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四大传统节日

(重定向自除清盂九

北洋政府所订的汉族四大传统节日,或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汉族四大传统节日[1]中国传统四大节日,在各地意义不同。一般是指汉族传统会全家团聚共度的4个节日:春节农历新年)、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但也有加入重阳节作为五大节日。[2][3]

春夏秋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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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时代大总统袁世凯把四季的主要节日,定为“四节”,即:新春(春节)、端午节(夏节)、中秋节(秋节)、冬至(冬节)。[4]

内务部民治司第一科呈 大总统 总长 朱启钤(盖章)

事由:呈拟规定四节

为呈请事,窃自新邦肇造,阳历纪元所以利国际之交通,定会计之年度,允宜垂为令甲,昭示来兹,但乘时布令,当循世界之大同,而通俗宜民,应从社会之习惯。故日本维新以来,改正历法,推行以渐,民间风俗之所关系,悉属因仍未改,春秋佳日,举国嬉嬉,或修祓禊,或隆报飨,岁时景物,犹见唐风,良以征引故事,点缀承平,不但为经济之节宣,且可助精神之活泼。我国旧俗,每于四时令节,游观祈献,比户同风,固由作息之常情,亦关人民之生计。本部风俗,衡度民时,以为对于此类习惯,警察官吏未便加以干涉,即应明白规定,俾有率循。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夏节中秋秋节冬至冬节。凡我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日,本部为顺从民意起见,是否有当?理合呈请 大总统鉴核施行。谨呈

大总统 内务总长

中华民国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袁大总统批曰:“据呈已悉,应即照准,此批”。

而后,内务部将此令颁行全国。

内务部训令第 号(另令顺天府尹步军统领警察厅类同) 中华民国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令各省民政长,

新邦肇造,阳历纪元所以利交通而便会计,允宜垂为令甲,其四时令节,关于社会风俗人民生计,本部衡度民时,对于此类习惯,未便干涉,呈明大总统:以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日,以顺民意,而从习惯等因,奉 大总统批:“据呈已悉,应即照准,此批”。奉此,除电知外,合行抄录原呈,令行该民政查照,并转行各机关知悉,此令。

除清盂九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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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民众过的四大节日,还有传统祭祖除清盂九四大节日,即除夕(春节)、清明节(扫墓节)、盂兰节(中元节)、九九节[5](重阳节),这四者合称四大节日[6][7]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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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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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華民国汉族四大传统节日. 中文百科在线. [2016-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20). 
  2. ^ 中国四大传统节日. 百鸣. [2016-06-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8). 
  3. ^ 华人三大节日之一 你不可不知的端午节由来!
  4. ^ 民国内务部档案.1914年
  5. ^ 节日之《重阳节》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7-09-26.
  6. ^ 清明節的緣起. [2014-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07). 
  7. ^ 你知道中国传统祭祖四大节日是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