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核能发电站

位於臺灣新北市貢寮區的核能發電廠

龙门核能发电站是位于台湾新北市贡寮区核能发电站,因所在地名“龙门”而得名,由台湾电力公司兴建营运,为台湾第4座核能发电站,故原名第四核能发电站,2009年4月8日改为现名,其原名简称“核四”、“核四厂”较为常用。厂址规划可供6部核能发电机组使用,现有2部发电量各1350百万瓦特(MW)之进步型沸水式反应堆(ABWR)[2],该型反应堆为通用电气日立(通用电气日立核能)合作设计日立制造之第三代核反应堆,为日本以外第1个使用该反应堆设计的新一代核能发电站。自2014年因争议开始封存,随着核四商转公投不通过,台电预计未来将拆除核能发电站,并计划在原地改建成火力发电厂[3]

龙门核能发电站
地图
国家/地区 中华民国
位置新北市贡寮区龙门里研海街62号
坐标25°02′18″N 121°55′27″E / 25.038328°N 121.924115°E / 25.038328; 121.924115
现况封存
始建日期1999年3月17日
建造费用法定预算:新台币263,973,140,000元(2,639亿,89亿美元
投资总额:新台币293,655,905,000元(2,936亿,100亿美元
400亿新台币追加预算等。[1]
持有单位台湾电力公司
运营单位台湾电力公司核能火力发电工程处龙门施工处
时任前厂长 王伯辉
台电核能发电处长许永辉
建造者新亚建设、中鼎工程、台湾电力公司
核电站
反应堆类型进步型沸水式反应堆(ABWR)
反应堆供应商 美国通用电气
总额定容量2,700MW
发电概况
额定容量2,700MW
(本信息框数据截至2013年10月)

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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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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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建中的核四

龙门电厂的兴建,在1980年5月提出,选定厂址在台北县贡寮乡(今新北市贡寮区),在1982年至1986年的总预算中也编列新台币110亿元,并执行31亿余元[4]。但由于贡寮居民强烈反对,所以1985年5月时任中华民国行政院院长俞国华指示中华民国经济部台湾电力公司:“加强民众沟通,暂缓核四兴建”。1986年发生切尔诺贝利事件,全球各地反核声浪不断,加上当时台湾用电成长趋缓,时任中华民国总统蒋经国指示暂缓兴建,同年7月尚未执行的新台币79亿预算也遭中华民国立法院冻结。

1992年,立法院预算委员会通过解冻核四预算案,龙门电厂开始后续规划兴建,1994年5月22日贡寮乡自行举行核四公投,开票结果不同意兴建者占96%以上。1995年、1996年立法院分别通过核四预算1,126亿余元。1998年5月24日,立法院通过“立刻废止所有核能电厂之兴建计划,刻正进行之建厂工程应即停工善后,并停止动支任何相关预算且缴回国库”之决议。行政院随即于6月12日提出覆议案。10月18日,在民主进步党新党党团缺席下,覆议案获得通过。

1999年3月17日,核四厂正式动工。

反应堆 反应堆型 输出功率 反应堆厂商 围阻体型式 备注
一号机 进步型沸水式 1350MW 通用电气日立核能 钢筋强化混凝土型 尚未商转
二号机 进步型沸水式 1350MW 通用电气日立核能 钢筋强化混凝土型 尚未商转

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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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结果,由民主进步党首次轮替执政,5月20日民主进步党籍总统陈水扁指示“核四再评估”,经济部部长林信义召开“核四再评估会议”,暂缓核四工程各项采购与工程招标[5][6][7],行政院院长唐飞因主张续建核四,与总统陈水扁立场不同,2000年10月16日以健康不佳为由请辞获准[8],行政院长由张俊雄继任。

总统陈水扁为了寻求立法院多数泛蓝政党的支持,在10月分别会晤了亲民党党主席宋楚瑜[9]、新党全委会召集人郝龙斌[10]、以及中国国民党党主席连战[11],然而在和连战会谈结束后半小时,行政院长张俊雄宣布将不继续执行由立法院通过的核四兴建预算案,此举引起轩然大波,在野的泛蓝立法委员认为陈水扁对在野党失信,提案罢免总统,并提案通过移请监察院弹劾行政院[12],行政院也在后续声请司法院大法官释宪[13],期望解决核四停工的争议。

