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斗争
一种存在于阶级社会的社会现象
阶级斗争,在马克思主义、自由意志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看来,是指阶级冲突。

1934年明尼阿波利斯市的工人阶级斗争

1978年3月南京市街头的“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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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克思和恩格斯而言,迄今为止所有存在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史。[1]马克思所说的阶级概念和血缘没有关系,也和上、中、下的社会阶层无关,而是指“经济地位”。他认为阶级归属是由自己和生产手段的关系决定。
阶级斗争理论也是毛泽东的主要思想观点,他把中国人划分成人民与阶级敌人两大阵营。他说:“人民是什么? 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中国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2]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后,将“以阶级斗争为纲”写入中共党章[3]。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4]。
参考文献编辑
- ^ 《共产党宣言》,1848年
- ^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
- ^ 【党章史话】九大党章: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党章.
- ^ 学习时报刊文 谈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 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