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过庭(1071年—1130年),本名扬庭,字宾王宋朝越州山阴县(今浙江省绍兴市)人,宋钦宗尚书左丞

宋哲宗绍圣进士,为澶州(治今河南濮阳教授,知中牟县,担任博士何执中侯蒙推荐他历任祠部员外郎吏部员外郎。任右司员外郎,出使辽国,返国后力劝宋徽宗注意边防。历任太常少卿、起居舍人。宣和二年(1120年),进中书舍人,才七日,转任礼部侍郎。是年十二月,担任御史中丞兼侍读,[1]不附大臣,弹劾蔡京王黼朱勔等,请求罢除御前使唤和岁进花果,陈过庭被贬海州团练副使,安置黄州。宋钦宗即位,重新担任御史中丞。金朝大军侵犯宋朝,制置使姚古拥兵不援太原府,过庭上书说姚古可杀之罪有七,朝廷诏令将姚古贬置岭南广州。陈过庭进尚书右丞中书侍郎。京城陷落,与折彦质出使两河,商讨割地事务,[2]被拘留于金人军中。建炎元年,移置显州(今辽宁北镇县),[3]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六月二十九日,病卒于显州。[4]开府仪同三司谥号忠肃

注释 编辑

  1. ^ 《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九:“以陈过庭为御史中丞。”《两浙名贤录》卷七小传:“陈过庭字宾王。累官吏部、右司员外郎。 历迁御史中丞兼侍读。”
  2. ^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二:“金人使八人入城,自此止宿都省或朝堂,不复宿都亭躁矣。差文武官各二十员,随金人军往两河交地。每州各一员,中书侍郎陈过庭为交地都提举。”又《宋史》卷二三《钦宗纪》:“丙寅,遣陈过庭、刘给使两河割地。”
  3. ^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赵子砥燕云录”:“奉使官中书侍郎陈过庭并文武官五十余员,并门下侍郎耿南仲、孙元在真定,丁未八月,遣诣燕山崇国寺安泊。至十月,国相粘罕到燕山,计议追呼出头,许其南归,无不懽呼。方行,备车促装,无复有指挥,并押赴显州。自旦至暮,方得行见粘罕,以烛从头至足炤之,令厚加养济。”
  4. ^ 《宋史》本传作燕山,误。

延伸阅读 编辑

[]

 宋史/卷353》,出自脱脱宋史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