司法院释字第520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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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院有其民意基础,立法院亦有其民意基础,故两院并无优劣,两院之僵局应透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立法院可对行政院院长提出不信任案处理。
    2001年1月15日,司法院的大法官作出释字第520号解释文[14],解释文说明:“核四停建属于国家重要政策的变更,行政院应向立法院提出报告并备质询,立法院亦有听取的义务。立法院作成反对或其他决议,应视决议的内容,由各有关机关协商解决方案,或根据宪法机制选择适当途径解决僵局”,大法官认为行政院有自身之民意基础(“民主政治为民意政治,总统或立法委员任期届满即应改选,乃实现民意政治之途径。总统候选人于竞选时提出政见,获选民支持而当选,自得推行其竞选时之承诺,从而总统经由其任命之行政院院长,变更先前存在,与其政见未洽之施政方针或政策,毋迺政党政治之常态。”),立法院亦有自身之民意基础(“在代议民主之宪政制度下,立法机关所具有审议预算权限,不仅系以民意代表之立场监督财政支出、减轻国民赋税负担,抑且经由预算之审议,实现参与国家政策及施政计划之形成”)。故两机关发生冲突时,应透过协商方式解决冲突,如协商不成,应透过宪法所提供解决僵局之机制(如:不信任案)解决冲突。
  2. 政院与立院均未遵守相关的宪法程序规范
    而本件核能电厂停建案中,行政院未事先向立法院提出报告而片面宣布停建核四,与宪法规定不符(“基于本件核能电厂之兴建对储备能源、环境生态、产业关连之影响,并考量经费支出之庞大,以及一旦停止执行善后处理之复杂性,应认系属国家重要政策之变更,即两院代表到院陈述时对此亦无歧见。是本件所关核能电厂预算案自拟编、先前之停止执行,以迄再执行之覆议,既均经立法院参与或决议,则再次停止执行,立法机关自亦有参与或决议之相同机会”);大法官亦认为立法院并未邀请行政院长及部会首长至立法院进行报告,反而直接杯葛行政院,此种行使职权之方式与宪法规定不符(“立法委员亦得主动依同条第二项决议邀请行政院院长或部会首长提出报告并备质询。上开报告因情况紧急或不能于事前预知者外,均应于事前为之。本件停止预算之执行,已涉国家重要政策之变更而未按上述程序处理,自有瑕疵,相关机关未依其行使职权之程序通知有关首长到院报告,而采取杯葛手段,亦非维护宪政运作正常处置之道”)。
  3. 就国家重大政策,政院与立院应透过协商解僵局;如协商不成,可透过不信任案,直接诉诸全新民意,解决僵局。
    大法官最后指示了相关程序应如何进行,即行政院应向立法院就核能电厂的兴建事项提出报告,立法院听取报告后,如多数委员支持行政院,行政院自可停止兴建核能电厂。如多数委员反对行政院,则行政院可以选择继续兴建核能电厂;或是行政院长无法实现总统托付而选择辞职;或是行政院继续秉持其民意基础坚持不兴建,此时立法院可提出不信任案,同时令行政院长去职及立法委员全数重新改选,透过新的立法委员选举结果由全新民意决定核能电厂是否继续兴建(“行政院院长或有关部会首长...向立法院提出报告之后,若获多数立法委员之支持,基于代议民主之宪政原理,自可贯彻其政策之实施。若立法院于听取报告后作成反对或其他决议,...行政院同意接受立法院多数意见继续执行法定预算,或由行政院与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达成解决方案。于不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时,各有关机关应循宪法现有机制为适当之处理,诸如:行政院院长以重要政策或施政方针未获立法院支持,其施政欠缺民主正当性又无从实现总统之付托,自行辞职以示负责”、“立法院...对行政院院长提出不信任案,使其去职,不信任案一旦通过,立法院可能遭受解散,则朝野党派正可借此改选机会,直接诉诸民意,此亦为代议民主制度下解决重大政治冲突习见之途径”)。

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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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释文公布后,1月30日,时任立法委员郑永金等91人提动议案。最终以135:70的比数表决通过决议:立法院依大法官会议所作第520号之解释意旨,再予确认核能四厂预算具有法定预算效力。反对行政院迳予停止核能四厂兴建之决定;行政院应继续执行相关预算,立即复工续建核能四厂。同年1月30日立法院召开临时会,听取行政院院长张俊雄报告,31日立法院作成核四立即复工的决议,但行政院对此项立法院决议并不接受。在此僵局下,行政院面临法定预算执行以及钜额违约金(约数百亿,不包含后续电价调涨的部分[15])的双重压力;立法院也面临不愿依释字520号提出不信任案使得全数委员遭改选的压力,于是行政院与立法院多次协商,最后在2月13日由时任行政院院长张俊雄与立法院院长王金平签署协议书,达成核四复工协议,立法院同时收回总统罢免案。

2001年2月14日,行政院正式宣布第四核能发电站工程复工。

后续兴建与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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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电在吸收了部分停工的损失后[16],继续进行龙门电厂兴建工程,然根据台电事后内部资料估算,损失指出,核四停建总损失金额高达1,350亿元,若再加计工程费追加848亿元,合计约2,200亿元。后续又因复工需要重新招标、原物料大涨等因素下,多次追加预算以及延后完工时间:

