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台中市第四选举区 (2008年立法委员)

中华民国立委选区 命名方式 EX. 台北市第一选举区

所有中华民国立委选举区都用台北市第一选举区台中市第四选举区等条目 会不会太过于狭义?或是根本没必要存在,用2012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

或是以该选区的所有选举列入会比较完整EX 加入议员选举等该选区选举资料 但是会有问题是 议员及立委的选区又不太相同


-Zenk0113留言2015年6月2日 (二) 10:44 (UTC)

我倒觉得应该改名台北市第一选举区 (立法委员)、台中市第四选举区 (立法委员)才对,原因是不止立法委员选举有“台北市第一选举区”,台北市议员选举也有。-游蛇脱壳/克劳 2015年6月2日 (二) 12:04 (UTC)

这样会碰到一个问题! 但同样地方选举区的命名又不同,EX.台北市内湖区跟南港区 立委是第四选区 议员是第二选区) 但不同的话又很麻烦了 就会出现很多 台北市第一选举区 (议员) 这样的命名可以解决条目名称的问题 但是怕太过于狭义?或是根本没必要存在? Zenk0113留言2015年6月2日 (二) 15: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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