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曾荫权

何旭西在话题“曾荫权的KBE爵士头衔问题”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优良条目落选曾荫权曾获提名优良条目评选,惟因其尚未符合标准而落选。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选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之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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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4日优良条目评选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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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条目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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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自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最后修订
     
    曾荫权
    ~移动完毕~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2:55 2007年4月4日 (UTC)

    删除曾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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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删除:曾荫权自认是韩国人曾子及大汉奸曾国藩后代化本文章记了又删除了.[[[User:Kzuu|Kzvv]]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1:45 (UTC)] 曾荫权的竞选网页停了,有没有人把他的竞选标志存了下来?10:10 2005年6月24日 (UTC)回复

    为何中文勋章名及Infobox中的其他职位被移除了?Hoising 11:34 2007年3月27日 (UTC)

    • 因为其他职位移往低部图表便可,以免做成资讯重叠。Infobox一般只列出最重要的职位,署理职务亦应移到底部的图表。--Clitheringtête-à-tête) 16:14 2007年3月27日 (UTC)
    • 另就勋章而言,一般并不会以“全称”置於姓名之后,若果要标示,亦应以英文简写的形式展示。--Clitheringtête-à-tête) 16:58 2007年3月27日 (UTC)
      • 但根据政府文件,大紫荆勋章中文写法是会以大紫荆勋贤置於姓名之后。参考:香港特别行政区排名表Hoising 05:40 2007年4月1日 (UTC)
        • 不错。但上一次的问题是,“大紫荆勋贤”误写成“大紫荆勋章”。而且“KBE”和“JP”两者皆无须以全称展示,还望留意。—Clitheringtête-à-tête) 16:05 2007年4月1日 (UTC)


    我希望用一张坐定定影的相,不要用一张唔似样的相,虽然我知要好好彩先影到,不过我觉得不是太好。—Michael LauMichael) 11:05 2007年4月11日 (UTC)

    请问为什么曾荫权不可以连任作第4任(2012-17年)香港行政长官?虽然他在2005年上任为特首,但是该任期只是完成董建华的任期。Bourquie 2007年7月2日 (一) 20:16 (UTC)回复

    文章表达不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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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表达不中立

    署理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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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为署理性质,因此一如“署理港督”一样,应当称呼“署理行政长官”。阁下指出“政府的新闻也系某某人署理行政长官职务”,这里的“署理”作动词用,并非官衔。由于为署理性质,没有经过任命程序,因此不能称作“行政长官”,否则将有违《基本法》。有关“署理行政长官”和“署理”的使用,可参考[1][2][3][4]等等。多谢垂注!—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9月30日 (日) 06:10 (UTC)回复

    优良条目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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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移至

    “Hong Kong Government”一词的中文翻译不是“殖民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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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olonial Government (殖民地政府) 一词不是1997前香港政府正式名称, 根据internet achieve记录 1996的香港政府网站为例, 亦是写明Hong Kong Government而不是Colonial Government. “殖民地政府”一词绝少于1997年前出现在政府文件.1997年前使用该词的主要为亲中人士,而1997年后使用该词来形容Government of Hong Kong before 1997亦不完全符合事实,因自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81生效, 香港已不是正式的Colony (殖民地), 而是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ies (英国海外领土). 本人认为我们应尊重当时的正式名称. 所以英治时期香港政府 一词应比殖民地政府一词比较合适.

    英治一词只是形容当时政府首脑来自英国的事实, 此词比“殖民地”一词更中立和历史正确.

    2. ‘在香港主权移交前夕, 曾荫权又在前港督府…’前应为“当时的”, 因为在1997年6月30日港督府还是港督府, 不是“前港督府”. 所以用“当时的”一词是适当的.

    3. kbe用来作post-nominal titles 是可以的. 但这里是文章中的句字, Knight Commander of The Most Excellent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亦有正式官方中文翻译可用[5] , 所以在这“大英帝国爵级司令勋章”应比较合适. --Invisible unicorn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01:36 (UTC)回复

