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Lopullinen/私論/致提議採用審議制條目評選的維基人
和英文維基百科相反,中文維基百科完全採用投票制遴選優質條目。因英維審議制評選的實行效果較佳,且我們又有著「投票不能代替討論」的大帽子,因此許多編者出於各種原因,提議本站典優條目評選也採用審議制(或稱共識制)。雖然常年提案中不乏成功案例,但很不幸,中文維基百科並無實現審議制評選的土壤。
致提議的維基人
編輯英維的審議制很成功,我們應該借用過來。
編輯作爲「YESENWPSAID」論述的創建者,在下這回也只能遺憾地說「ENWPSAID」(理由見第3節)。
許多條目符合標準,但僅因票數不足而落選。既然延長評審期異議很大,那就只能走共識制解決這一問題。
編輯首先,本站條目評審品質低下,過短的期限的確難辭其咎。對於長條目而言,7日/14日的評審期十分倉促,完全不足以精心檢查與修改。這種快餐式評審即便由英文維基來搞,效果也一樣會很爛。但如果延期出發點只是爲了湊票,那不妨提出另一項方案:下調不符合中文維基人力的6票/8票要求。
其次,審議制同樣有人數不足的問題。英文維基評審中,因無人發表意見而以落選結案的提名也不在少數。(如此條目的前兩次FAC)以中維目前的氣氛,料想大多數評審根本總結不出入選的共識。
最後,如果我們認同WP:WIAFA和WP:WIAGA,那這些所謂「符合標準」的條目真的名副其實嗎?至少就FA而言,在動輒數頁意見的英維評審面前,我們敢稱本站FA文筆優美(而不只是語法無誤)嗎?
總之,目前條目能否入選的決定性因素是「灌票潮汐」。遇灌票落潮期,完美條目也會落選;逢灌票漲潮期,不達標條目也能登上大雅之堂。因此,如果條目單純因票數不足而落選,一個月後再次提名即可。如果走審議制,條目怕是更難以入選。
英文維基的評審模式能切實改善條目,因此希望本站推行審議制。
編輯英文維基的優質條目以「自產」爲主,因此條目評審是其編者的必備技能。由於自產自評,他們形成良好了提名—評審平衡。典範評選是莊嚴的活動,每人只能同時提名一篇條目。多名評審人會仔細反覆審讀,保障入選條目確爲佳作。而因爲有典範這一珠玉,優良內容就不必要求太高,一人評審足矣。
我們當初藉助這條快車道,多快好省的編寫了許多條目。但隨著我們能力的提高,翻譯「下限高、上限低」的問題也浮上了檯面。由於常年將英維典優奉爲圭臬,我們沒有養成評審的習慣和能力。又由於DYNK評審習氣的感染,我們也沒有英維那種精細評審的意願。又由於翻譯當頭,評審速度趕不上搬運速度,無力消化條目那就只好集體擺爛。不解決根源問題而實行評審制,恐怕只會走當年DYKN強制寫理由的老路。當然,也可能是再現數年前的另一極端:隨便找個問題只爲投反對,讓評審區變成火藥桶之地。
當前的環境下,培養編者評審能力也是難事。要知道,仔細評審條目很耗時間和精力。如果您對此沒有概念,可以找篇熟悉領域的FAC仔細閱讀,指出每處有異議和疑問的內容——包括任何有疑惑的內容(無論多麼微小),以及您認爲有更好表述的句子(即使您認為語法正確)。作爲參考,此FA評審的耗時夠在下翻譯一篇GA。GAN的要求雖然沒有FAC高,但同樣需要評審人通讀全文,並指出各類問題。相信讀到這裏您會發現,大部分編者連通讀條目的意願都沒有。
或許可以說,WP:WIAFA是編者自我約束的可選標準,乙級標準才是社群心目中的FA要求。既然是乙級標準,那本應像專題評級一樣簡單看看就好。因此,社群辦正式投票已經是給足面子了。
所以您是在教唆有志評審者放棄審議制?
編輯審議制或投票制只是表象,社群的嚴謹程度才內核。有心精審,投票制也能做得很好;無意細察,審議制一樣是橡皮圖章。如果社群沒有仔細檢查條目的決心,那改換制度也只是徒勞。
如果您有志審讀,就不要太在乎制度這一表象,大膽按理想中的模式評審即可。即使是投票制,您也一樣可以留下長篇大論。如果條目評審時間不夠,我的建議是降低要求,但一定要把條目讀完。(如按GA的標準評審FAC全文,而不是只挑兩段話按FA標準評審)
中維的條目評審區不是一張白紙,而是已經被「投票式評審」染黑的大水缸。單純說要改用審議制,結果只能是新瓶裝舊酒。如果有志推行審議制,就請在評審區多貢獻些理想的評審。至於社群整體評審有無改觀,盡人事、聽天命便是 。
參見
編輯利益申明:中維條目評審系統黑粉 |
- 讀個條目能死 — 可惜目前的趨勢就是,讀個條目真的能死
- Z7504君的論述 — 「水票的成因是對評審者對條目質量不感興趣」
- Jonathan5566君的論述 — 新編者不要把條目寫太好,你寫得越好越沒人敢投票
- 甲級、乙上級——高品質條目評審新方向? — 此文的荒謬之處在於,指望透過低等級評審實現高等級評審都無法達到的效果
- 3月7日首頁展示DYK問題有誤 — 沒有同行的審議制就是無米之炊
- 再談審議制——還是魔女! — 也許我發現了終極答案:能推動典優條目審議制的,大概只有典優編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