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3号鱼雷艇事件

3213号鱼雷艇事件,是1985年3月21日下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北海舰队3213号鱼雷艇上发生的变节事件。事发时,两名艇员想要劫持该艇经韩国叛逃至台湾,造成6名艇员死亡,2人受伤,最终两人遭韩国遣返中国大陆,被判死刑[1]

背景 编辑

事件主谋为时年20岁的河北农村人杜新立,原名杜新理,高中毕业后加入解放军。共谋为时年19岁的江苏人王中荣。两人1984年从3215艇调至3213艇,1985年1月中旬起即开始策划劫艇。[2]3213号鱼雷艇属于6625型鱼雷艇,最高时速55,航程500英里[3]

事件经过 编辑

1985年3月21日下午,3213号鱼雷艇作为解放军北海舰队快艇1支队61大队(实为71大队4中队)指挥艇,与另5艘快艇一同从青岛军港开赴黄海演习,杜新立及王中荣分别于3213号艇上担任电讯兵和电航兵。五艘鱼雷快艇于演习结束相继返航,3213号鱼雷艇殿后,杜氏从艇上的枪柜中取出冲锋枪与一把手枪,上锁枪柜后将手枪交给王氏,持冲锋枪奔上甲板,朝操作室开火,射杀代理艇长张晓生后,又陆续射杀操作室中的另五名官兵,副艇长张维功、轮机长曲振波受伤。其他9名船员听到枪声纷纷走避,但集体由杜新立押至船舱。[2]控制3213号鱼雷快艇的杜、王两人,操艇前往韩国西海岸,轮流驾驶与监视被押的艇员。[2]

该艇航行了九个小时后,油料已尽(韩国文化公报部部长说是引擎故障[4]),即随波漂流到韩国水域中的小黑山岛,在海中漂流的过程中,两人发射了一枚照明弹,到了22日汉城时间上午11时左右被韩国渔威六号渔船发现,以船上无线电跟群山海岸警备队报案,该队马上出动了巡逻艇前往处理。由于鱼雷快艇已无动力,警备队巡逻艇即将该艇拖往靠近韩国扶安郡外海的下旺登岛西南海岸停泊。[2]下旺登岛位于汉城西南120英里。[5]

22日上午3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舰为搜寻鱼雷艇驶入韩国领海,韩国发现后,派出海空军并以武力示警,解放军军舰随后退到韩国领海线之外。双方态度均十分克制,未酿成外交事件[2]。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韩国当时并无外交关系,韩国要求美国驻韩大使馆传话给中华人民共和国[6]。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韩国随即通过新华社香港分社韩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等渠道展开谈判[2]

韩国就鱼雷艇事件组成联合调查小组,从当两名伤者送入群山医院,通过当地华侨翻译进行询问。[2]韩国在夺艇事件中,始终使艇员与外界隔离。[7]调查小组主要是听取未受伤者中职务最高的高志明的陈述,对关键人员杜新立和王中荣两人,只是问问姓名、职务而已。[2][需要更多来源]

随后日本共同通信社报导,变节的两人希望驾艇向台湾投诚,但是韩国政府否认,表示只是斗殴事件,没有政治动机。[8]对此,中华民国外交部长朱抚松约见韩国驻华大使金锺坤,表示中华民国政府欢迎“中共鱼雷快艇投奔自由”。[7]

25日,朱抚松再度约见韩国驻华大使,重申中华民国政府对此“投奔自由事件”之极度关切。中华民国驻韩大使薛毓麒表示,韩国应让两名夺艇人员杜新立、王中荣公开露面,自由表达意愿,使外界确信韩国政府的说法。[7]

26日,薛毓麒与韩国外务部长官李源京日语李源京会面,要求韩国安排薛大使与艇员见面以了解真相。[7]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授权的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的名义用英文和中文备忘录对于侵犯“水域”一事“道歉”,并对韩国政府决定早归还人与艇表示“感谢”[9]

28日,韩国最终将快艇、人员及死者尸体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此事件正式结束。杜新立与王中荣被遣送回国后,经军事法庭审理以军人叛逃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1]

评论 编辑

台湾学者俞宽赐认为,以国际法来说,本案应该照政治犯不引渡及政治庇护原则处理,而非引渡回中国大陆。[10]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新浪博客. 揭秘我國海軍某艦叛逃事件始末. 新浪网. [2016-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30).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华英豪. 中国唯一武力威慑外国事件:差点连美一起打(2). 二手军事. 环球军事网. 2014-10-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03). 
  3. ^ Chinese gunboat with 6 dead found adrift. Associated Press. 1985-03-24 [2016-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8). 
  4. ^ CLYDE HABERMAN. KOREANS HOLD CHINESE BOAT ON WHICH 6 DIED. 纽约时报. 1985-03-24 [2016-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31). 
  5. ^ John Burgess. S. Korea Stops Chinese Search for Boat. 华盛顿邮报. 1985-03-24 [2016-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01). 
  6. ^ SUSAN CHIRA. MUTINY IS REPORTED ON A CHINESE SHIP OFF KOREA. 纽约时报. 1985-03-23 [2016-0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31). 
  7. ^ 7.0 7.1 7.2 7.3 中共魚雷快艇事件經過. 光华杂志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85年5月 [202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7). 
  8. ^ S. Korea Seizes Chinese Torpedo Boat, Protests Intrusion. 《洛杉矶时报》. 1985-03-24 [202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7). 
  9. ^ 金铉玉. 第二章、韓國與中國大陸關係正常化的背景與發展. 韓國與中國大陸經濟貿易關係發展之研究 (PDF) (硕士论文): 21. [2016-01-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2-01). 
  10. ^ 俞宽赐. 中国国际法与国际事务年报编辑委员会 , 编. 從國際法觀點論一九八五年中共魚雷艇尋求庇護事件. 中国国际法与国际事务年报 (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5年, 第1卷 [202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2).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