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稿讨论:台湾妖怪列表

最新留言:3天前由薏仁將在话题注意提醒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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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请列举出处 编辑

  • “口耳相传”,讲难听的话,就是来源不可查。而且也会被质疑为“原创研究”。烦请至少列出相关的书籍或杂志,作为佐证。其他的妖怪列表的条目,或多或少都能够有书籍甚至是漫画当出处。这应该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吧?-P1ayer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07:17 (UTC)回复
还有为何巨兽会连上比蒙的页面,要不要这样巨兽 (台湾)何邦维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07:35 (UTC)回复
这个条目到底是在说妖怪,还是鬼故事、都市传说啊,连标题跟内文都无法相符。—Iokseng留言2010年8月11日 (三) 01:26 (UTC)回复
这里所谓的妖怪应该不是一般人的认知,所以挂上{{POV}}模板。—Iokseng留言2010年11月14日 (日) 11:01 (UTC)回复
你自己可以先说一下你自己认知所谓的妖怪是怎样?114.93.99.69 (留言) 2010年11月14日 (日) 11:53 (UTC)回复
还有什么样才叫一般人?114.93.99.69 (留言) 2010年11月14日 (日) 11:57 (UTC)回复
只能说,已经讨论多次,你还是在这个问题打转。—Iokseng留言2010年11月14日 (日) 16:19 (UTC)回复
讨论很多次是讨论什么?有讨论出所谓妖怪的定义吗?114.93.99.69 (留言) 2010年11月15日 (一) 08:22 (UTC)回复
就说你自己先在这里说一下你所认为的妖怪是什么?先说你自己的定义。114.93.99.69 (留言) 2010年11月15日 (一) 08:33 (UTC)回复

还少一些 编辑

小时候听过金魅、椅仔姑的传说。这些资料可以从日领时代的书籍得知。--Outlookxp留言2013年4月6日 (六) 16:08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台湾妖怪列表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8月10日 (四) 00:09 (UTC)回复

请不要过度分类 编辑

@猫神八百万请不要过度分类,维基条目不是在分界门纲目科属种,只要单纯就妖怪本身把类似的种类放在一起就好了,原本你在条目内分那些我还可以接受,但把明显是一类的龙分出天象什么的就有点太夸张了,我会把神明或化妖物做那样的分类是因为祂们本身差别太大只能用性质来进行分类,其他方面有更简单的分类法就那样分就好,你这样反而只会让看的人搞混。--sya eki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07:05 (UTC)回复

分类问题 编辑

您好,Sya eki:

关于台湾妖怪列表,并非是要过度分类,而是尚无一个统合规定。

例如木龙,本质是诞生于龙骨的船精灵,属于化妖物一类,形象却又是(《裨海纪游》凡海舶中必有一蛇,名曰木龙),属于蛇类生物,但在近代文学上却又将其归为;又如鸱尾,根据传说记载为鱼头怪鸟,应属鸟形生物,但却又被视为是引起龙柱(水龙卷)的龙,而被另归成水龙;再如云龙,根据《台湾采访册》记载:‘先一日巳刻,傀儡山黑云四布,望之如墨云,中有物,头角鳞爪毕具,蜿蜒隐现,如世所画云龙状’,当属龙形生物,但在《台湾文献丛刊》当中却是将云龙视为似龙之祥异。

另外传说生物此分目次又该如何定义?传说生物此一词若依神秘生物学的正式学名,即未确认动物(UMA),黑狗妖、人面牛……等所有台湾妖怪也属于此性质。

因此在种种考虑下,才决定以天象(天气现象的拟态妖怪)来另成一分目次。若因此对他人造成困扰,本人会以此为戒并进行改善。--猫神八百万留言2022年10月9日 (日) 08:23 (UTC)回复

过度收集 编辑

请@Sya eki君和@Hierro君,不要持续将未建立条目的内容通通收集进来,维基百科不是未经筛选的资料收集处,造成条目内一堆红连。另外也请不要引用无法考证,可能为个人创作虚构的内容和低关注度的来源的内容滥建条目,谢谢。--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0日 (三) 15:28 (UTC)回复

理由已陈述过,请勿删除有来源的内容,也请勿删除非红连,谢谢。-2023年9月21日 (四) 05:14 (UTC)--Hierro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05:14 (UTC)回复
增加的内容里,参杂着无来源内容和考证有难度的可能为虚构内容,更不用说很多都是不符合关注度的内容,您们不解决维护模板问题,反而持续往里面塞,请不要把维基百科当娱乐百科写,若是这样持续原创研究,将提请将此内容移动至维基学院。--Mafalda4144留言2023年9月21日 (四) 12:29 (UTC)回复

恢复正式条目 编辑

之前因为后来被封禁的维基坏者"Mafalda4144(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Mafalda4144)"而改成草稿,现在是否应该恢复为维基正式条目?114.47.96.43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9:21 (UTC)回复