    就上述问题本人有以下回复:
    “Hong Kong Government”一词的中文翻译固然不是“殖民地政府”(Colonial Government),但也绝不是“英治时期香港政府”。此外,阁下应提供证据证明“殖民地政府”一词在1997年以后主要为亲中或左派人士使用,因为就本人所知,“殖民地政府”一词是普遍用以描述1997年以前的香港政府的用词。(见[6])姑勿论香港的身份是否在1981年以后,由皇家殖民地改成英国属土,同样已知的是,“殖民地”一词一直被普遍用以描述香港在1997年以前的状态,而“殖民地”一词本身亦不含任何贬义,这个词语在1997年以前也是相当普遍的。对于阁下所提议的“英治时期香港政府”,由于坊间没有普遍使用以作参考,本人不敢苟同,但如果阁下有其他更好的提议,本人愿闻其详。
    就第二项问题,本人亦承认存有问题,同意阁下的改正。
    再就第三项问题,基本上在文章中是否使用缩写,并非对错的问题,因为两种做法也无不可。但须注意使用全写时,应留意个别用字,从基本搜索所见,以“OBE勋衔”[7]、“MBE勋衔”[8]、“KBE勋衔”[9]等形式的描述,亦相当普遍。—ClitheringMMVIII 2008年10月27日 (一) 16:12 (UTC)回复

    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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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行说,“由八百人选出的特算,可说是毫无民意代表性(任何一位地区直选的议员的民意基础也比他强). 基于香港崎型的政治体制(只有800人可以选举特首,而这800人并非由普选产生),虽然曾荫权只得到649张选票,但他依然成功连任特首. ” 我觉得此段文字有政治的攻击之嫌,例如,“崎型的政治体制”的字眼有偏见,并非中性的描述。 至于“(只有800人可以选举特首,而这800人并非由普选产生),虽然曾荫权只得到649张选票,但他依然成功连任特首.”涉及香港的政制,跟曾荫权本人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可以放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条目。 --Yym1997 (留言) 2009年1月1日 (四) 21:32 (UTC)回复

    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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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篇文章被新手打手黑手破坏之手弄到鬼五马六。可以重写!Hoising (留言) 2010年7月23日 (五) 15:39 (UTC)回复

    文章简直不知所谓。竟然有“丑闻”一栏,其中立性可想而知。而且曾荫权担任公务员多年,其在任财政司和政务司的时间比任特首长,但文章几乎完全没有仔细提及他在担任财政司和政务司时候的事情,只是集中写其在任特首之后的五年。 再者,有很多毫不重要的事件例如“网民倒曾”有份写入,但曾荫权90年代担任财政司长时如何捍卫港元和确保回归交接顺利的事情,则完全没有提及。不过难怪,曾荫权担任财政司长时,网民们当时年纪尚小,怎知道发生过这些改变了香港的命运的事情?倒是最近发生的“网民倒曾”,网民们是了如指掌了。219.77.85.169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3:58 (UTC)回复

    现在维基记载的方法相当有趣,曾荫权过去几十年的公务员生涯的记载只要寥寥几只字,但每逢曾荫权出现丑闻、讲错说话,就会有“热心”的网民补充资料,令“曾荫权”条目变成更新速度很快的“曾荫权丑闻争议录”。这样低水平的记载,在维基竟然可以延续了几年。219.77.85.169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4:05 (UTC)回复

    想补充一点,曾荫权明明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特首,弄一面日本旗在那里非常奇怪,只不过他刚刚出生在那个年代,就硬把他和“日之丸”拉上关系。应该参考其他人物条目,在出生地之余加上他现在的国籍,才显得没有那么奇怪。219.77.85.169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4:12 (UTC)回复

    粉饰橱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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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hinz17于2011年10月13日的一连串编辑,似乎大有隐恶扬善、粉饰橱窗之嫌,请大家留意。[[[Special:Contributions/203.189.174.3|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10月13日 (四) 07:47 (UTC)]回复

    本人于今天所进行的一连串编辑,不过是补充早前被阁下无理由地铲除的恰当内容的部分,以及删除不符合人物传记条目的内容。于本条目被执行保护操作前,阁下对此条目的一连串破坏性的编辑,完全属于抺黑,故此早就已经引起各位注意,致使管理员将此条目进行了维护操作。香港制造 (留言) 2011年10月13日 (四) 07:55 (UTC)回复

    上亚厘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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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cebook在中文版维基仍然叫作Facebook,硬要将它翻译为脸谱是否矫枉过正??-- 203.189.174.3 (留言) 2011年10月17日 (一) 02:45 (UTC)回复

    特首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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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荫权从2005行政长官补选当选为第二任特首

    2007年第三届特首选举连任当选 第2任应该改期第2-3任特首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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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曾荫权中的8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6月12日 (一) 09:31 (UTC)回复

    曾荫权的KBE爵士头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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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推测曾的意愿而判断其仍然保有爵士KBE头衔,更不能将英国的中立回答视为其爵士头衔继续存在的证据,而且港府不承认曾是爵士,参见过去官网。--何旭西留言2023年7月27日 (四) 09:0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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