  • 2002年6月,行政院同意延后商转2年。
  • 2004年12月24日,原能会同意建厂执照延后到2010年12月31日(第一次申请延展)[17]
  • 2006年3月9日,经济部呈交行政院文件指出核四追加预算规模约543亿余元,包括13项细目:美元汇率因素为187亿余元、涨价准备金156亿余元、复工修约137亿余元、利息减少87亿余元、保警费增加25亿余元、委托调查研究费21亿余元、增购土地14亿余元、渔业权补偿及公益捐助13亿余元等。核四工程自1982年至2005年,已获立法院通过预算数为1,436亿元,核四工程至今年1月已执行1,404亿余元,契约应付365亿元、即将决标69亿元,合计1,838亿元,目前总额仅剩50亿元可继续办理发包工程,预估仅能执行至2006年5月底止。台电公司在1月10日依行政院经建会审查意见,并纳入工期展延三年的影响因素,预估增加金额为543亿元,投资总额增加为2,431亿余元。核四工程至2006年1月底止,累计实际进度为64.30%,较预定进度89.48%,落后25.18%。[18]
  •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福岛核灾,许多国家开始检视核能发电政策,台湾社会也开始关注核四问题。同年6月13日,立法院审查100年度总预算附属单位营业及非营业部分预算案,其中包含核四140亿追加预算。在国民党团人数优势之下,民进党提案全数遭到否决,通过140亿追加预算。[19][20][21][22]同时通过的国民党所提的对案,要求审慎办理包括耐震及防海啸能力在内的核能安全总体检,核四也应经管制机关审查同意后,才能运转发电。[23],绿色公民行动联盟发起一串反核行动,制作图片版懒人包,多团体表示台湾没有缺电危机,核四问题再次成为各方角力,民间反核声浪越来越高涨。
  • 2013年2月25日,行政院长江宜桦宣布,核四是否续建由公民投票决定[24],国民党团书记长赖士葆表示,核四公投要和政治脱钩,盼8月就能进行公投,[25]但后续在政治角力下并没有进行。之后核四厂开始进行运转前各项安检工作。
  • 2013年2月25日,民主进步党立法委员郑丽君召开“核四停建、不会缺电”记者会,表示台电严重隐匿资讯涉嫌藏电,表示不要核电不会缺电,不要恐吓人民[26],引起社会热议。
  • 2013年3月8日,由柯一正跟戴立忍等人号召发动“我是人我反核”运动,表示台湾不用核电不仅没有缺电的危险,也可以避免核灾。后来“我是人我反核”就变成反核团体诉诸的一句名言。
  • 2013年4月2日,经济部筹组的强化安全检测小组正式运作,由前原能会核四安全监督委员会委员林宗尧主持。强化安全检测小组由核一、核二、核三厂各抽调十五人,共四十五名台电资深工程师,加上美商通用电气十二位专业技师、未来接手运转业务的台电核四厂人员四十名到五十名,以及国际验证单位世界核电站协会英语World Association of Nuclear Operators(WANO)与美国核能管理委员会(NRC)约二十位,合计百余人。预计自5月2日起,重新进行检测,为期至少半年。[27][28][29][30]
  • 2013年6月17日,台湾电力公司世界核电站协会英语World Association of Nuclear Operators(WANO)前往核四厂支援进行“运转前测试特别评估”,WANO专家已于当天正式进驻。[31]
  • 2013年8月29日,世界核电站协会英语World Association of Nuclear Operators(WANO)东京中心派遣专家小组至核四厂进行“试运转测试支援任务”第一阶段完成,专家群除肯定核四厂因应日本福岛核灾成果外,也提醒应持续强化人员训练。强化安检小组自5月初起开始执行系统再检视,至8月25日止,核四厂126个系统共已执行118个系统再检视,其中完成通过者有77个系统,需澄清改善者41个系统。安检小组也自6月初起开始执行系统测试再验证,测试再验证程序书共231份,目前已审核通过134份;另已依59份程序书通过测试再验证,其余均依计划陆续进行。[32][33]
  • 2013年11月15日,欧盟欧洲核能安全管制机构(ENSREG)所作的同侪审查确认,台湾核电站所使用的安全标准与国际上的最新标准相同。另建议增强海啸防护墙高度和更新地震和洪水风险评估的方式。[34][35]
  • 2014年11月4日,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委托清华大学评估核四厂严重事故燃料风险,该研究评估采用Fortran 90编程语言撰写的三维几何模型TRACE程式,配合图形化程式SNAP(Symbolic Nuclear Analysis Program)界面模组模拟核四厂进行评估,当发生如福岛核灾等不可预期天然灾害时,ATWS抑制反应系统是否能让核四厂反应堆与燃料棒等组件达到安全停机,以论文假设全炉燃料棒仍可保持完整,但在热通道的燃料棒温度较高会有毁损疑虑。[36]

