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過庭(1071年—1130年),本名揚庭,字賓王宋朝越州山陰縣(今浙江省紹興市)人,宋欽宗尚書左丞

宋哲宗紹聖進士,為澶州(治今河南濮陽教授,知中牟縣,擔任博士何執中侯蒙推薦他歷任祠部員外郎吏部員外郎。任右司員外郎,出使遼國,返國後力勸宋徽宗注意邊防。歷任太常少卿、起居舍人。宣和二年(1120年),進中書舍人,才七日,轉任禮部侍郎。是年十二月,擔任御史中丞兼侍讀,[1]不附大臣,彈劾蔡京王黼朱勔等,請求罷除御前使喚和歲進花果,陳過庭被貶海州團練副使,安置黃州。宋欽宗即位,重新擔任御史中丞。金朝大軍侵犯宋朝,制置使姚古擁兵不援太原府,過庭上書說姚古可殺之罪有七,朝廷詔令將姚古貶置嶺南廣州。陳過庭進尚書右丞中書侍郎。京城陷落,與折彥質出使兩河,商討割地事務,[2]被拘留於金人軍中。建炎元年,移置顯州(今遼寧北鎮縣),[3]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六月二十九日,病卒於顯州。[4]開府儀同三司諡號忠肅

註釋 編輯

  1. ^ 《九朝編年備要》卷二九:「以陳過庭為御史中丞。」《兩浙名賢錄》卷七小傳:「陳過庭字賓王。累官吏部、右司員外郎。 歷遷御史中丞兼侍讀。」
  2. ^ 三朝北盟會編》卷七二:「金人使八人入城,自此止宿都省或朝堂,不復宿都亭躁矣。差文武官各二十員,隨金人軍往兩河交地。每州各一員,中書侍郎陳過庭為交地都提舉。」又《宋史》卷二三《欽宗紀》:「丙寅,遣陳過庭、劉給使兩河割地。」
  3. ^ 《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八「趙子砥燕雲錄」:「奉使官中書侍郎陳過庭並文武官五十餘員,並門下侍郎耿南仲、孫元在真定,丁未八月,遣詣燕山崇國寺安泊。至十月,國相粘罕到燕山,計議追呼出頭,許其南歸,無不懽呼。方行,備車促裝,無復有指揮,並押赴顯州。自旦至暮,方得行見粘罕,以燭從頭至足炤之,令厚加養濟。」
  4. ^ 《宋史》本傳作燕山,誤。

延伸閱讀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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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353》,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