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对于有能力行使雷法的资深道士的一种尊称。雷法道教声称可以召唤风雷,降妖伏魔,祈晴雨、止涝旱的一种法术。该法将内丹符箓、咒术融为一体,既讲存思、存神、内丹修炼,又讲祈禳斋醮、符箓咒法,是道教诸方术的融合体。关于行使雷法的资深道士,被尊称为法官[1]

雷法的法官根据天人感应的思想,认为人可以感通天地,影响自然。《道法会元》卷一《法序》说:“了一心而通万法,则万法无不聚于一心,返万法而照一心,则一心无不定于万法。”认为只要行法者有很深的内炼工夫,就可召唤风雷,祈晴雨。

法派延流 编辑

在众多的道教流派中,对道教雷法的形成及发展,以神霄派清微派的贡献最为显著。北宋以来,由于众多道门人士的倡导,雷法一度盛行天下,成为道教法术的代表。其法主要载于《道法会元》、《清微丹诀》、《法海遗珠》等书中。

蒙元时全真教亦继承了雷法,如丘处机再传弟子刘志贞、李志常弟子高志条都擅行雷法。全真教永乐宫三清殿都壁画了雷部诸神。[2]

修炼过程 编辑

不论何派雷法,均以内炼为本、外用为末。雷霆起于五行,“人能聚五行之气为五雷,则雷法乃先天之道,雷神乃在我之神。”雷法行持,有立极之说,即无极太极。无极为原始状态,先天一气由无极而动,生为太极,才可发用,此即丹气充盈、动而致用。各派雷法都有自己的特点。神霄派天乙门雷法的修炼,分为三个步骤,即:“五雷邪法”、“五雷正法”、“五雷道法”,统称为“五雷法”。天乙门修雷法之初,先从邪法起修,因法本无正邪之分,关键在于掌握法的人如何运用。修“五雷邪法”时,修者的性格脾气变得古怪异常;邪法修好后,开始修“五雷正法”,修此法时,人的脾气变得异常爆烈;正法修好后,修习“五雷道法”,此时,人的性格变得平淡而祥和。这个过程,即是“以邪入正,以正修道,以道合真”的过程。雷法道士声称雷法之所以能“以我之真气合天地之造化”,“嘘为云雨,嘻为雷霆”,在于平时善“养浩然之气”与内丹修炼。

类似论说 编辑

道教中符箓、雷法等与现代气功外气作用有一些相似。

注释 编辑

  1. ^ 《天皇至道太淸玉册》 汉张道陵始有驱雷役鬼之事,行其法者,曰法官。
  2. ^ 景安宁:《道教全真派宫观、造像与祖师》(北京:中华书局,2012),页334。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