核四封存与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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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4月15日,民进党前主席林义雄宣布将以无限期绝食的方式呼吁政府停止核四。
  • 2014年4月28日,行政院长江宜桦为了化解民众疑虑,宣布核四封存[37],在安检完成后,不放置燃料棒、不运转,日后启用核四,必须经公投决定。经过后续的封存作业,核四厂于2015年7月1日开始进入为期3年的封存状态[38]
  • 2017年12年10日,台电有意拆除核四本体,在原地改建成火力发电厂,并将燃料棒运去美国贩卖。当地里长也证实台电的确有去拜会。[3]
  • 2018年3月15日,台电宣布将把现有的1744束燃料棒,规划未来3年分8批陆续运离,预计可于2020年底前可拆解[39]。等送回原厂后,已斥资5.8亿委由美国燃料制造厂商全球核燃料公司(Global Nuclear Fuel (GNF))拆解成燃料棒半成品,等待台电于2022年前找到买主,当初购入价格为80亿元[40]
  • 2018年12月3日,台电总经理锺炳利表示,暂时停止燃料棒外送计划。[41]
  • 2019年6月3日,台电主管说明,去年总共外运2批共400束核燃料棒。但台电无法证实今年是否会再送出3批、明年再送出最后3批,但台电确定将于2020年底前全数运至美国通用电气,由原厂异地封存。[42]
  • 2021年3月28日,最后一批120束的核燃料棒将返回美国。[43]

2021核四商转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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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告[44],由黄士修于今年3月4日提出的“您是否同意核四启封商转发电?”公民投票,符合规定连署人数30万7903人,已达到公投成案门槛,本案将提交委员会审议、程序完备后公告成案。

2019年12月13日,核四商转公投经黄士修领衔并连署达门槛后,经户政查对及中选会审议后成为第17案全国性公民投票[45]。预定2021年8月28日再举办。

2021年7月2日,中选会主委李进勇宣布,原定8月28日举行的公民投票,因受疫情影响,改定12月18日投票。[46]

2021年12月18日,核四商转公投,同意票数3,804,755(19.19%)、不同意票数4,262,451(21.50%),因有效同意票达投票权人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结果为不通过。且二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重行提出公民投票案提案。

相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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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护台湾联盟反核四绝食静坐

拼装车与设备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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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室丧失厂外交流电源全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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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9日,当日14时21分进行系统试运转测试时,厂外电源 345kV 开关场断路器编号 3520 及 3530 异常跳脱,造成供电给1号机运转中之设备,丧失来自 345kV 之电源供给,因另一外电来源(161kV 系统)正在执行电驿数字化更新工程及大修作业而无法供电,以致造成厂内相关中压总线失电,并使得运转及测试中之设备丧失电源停止运转,惟此时主控制室因有蓄电池供电,故仍可维持操作与监视系统状态的功能。本次事件发生后,经龙门电厂运转及维护部门人员查证事件前各项运转参数,以及检查现场各种保护电驿的状态,初步判定造成断路器跳脱之主变压器 B 相高油温信号是假信号,并非主变压器真正出现问题而跳脱断路器,故于当日晚间21时8分开始执行恢复 345kV 电源的操作。但在电厂恢复变压器运作之加压过程中,现场人员发现主变压器 C 相电缆头处有闪络(火花)产生,为保护设备及经电厂主管及保守决策下,主控制室运转员手动将开关场断路器打开于晚间22时55分停止变压器加压作业。此时因考量直流蓄电池的容量(约8小时)无法长期供应主控制室仪控设备操作,故于次日(7 月10日)凌晨陆续将仪控系统、不断电系统、及直流系统停机,等待 345kV 恢复加压后再次使用。

7月10日台电公司召集公司内综合施工处、修护处、龙门电厂及厂家 J-Power 等单位会同检查后,判断主变压器 C 相电缆头处之火花系因加压时变压器涌入电流(inrush current),感应电压至保护罩支撑螺丝,在靠近铁构处产生电弧所出现的闪络,但并不会影响变压器安全。故电厂人员于同日晚间20时52分再度投入断路器,恢复 345kV 外电供给厂房电力后,再将机组内不同电压等级总线依序受电,于电力电源与仪用电源皆恢复正常且确认主控制室监控系统功能正常后,再依序逐步起动各系统设备,龙门电厂1号机于7月11日下午恢复丧失外电前之运转状态。[47]

质疑核四为拼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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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学中,系统整合是指将次系统各元件汇整、塑造成为单一系统的的过程,在过程中,需要保证所有次系统的功能,都能在这个单一系统下运作顺利。

2011年2月24日,商业周刊报导,核四反应堆为美国设计,日本制造,台湾安装的拼装车[48]。台电回应龙门电厂之核反应堆为进步型沸水式反应堆(ABWR),由美国通用电气开发设计,因该型反应堆壁较厚,须以整体锻造方式制造,当时全世界工业界只有日本日立及东芝两家公司有能力承制,故由通用电气委托日本日立及东芝两家公司制造,其制造的能力、实绩及品质可达设计规范与要求[49][50]。实际上不管火力、核能电厂,因工程庞大,皆会由不同厂商提供设备来进行建造[51]。而负责核四电厂配套系统设计与全厂设计界面整合工作的石威公司,系因财务问题声请破产保护,而由Shaw集团并购后成立石威公司接续执行相关工作。但由于Shaw集团接手后频频要求台电修约,考量石威公司进度落后,且对于施工需求的配合度不高,无法满足台电的需求。于是考量石威公司所负责的电厂配套系统的设计工作已大部分完成,界面整合与配合施工需求的设计修改与调整工作不宜再拖延,所以在96年与石威公司终止契约并另外委聘国内益鼎公司与美商URS公司接手进行后续的工作。

