权力,其工作主要以推动乡村福祉,促使同政务处保持联系,向政府反映新界乡民对政策的意见,在乡民与港府发生利益冲突时,代表乡民向港府进行交涉,此外,委员会还负责调解村民和家庭纠纷,倡办区内各项福利事业[1]

1959年,港英政府颁布《乡议局条例》,正式将乡议局纳入法定咨询机构,就新界事务向政府提供意见及捍卫新界居民的权益;1997年香港回归前起草的《基本法》第40条亦列明:“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保护。”进一步加强了乡议局在新界管治中的宪政地位[1]

2003年,香港立法会通过《村代表选举条例》,使新界村代表选举以“双村长制”进行(即“原居民代表”和“居民代表”),该条例理论上可使居住在新界乡村的原居民与非原居民代表皆有进入乡事委员会和乡议局的同等机会。2011 年4月,香港民间团体香港人权监察向立法会上书,指出时村代表选举仍被原居民垄断,于2011年的村代表选举中,总共1,358名村代表中只有152名非原居民代表,该团体认为原因是因为在“双村长制”下,原居民可以“原居民代表”和“居民代表”两个身份参选和投票,然而非原居民仅能够以“居民代表”身份参选和投票[2]

组织 编辑

现时新界有27个乡委会,该27个乡委会共同组成新界乡议局。乡事委员会每四年由村代表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并由执委会互选产生一名主席和最多两名副主席,并采用“双村长制”,即是分为产生居民代表议席及原居民代表议席,亦即“居民代表”和“原居民代表”,原居民村代表选举中选民人数为10.3万人,合共选出约1,400名村代表[1][3]

27个乡村的乡事会主席为新界各所属行政区别区议会当然议员与乡议局当然执行委员,副主席为乡议局当然议员。乡事委员会组成并没有到受到法例规管,各乡事委员会有章程去规范,而各会章程并不一致,因此村民不经选举仍可进身乡事委员会,而且可当上主席一职,乡事委员会主席更可成为区议会当然议员[1]

现任乡事委员会正副主席 编辑

下列是现任各区议会正副主席列表:

乡事委员会 主席 首副主席/第一副主席 副主席/次副主席/第二副主席
姓名 所属乡村 村代表类别 姓名 所属乡村 村代表类别 姓名 所属乡村 村代表类别
荃湾区 马湾 陈崇业 田寮 原居民代表 (只设一名副主席) 范树明
荃湾 邱锦平 关门口 原居民代表 傅振光 深井 原居民代表 孙华安 新村 原居民代表
屯门区 屯门 刘业强L# 龙鼓滩 原居民代表 陶锡源 青砖围 原居民代表 曾展雄 福亨村(上) 居民代表
元朗区 十八乡 程振明 水蕉新村 原居民代表 梁智峯 大棠 原居民代表 林盛兴 山贝 原居民代表
新田乡 文禄星 明德堂 原居民代表 黎志超 大生围 居民代表 文贵寿 仁寿围 原居民代表
厦村乡 邓善恒 锡降围 居民代表 邓焯伦 锡降村 原居民代表 邓永杰 厦村市 原居民代表
锦田 邓贺年 泰康围 居民代表 邓国丰 吉庆围 居民代表 邓霆钧 泰康围 居民代表
屏山乡 邓志强 坑尾村 原居民代表 林权 石埗村 居民代表 黄国荣 新庆村 原居民代表
八乡 郭永昌 莲花地 居民代表 邓志光 竹坑 原居民代表 黎永添 上村 原居民代表
北区 打鼓岭区 陈月明L^ 坪洋 居民代表 张天送 新屋岭 居民代表 易渭东 凤凰湖 原居民代表
上水区 侯志强 河上乡 原居民代表 侯荣光 燕岗村 居民代表 廖世鸿 上水乡 原居民代表
沙头角区 李冠洪 乌蛟腾 原居民代表 李炳华 下禾坑 原居民代表 曾玉安 梅子林 原居民代表
粉岭区 李国凤 高莆 居民代表 刘永安 军地 原居民代表 邓志佳 龙跃头 原居民代表
大埔区 大埔 林奕权 南华莆 原居民代表 陈笑权 下黄宜坳 原居民代表 张国栋 新围仔 原居民代表
西贡北约 李耀斌 林啤 西径 原居民代表 何志超 白沙澳 原居民代表
西贡区 坑口 刘启康 上洋 居民代表 刘运明 槟榔湾 居民代表 李健安 马游塘村 居民代表
西贡 王水生 山寮 原居民代表 张土胜 蚝涌 原居民代表 骆秀明 北港 原居民代表
沙田区 沙田 莫锦贵 大围村 原居民代表 李志麒 牛皮沙 原居民代表 张子贤 大水坑 居民代表
葵青区 青衣 陈志荣 涌美村 原居民代表 陈碧文 邓光荣 老屋村 原居民代表
离岛区 长洲 吴文杰 长洲 街坊代表 孔宪礼 长洲 街坊代表 黄辉民 长洲 街坊代表
南丫岛北段 温扬坚 大坪村 原居民代表 陈锦贵 北角旧村 原居民代表 周文基 榕树塱 原居民代表
南丫岛南段 周玉堂 榕树下 原居民代表 胡国光 索罟湾 居民代表 周国明
梅窝 黄文汉 白银乡 原居民代表 邹长福 大蚝 原居民代表 李国强 鹿地塘 居民代表
坪洲 黄汉权 坪洲 街坊代表 李文安 坪洲 街坊代表 曾纪洲 坪洲 街坊代表
大屿山南区 何进辉 贝澳新围 原居民代表 张莲寿 拾浪 原居民代表 何德辉 贝澳新围 居民代表
大澳 何绍基 䃟头 居民代表 苏光 大澳太平街(一) 居民代表 黄容根
东涌 黄秋萍^ 黄家围及龙井头 原居民代表 (只设一名副主席) 莫广源 莫家 原居民代表
注解
  • “▲”现任当区区议会民选议员
  • “L”现任立法会议员
  • “#”现任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
  • “^”女性代表

图片库 编辑

参考来源 编辑

  1. ^ 1.0 1.1 1.2 1.3 陈澔琳. 新界鄉議局──民主還是民粹?. 关键评论. 2016-09-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5). 
  2. ^ 邝智文. 《從「新界人」到「原居民」英治時期香港新界村民的身份建構》. 香港社会科学学报. 2018, (52): 39–72. 
  3. ^ 鄉議局架構圖. 新界乡议局. 2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