我不清楚有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我个人一方面是很想恢复、另一方面又很担心之前的事情重演。当时虽然条目没有被删,但还是被迫变成草稿,表示管理者有一部分还是认同那个破坏者的想法,而且在他被封禁之后,还有不少人在他的讨论页上“感谢”他的贡献,难保之后又会发生一样的事情。(单纯我个人碎碎念,没有对任何人表达不满的意思,之前一起为这个条目努力的两个朋友:Hierro和猫神八百万也都已经被气走了)--sya eki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4:21 (UTC)回复
我想这个议题还是让多一点人知道, 一起参与讨论会比较好, 因此加上了上述的rfc模版--Wolfch (留言) 2024年4月29日 (一) 14:40 (UTC)回复
(+)支持恢复。--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7:59 (UTC)回复
之前是因为存废讨论而移到草稿空间的。看了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04/06#台湾妖怪列表中的讨论,以及此草稿的编辑历史,在草稿空间时的编辑次数不多,只有三笔。为了避免后续移动到正式空间后又被提报存废讨论。最保险的方式是提交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让大家来确认。
另外,之前是因为有问题而移到草稿。目前若要移回正式条目,可能是之前提出的问题不合理,或是之前的问题已修正。是否可以请Sya eki说明一下,您认为之前存废讨论的哪些问题不合理,哪些问题已经修正?谢谢您。--Wolfch (留言) 2024年4月30日 (二) 03:41 (UTC)回复
你误会一件事,重点不是第一次,而是第二次存废讨论。那个破坏者在那之前就一直莫名其妙删掉我们在列表里的内容,说什么没有参考来源或关注度,但他删的那些明明有一大部分都有标注出处,甚至我们之后还重新去翻,把剩下没有标上出处的一并加上、有些还加上了页数,但他又说什么那些根据不可靠,要知道,花莲县民间文学集、台湾风俗志、台阳笔记这些可都是台湾重要的文化研究纪录,而他说那些文献“不可靠”。
更不用说他删的那些条目里还有像是蛇郎君猫鬼这些在台湾风俗文化中占有很重要的条目,关注度完全是够的,我们试着跟他说明,结果他死不承认,看我们不接受,就直接提删除,在那边颠倒黑白、乱说一通、双标,只是想要证明自己才是对的,结果就变成现在这样。(抱歉,加入了一点情绪)--sya eki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1:58 (UTC)回复
补充说明,他会说那些蛇郎君、猫鬼之类的不是妖怪是因为“文献里没有说他们是妖怪”,我到现在还是搞不懂他的逻辑,他们不是妖怪那个是什么?难道一个人杀人后,只要报纸里都写他是“杀人犯”,那他就不是“罪犯”吗?还有上面那个回复的猫鬼我没有写清楚,会导到错误的页面,这里补上猫鬼。--sya eki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11 (UTC)回复
那还是到存废复核请求,再作进一步讨论好了--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02:24 (UTC)回复
已转送DRVSanmosa 全方贫工之联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4:23 (UTC)回复

注意提醒 编辑

此条准优良列表曾经被Mafalda4144恶意破坏过,他过往行径,一定会找机会再来,见到他的傀儡 Tofugamay在自己的讨论页上提出申诉同样表现出欺骗社群的意图,此等劣行劣迹,除了为社群带来很大的麻烦之外,希望社群完全不要理会这种满口谎言的烂人。请@Sya eki、@猫神八百万以及@Zinja31小心,他不要脸的把您们描述为傀儡,如此行径真是前所未闻。我注意到他使用傀儡期间,几乎是同样手段欺负了一位优秀的使用者@雪雨73,您委屈了,请您要小心,您现在是最了解他的编辑行为的人,若他再出现,您一定可以发现。以上,希望所有关心此列表的编者们一同注意。--210.243.194.164留言2024年5月17日 (五) 10:53 (UTC)回复

能请问您为何用ip发表吗?我无意冒犯,但这样可能会使事情变得更复杂(之前我有看到类似的状况出现,如User:149.102.98.86,当然,他的言语过于直接了,所以就被提报不当行为了)。我现在的立场不便多加评论,只能说:根据路西法人和sotiale的对话来看,https://meta.wikimedia.org/wiki/Steward_requests/Checkuser/2024-05#Mafalda4144@zh.wikipedia_3,管理员们正是认为两者编辑行为类似,故判定为傀儡,加上sanmosa本人的说法,客观地说,即使维基协会证明其并非傀儡,管理员也不会因为此证据而轻易撤销封锁处份。--雪雨73留言2024年5月17日 (五) 13:43 (UTC)回复
(*)提醒:还是请将讨论回归到条目内容协作改善的相关议题,因为依照维基百科:讨论页指引#中心观点似乎已经悖离“如何使用条目的讨论页”以及构成同一个章节内的“不能接受的行为”描述的条件,请尝试理解条目讨论区:其用来与用户沟通发表提问其条目内容协作改善的互动媒介,而非拿来评价评判攻击特定用户或者是个人情绪的抒发工具。注意,不适当的使用方式反而无助于其条目协作改善,且可能会破坏协作的和谐与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尚请留意。--薏仁将🍀 2024年5月17日 (五) 22:1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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