2013年11月15日,欧盟与欧洲核能安全管制机构(ENSREG)所作的同侪审查确认,台湾核电站所使用的安全标准与国际上的最新标准相同。

面对2021年12月18日的公投,民进党开2100场大小场说明会[52],其中副总统赖清德在10月31日于屏东公投说明会评论核四重启一案,赖清德表示,核安关系到台湾人民的安全,应该审慎视之。他以游览车比拟核四厂,“游览车车龄超过 12 年都不能载客人,核四厂已经 22 年了耶!”,并指核四厂不只是古董还是拼装车,他强调核四重启,台湾绝对会受害[53]。副秘书长林飞帆于11月21日表示说核四用了日式核电站的厂房结构,里面却装了美式的反应堆,发包和施工过程就像“拼装车”[54]

2021年11月13日,清华大学原子科学院院长李敏指出,就像去买日本TOYOTA原厂的车,里面也有很多设备、零件是台湾制造的,现在是一个分工的时代,不同厂商有不同专业,从40年前建核一、核二、核三时,很多设备都是来自不同厂商,因为不同厂商各有专业,“所以它绝对不是一个拼装车”,波音747里面很多设备也是台湾制造。[55]

2021年11月17日,核四前厂长王伯辉透过脸书公开表示,“核四绝对不是拼装车,而是一组针对系统安全与发电效能整合的有效发电机组”,胜过国内所有工程;核四工程的严谨,对施工要求,文件还有测试数据,都胜过国内所有工程,“这些事实只有我们在亲自执行的人才知道的”。 [56]

2021年11月21日,台电核能发电处处长许永辉接受媒体专访时透露,支持核四的朋友常说“拼装本身不是问题”,也说没有核安疑虑,但核四厂复杂程度与安全要求远超过一般工业产品,核四缺乏整合经验,产生设计、施工与系统间的扞格冲突,种下试运转测试长达七年,仍难以过关的真正原因。[57]

2021年11月21日,当年核四安检专家监督小组成员之一、前美国联邦爱迪生电力公司核电专业工程师蔡维纲,接受中国时报专访表示,当年的安检报告与试运转测试报告结论都很正面,不了解为何许永辉处长在公投说明会发表时前后不一致,“当年可以,现在不可以”?对于“拼装车”质疑,蔡维纲说,就像奔驰车零件,并非都是德国,也来自很多不同国家,这很正常。他回忆在核四那段时间,当时有个紧急重水注入反应堆的测试,数值只是稍微低一点,不影响堆芯温度,台电仍送回英格兰检查,非常注重细节。[58]

宝特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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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6日,绿色消费者基金会董事长方俭投书媒体,直指核四工程中围阻体上有工人于灌浆时顺手丢入的宝特瓶,以及剪力墙钢筋被截断但并未打掉重做等等问题。依照土木专家王伟民的看法,钢筋一旦外露就“完全没有用处了”。[59][60]

台电对于相关报导则强调系单一个案,以行政院原能会核能管制处2007年4、5月的《核四厂建厂管制现况》报告为证,指宝特瓶与钢筋等缺陷由原能会分别于2007年4月与5月发现,台电随后已改进。且已于2007年10月23日准予结案。至于报载“混凝土拆模后提不出检验纪录”,台电强调,混凝土浇置施工拆模后收尾工作,系以陆续提出检验方式办理,因此170件拆模检验及80件养护检验系陆续提出,均已完成检验合格结案。[61][62][63][64] 围阻体工程亦已于2013年完成压力测试,将内部加压至4大气压力以上来测试结构的稳固性,模拟事故发生时围阻体的强度,也成功通过。 但除了围阻体工程等,其他试运转测试皆未通过:原能会审查核四1号机相关安全与重要系统187份测试报告,截至2017年4月20日原能会停止审查前,仅同意155份,另32份因厂家未认证、安全未厘清、及原厂测试不完全遭退回。

建造过程变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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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核四安全监督委员林宗尧于2011年7月发表《核四论》[65],认为台电未采“统包后监督”而想要“结合经验薄弱之顾问公司共同设计,并自行采购设备,独立施工及试运转”,是让核四不安全的主因。核能管制处则提出回应,该会于98年2月同意台电公司依该原则提出之“核四工程设计修改作业暂行措施”,此一暂行措施于98年11月间停止适用。而后在98年11月后,台电公司已不得再依暂行措施执行设计修改作业,且99年3月后更无无法依规定程序办理核四工程设计修改之窒碍难行理由及困境,故自应由美商通用电气等设计权责机构执行实质之设计/修改作业,其则回复业主审查之功能角色,然而该会在99年11月下旬接获台电公司仍疑似有自办安全有关设计修改案之行为,于99年12月及100年1月间展开查证作业,并于确认台电公司确有再犯径行变更设计之行为且仍未改正后,除已依规定展开裁处程序及要求台电公司针对龙门(核四)工程有关设计修改作业提出说明,并对于台电公司自办之案件,要求须确实送有关设计权责机构重新审核以确保全厂设计之安全及正确,亦要求台电公司于初次燃料装填前,须经各设计权责机构执行现场确认(Walk down)与施工后设计验证(Reconciliation)等作业,以再次确认施工与设计之一致性及完整性 [66]

