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Lopullinen/私论/致提议采用审议制条目评选的维基人

和英文维基百科相反,中文维基百科完全采用投票制遴选优质条目。因英维审议制评选的实行效果较佳,且我们又有着“投票不能代替讨论”的大帽子,因此许多编者出于各种原因,提议本站典优条目评选也采用审议制(或称共识制)。虽然常年提案中不乏成功案例,但很不幸,中文维基百科并无实现审议制评选的土壤

致提议的维基人 编辑

英维的审议制很成功,我们应该借用过来。 编辑

作为“YESENWPSAID”论述的创建者,在下这回也只能遗憾地说“ENWPSAID”(理由见第3节)。

许多条目符合标准,但仅因票数不足而落选。既然延长评审期异议很大,那就只能走共识制解决这一问题。 编辑

以往那种旷日费时的法庭系统,已经无法处理这么多的案件。因此几年前,导入了“序审法庭”这个系统。最长只做3天的审理。大部分案件都会在1天内判出结果。当然,几乎都是以有罪判决来收尾。
——《逆转裁判》第2章

首先,本站条目评审品质低下,过短的期限的确难辞其咎。对于长条目而言,7日/14日的评审期十分仓促,完全不足以精心检查与修改。这种快餐式评审即便由英文维基来搞,效果也一样会很烂。但如果延期出发点只是为了凑票,那不妨提出另一项方案:下调不符合中文维基人力的6票/8票要求。

其次,审议制同样有人数不足的问题。英文维基评审中,因无人发表意见而以落选结案的提名也不在少数。(如此条目的前两次FAC)以中维目前的气氛,料想大多数评审根本总结不出入选的共识。

最后,如果我们认同WP:WIAFAWP:WIAGA,那这些所谓“符合标准”的条目真的名副其实吗?至少就FA而言,在动辄数页意见的英维评审面前,我们敢称本站FA文笔优美(而不只是语法无误)吗?

总之,目前条目能否入选的决定性因素是“灌票潮汐”。遇灌票落潮期,完美条目也会落选;逢灌票涨潮期,不达标条目也能登上大雅之堂。因此,如果条目单纯因票数不足而落选,一个月后再次提名即可。如果走审议制,条目怕是更难以入选。

英文维基的评审模式能切实改善条目,因此希望本站推行审议制。 编辑

中文维基现在什么水平,就这么几个人,你DYKN投票根本不看条目的人都能去审FA。他能审吗?审不了!没这个能力知道吗。
——“足球圣经”仿写

英文维基的优质条目以“自产”为主,因此条目评审是其编者的必备技能。由于自产自评,他们形成良好了提名—评审平衡。典范评选是庄严的活动,每人只能同时提名一篇条目。多名评审人会仔细反复审读,保障入选条目确为佳作。而因为有典范这一珠玉,优良内容就不必要求太高,一人评审足矣。

我们当初借助这条快车道,多快好省的编写了许多条目。但随着我们能力的提高,翻译“下限高、上限低”的问题也浮上了台面。由于常年将英维典优奉为圭臬,我们没有养成评审的习惯和能力。又由于DYNK评审习气的感染,我们也没有英维那种精细评审的意愿。又由于翻译当头,评审速度赶不上搬运速度,无力消化条目那就只好集体摆烂。不解决根源问题而实行评审制,恐怕只会走当年DYKN强制写理由的老路。当然,也可能是再现数年前的另一极端:随便找个问题只为投反对,让评审区变成火药桶之地。

当前的环境下,培养编者评审能力也是难事。要知道,仔细评审条目很耗时间和精力。如果您对此没有概念,可以找篇熟悉领域的FAC仔细阅读,指出每处有异议和疑问的内容——包括任何有疑惑的内容(无论多么微小),以及您认为有更好表述的句子(即使您认为语法正确)。作为参考,此FA评审的耗时够在下翻译一篇GA。GAN的要求虽然没有FAC高,但同样需要评审人通读全文,并指出各类问题。相信读到这里您会发现,大部分编者连通读条目的意愿都没有。

或许可以说,WP:WIAFA是编者自我约束的可选标准,乙级标准才是社群心目中的FA要求。既然是乙级标准,那本应像专题评级一样简单看看就好。因此,社群办正式投票已经是给足面子了。

所以您是在教唆有志评审者放弃审议制? 编辑

If you can't defeat them
Then join them
——Morrigan破坏工作小组创办人

审议制或投票制只是表象,社群的严谨程度才内核。有心精审,投票制也能做得很好;无意细察,审议制一样是橡皮图章。如果社群没有仔细检查条目的决心,那改换制度也只是徒劳。

如果您有志审读,就不要太在乎制度这一表象,大胆按理想中的模式评审即可。即使是投票制,您也一样可以留下长篇大论。如果条目评审时间不够,我的建议是降低要求,但一定要把条目读完。(如按GA的标准评审FAC全文,而不是只挑两段话按FA标准评审)

中维的条目评审区不是一张白纸,而是已经被“投票式评审”染黑的大水缸。单纯说要改用审议制,结果只能是新瓶装旧酒。如果有志推行审议制,就请在评审区多贡献些理想的评审。至于社群整体评审有无改观,尽人事、听天命便是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