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入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民国国民

本分类收录曾经具中华民国国籍,而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者。

  • 本分类只供检索之用,不代表特定政治立场。两岸现行法律,台湾地区人民到中国大陆港澳地区定居,不能被称为归化。因为两岸政府都不承认对方主权,并且认为对方的人民为自己的人民。这个分类可能造成政治上的争议,请参考海峡两岸关系

子分类

本分类有以下2个子分类,共有2个子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