监察院相关纠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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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年1月10日,中船及台电于核四厂一号机反应堆工程未落实监督及检验,导致反应堆基座施工长期偷工减料,更导致焊道发生裂纹。监察委员提案弹劾中船公司总经理江元璋及台电核能火力发电工程处长吕学义等十二人。最后江元璋遭申诫、吕学义不处分。[67]
  • 2011年6月8日,监察委员提案纠正台电公司驻工地设计办公室自2007年初起,自行办理之设计变案件高达1,500余件,且多已施作完成。[68]于2013年3月14日台电新闻稿表示自行变更设计修改共1,536项,经全数送请通用电气审查后,其中仅46项需进一步补强,台电公司已依通用电气之设计图,将其中40件施作完成,且依既定品质、品保程序完成检验并结案,其余6件,将于近期施作。[69]
  • 2011年7月12日,监察委员提案弹劾台电核能火力发电工程处副研究员周吉村,于2006年1月13日后续混凝土采购案,利用职务机会收受厂商贿赂。[67]
  • 2011年7月19日,监察委员提案纠正台电办理核四混凝土采购案,于2004年8月17日调查已经得知工程所需混凝土数量不足,却未及早办理采购作业延迟至2005年7月21日始办,复曲解法令,误以限制性招标办理发包作业。[67]
  • 2012年3月20日,监察委员提案纠正行政院、经济部和台电。2000年10月27日行政院贸然宣布停建进度已达33.81%之核四工程,核四工程未能采统包方式办理,亦未有总顾问协助整合复杂之施工界面,导致工期延宕、预算追加、钜额损失及品质安全疑虑等情事,其工期至少增加44个月,且损失高达1,870亿元。又经济部对于台电公司三度函询核四停建相关疑义,却一再模糊虚应,恝置所属无所适从。另台电公司为迎合上意,未待上级正式函示或召开董事会应变,即由公司高层仅以口谕方式擅为传达停建核四,并仓促发函指示厂商不限期暂停契约执行。[67]
  • 2019年12月11日,监察院纠正核四1号机移用2号机设备,建议易损坏或重要关键零组件均需备齐,并确保料件商源无虞,避免影响供电,经济部回应,目前1、2号机确实都有缺料,将督促改善;台电则说会虚心检讨并着手改进,而这些建议,台电认为核四已封存,要谈重启困难重重。至于核四重启公投达到成案门槛,经济部、台电皆表示尊重,但关键议题仍是核废料无处去。经济部指出,核四封存后,由于部分系统需要维持运转,所以1号机仍有陆续有设备跟组件故障,因而产生缺料。目前,1号机和2号机都有缺料。在监察院约询台电公司后,台电公司曾经就这些缺料及设备,向相关厂商询价,除了少数单项零组件外,厂商大多表示因人力及资讯不足等技术困难,现阶段连报价都无法提供。[70]

渎职与弊案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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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11月18日,在核四商转公投第二场意见发表会上,台电核能发电处长许永辉称:“核四厂从设计、采购、施工,到事故处理上有很多先天不良的问题”。针对此一说法,网友留言评论:“知道有问题还给过?当初盖章的都是共犯”。[71]第三场意见发表会上,黄士修表示,他已向台北地检署控告台电核能发电处处长许永辉触犯刑法伪造文书、渎职。[72]

S断层与周边断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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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附近海域的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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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日中央地质调查所“核四厂区附近海域地质资料讨论会[来源请求]”收集近年学界业界资料,邀集专家学者,重新检视核四海域调查资料,会议决议:

  1. 海域的F4、F5、F6、F7、F8等断层应为活动断层,F2断层不排除为活动断层。
  2. F4(包含线型 10a,10b,10c)、F7、F8 等断层可连为一条断层,F2 断层不排除与 F4、 F7、F8 等断层连结。

台电依决议估算断层总长为 93.9公里。

地调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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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6日,经济部中央地调所发出声明,指2013年的核四地质报告,确实推论过下方S断层已4万3500年没有活动过。 地调所下午回应,表示2013年经济部责成地调所,对台电当时正在进行的二项核四地质调查委托案进行检核评议。该所邀集地质、地震及防灾等领域专家组成“核四地质调查检核评议小组”,后续补充建议,然后提出“核四地质调查安全评估报告”。

根据该报告,确认核四厂址下方确实有一条断层存在,称为“S断层”,断层具有明显的连续性与延伸性,至少南北向延伸约2公里,经现有证据显示为一左移断层构造。当时依据S断层并未扰动到上覆冲积层的特征,与3个定年结果,推论S断层至少4万3500年没有活动过,非美国核能管制委员会(USNRC)所定义的3万5000 年能动断层。

2013年“核四地质调查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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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厂址S断层钻探样本之年代判定,审查意见如下[73]:

审查意见与答复
审查委员审查意见 经济部答复说明
有关厂址 S 断层之钻探所获得老于 43,000 年之样本,并非在破碎带上所采之样本,此一年代只能显示含有此一钻探物质之沉积年代,而并没有明确的证据显示断层活动老于 43,000 年,而于最近没有活动,建议对前述问题加以说明。 为了解 S 断层之活动性,台电公司已于 S 断层两侧使用密集排钻进行调查,核四厂区地层为大桶山层不整合上覆阶地砾石层,若上覆阶地砾石层未被错动,则依地质事件截切关系即可表示 S 断层至少在阶地砾石层沉积以后未活动,调查结果说明如下:

根据地质钻探成果显示,靠近山侧之地质钻孔 S6 及 S12 之岩盘面上覆回填层,其余各地质钻孔之岩盘面或断层带皆上覆厚约 2~8m 之冲积层,该冲积层可约略分为上部厚 0.4~1.6m 且具水平纹理之泥层夹薄层纹理之砂层,以及下部厚约 0.9~7.8m 且具粒径向上变细趋势之砾石层。依地层原始水平定律研判,此冲积层并未受地质构造扰动。

依断层二侧(S13及S7)冲积层之下部(砾石层底部)以及上部(泥层夹薄层纹理之砂层顶部)之样本,C14定年成果分别为老于43,500 yr.B.P.(距今)(3个定年标本)以及8,640-8,180 Cal yr.B.P.(距今),年代上和沉积层上下关系相符。由于断层带上覆之冲积层显示并未受地质构造作用,其沉积年代至少老于43,500年,因此断层带之构造活动应老于43,500年。

由以上可推论S断层至少43,500年来没有活动,为非能动断层。惟为进一步确认断层和阶地覆盖层之截切关系,台电公司也已规划进行S断层之槽沟开挖,将可更进一步直接证明S断层的活动性。

有关核四厂址S断层的工程影响显著性(engineering significance)应予评估,尤其此S断层是否符合美国10CFR100 App.A内有关能动断层与tectonicstructure之关联性,周遭5 miles范围内之历史地震,及其是否可能影响到既有SSE的订定。 台电公司在民国88年发现S断层时,即于89、90年委请中兴公司进行深入探查,并由原设计厂家美国石威公司于90~91年对汽机厂房结构安全性评估,结论显示:在地震历时及设计反应谱分别依据 GE Nuclear Energy(1998a)及IESER (1992)之前提下,相关地盘设计参数之变更对汽机厂房(TB)、汽机基座(TP)、管路系统及设备物等之设计均无负面影响。另台电公司于102年“核四厂址断层及地震影响调查评估”之成果显示:地质材料特性与以往调查一致,故前述石威公司依当时地质参数重新评估汽机厂房安全性之结论亦不变。

台电公司目前已在厂区规划S断层槽沟调查工作,预定103年6月中旬可进行槽沟开挖工作,8月中旬可提初步报告,10月底可完成调查正式报告,以更进一步厘清S 断层是否为能动断层之疑虑。朱效祖等人(Chu et al., 2013)针对北台湾褶皱逆冲带的破裂型式进行研究,共分出四组节理,包含一组接近南北向之节理(J1:走向 N110~N190),借由野外调查与古应力研究推论,此走向滑移断层形成时间约与褶皱同时,属于北台湾造山运动时期构造。财团法人国际海洋大气研发基金会(2013)调查盐寮海岸一带波蚀平台常出现之小断层构造(参见本报告p.90~91页)(核四地质调查安全评估报告),主要一组为南北走向,由露头观察断层大部分属于剪裂型,这些小断层可能是沿已存在之节理面发展,属于一种层内构造。后续台电公司亦将进行大地构造应力之探讨与评估。

由核四厂址周围5 miles (8公里)范围内之历史地震(1900-2012)记录图(如下图十四),深度小于35 公里之浅层地震只有2 个大于规模3,分别是规模3.7(深度22 公里)与4.6(深度25 公里),且此两地震距离核电站将近8 公里远,目前从历史地震的分布中看不出地震活动与S 断层之关连性。

由于核四厂目前安全停机地震(SSE)是将1908年发生在台湾东部规模7.3地震,假设到距厂址最近之地体构造区分界处(约5公里)而定出SSE=0.4g。换言之,只要在场址5公里内不发生规模大于7.3的地震,皆不致影响SSE的设计基准。由于目前尚未发现足以发生地震规模超过7.3的能动地质构造,因此目前不需改变核四厂耐震设计基准。

成本与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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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厂及运转成本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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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核团体认为核四厂不断追加预算,建厂费用过高[74],实际上因核能电厂建造期长达8年以上,期间的原物料价格可能会变动,加上核四停工又复工,致使追加预算,核三厂也经历过工程预算的追加[75],仍正常运转数十年。核四在2000年陈水扁政府停建当下就损失了849亿,还不包括复工之后需要重新施作的部分,整体而言停建导致核四工程款损失超过千亿[76]

绿色公民行动联盟曾经提出核四建设和运转40年成本需要1兆1,256亿[77]。但即便如此,以核四年发电量210亿度,运转40年计算(不延役),核四发电成本仅为1.34元/度,相较于其他替代能源(燃气、风力、太阳能等)仍属低廉。

替代成本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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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核一、二、三装置量共计5.1GW、发电量424亿度,如果延役六部机组使用30年,耗资约一千亿,即每年30亿(1983年前己陆续完工摊提完毕,核一、二、三厂兴建成本共为1800亿)、依根据经济部核能发电后端营运基金管理会的公开资料,单看用过核子燃料最终处置的处理成本是每度电新台币0.03到0.11元,包含核电站拆除与所有高低阶核废料的处置费用是每度电新台币0.1到0.29元,每年122.96亿,30年后加计延役成本为4688.8。非核家园二〇二五年太阳光电加风力发电总装置量24.2GW、发电量390亿度,耗资约两兆。即便免去核废料储存地点问题,以及核灾的风险,但花费四倍以上的成本。核能成本较低,且依据原能会评估台湾核电站有堆芯熔毁频率(core damage frequency, CDF)之数据为核一到核四分别为1.9*10-5、2.6*10-5、1.8*10-5次/炉年。绿电成本较高,且会造成电价调涨问题。

其他再生能源也有类似的困境,太阳能板的制成牵涉到高污染的半导体,外部成本最高;台湾水力资源将近饱和,属于尖载电力,贸然使用将会影响民生及灌溉用水,而台湾的地热资源探明量有限,目前充其量只能发展温泉。基载电力讲求稳定、大量、低价、可调节,再生能源明显还不足以成为基载电力。

核能和再生能源不是替代关系,是风险的转移。何时能发电、用什么发电、能不能调度、调度又需要多少成本,这就是绿电的代价。

根据经济部的数据,因学习曲线,早期台湾的离岸风电趸售费率为每度5.516元,为全世界最高价,(补充说明:2022年底离岸风电趸售费率能源局虽未透露竞价结果,但开发商坦言,最终出价“0元”去竞标。6家开发商在7风场底价直接标“0元”,因此抢下前7顺位,至于排名最后3风场,其实也仅出价0.1元。这次风电开发商用0元竞标,表面是民众不必分担发电费用,但这只是厂商刻意低价抢顺位,实际上台湾人民仍需负担比欧美高收入国家过高和不合理的高额风电电价)每年必须花费497亿元去买90亿度,反观核能每年都能发电超过100亿度,且发电成本只要每度1.57元(当加计核后端处理费用完后每度电将高达8.5元,而参考各国发电成本太阳能每度为4.2元风力为2.3元,核电若发生核灾每度电成本将高达60元以上(但这几率其实极低,否则欧盟不会将核电其列为绿电计划)。

兴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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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多反核团体[哪个/哪些?]皆声称废核四对于电力影响并不大[来源请求],核能发电占台湾的发电量仅12.7%;且台湾迫切需要的不是核能,而是电力管理系统的更新(此论点在八一五全台大停电2021年兴达发电厂停机事故2022年兴达发电厂停机事故[为何?]遭受严重打击[来源请求])。[78]

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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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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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经济部指出,核四封存后,由于部分系统需要维持运转,所以1号机仍有陆续有设备跟组件故障,因而产生缺料。目前,1号机和2号机都有缺料。在监察院约询台电公司后,台电公司曾经就这些缺料及设备,向相关厂商询价,除了少数单项零组件外,厂商大多表示因人力及资讯不足等技术困难,现阶段连报价都无法提供。经济部指出核四重启困难重重,有多项高度技术障碍难以克服。譬如原厂负责核四的团队已经解散,若要重启,修约谈判困难度很高,且因是20年前的设计,很多料件供应商已经倒闭或停产。[79] 台电表示,核四安全仪控系统的设计为全球独一,且已逾20年需汰换,而该供应商已停产,备品取得困难问题待克服。[80]

正方认为同时国际间仍有许多停建三、四十年的核电站商转,而台湾其他三座核电站亦距兴建超过三十年,美国亦有九成以上的核电站延役至六十年[81],也仍有料件可以维修,故找到新的供应商应非难事,缺料、停产等说法显然难以自圆其说。且核四的主要设计厂商GE的核能部门仍然存在,只不过人员转移到其他专案工作,并没有解散与否的问题。

2019年通用电气发表声明:“GE-Hitachi提供了强大的零件库存,并能够客制化所需零件,能够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以确保他们的电厂安全运行。尽管核四的零件可能缺损,但我们仍致力于与台电合作以支持其计划。”[82]

燃料棒已运回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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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厂燃料棒于2018年7月开始分批运回美国“异地存放”,台电表示燃料棒已过保固期,因此将燃料棒运至美国存放,然而运出的运费及燃料棒养护及拆解,需由全民买单,为此事之弊端(最后一批核四燃料棒于2020年10月22日凌晨运离厂区)[83]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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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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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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