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hab/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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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标准代码
ISO代码TWD
使用地区
使用地中华民国
货币单位
 1/10
 1/100
货币符号$ 或 NT$
别称
 角
发行面额
硬币
- 常用:$1, $5, $10, $50
- 少用:$0.5, $20
纸币
- 常用:$100, $500, $1000
- 少用:$200, $2000
发行制造
中央银行中央银行
- 网址:www.cbc.gov.tw
印钞机构中央印制厂
- 网址:www.cepp.gov.tw
造币机构中央造币厂
- 网址:www.cmc.gov.tw
货币估值
通胀率1.37%
- 数据来源:中央银行,06年6月
- 测度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新台币英语New Taiwan dollar)是中华民国撤退到台湾后的法定货币1949年6月15日开始发行流通,ISO 4217代号为TWD(或简称为NT$NTD)。

其基本单位为,简作国语常以台湾话亦以白话字kho·)代,在口语中尤为明显。亦有极少数使用国语的人会以

目前发行硬币单位包括:5角、1圆、5圆、10圆、20圆、及50圆。而纸钞单位则有:100圆、200圆、500圆、1000圆与2000圆。换算方式为:1圆=10角=100分。5角硬币的发行量少,实际上也较少使用。日常生活祇有邮票水饺(每颗2.5至3.5圆)、汽油在计算单价时会用到角。

存款利息也是四舍五入至1圆。但若需要,也可以以5角来作为交易媒介,但5角限制一次使用不可超过100枚。

简史 编辑

区域货币 编辑

新台币的前身为台币,又称为旧台币,在1945年5月22日开始发行。当初旧台币被定位为一种过渡时期的货币,日治政府的台币与国民政府的台币一比一兑换。由于当时中国大陆战后金融状况不稳定,因此台湾未使用当时通行于中国大陆法币金圆券,另外再发行台币。

关于发行新台币原因的官方说法,是由于1948年上海爆发金融危机,连带也使旧台币币值大幅贬值,造成台湾物价水准急遽上扬。

不过另一种关于发行新台币原因的版本,指出是因为所谓的台湾光复初期,国民党在台湾把一些民生物资,如糖、米之类的,都搜括到中国本土去进行所谓的剿共,造成台湾内部民生物资短缺,使得台湾的米价甚至比上海当地的米价还高(当时台湾产米而上海不产),因此造成台湾通货膨涨,一日三市,币值急速贬值,就算有钱也可能买不到米。

1949年6月15日台湾省政府公布“台湾省币制改革方案”、“新台币发行办法”,正式发行新台币,明订40,000元旧台币兑换1元新台币。1950年6月21日行政院发布命令,中华民国国币单位保留银元本位,而记账单位自1950年7月1日起改为新台币,银元与新台币以1949年12月29日最后牌告汇率固定为3:1。

1956年8月29日台湾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63号解释:妨害国币惩治条例第三条所称伪造变造之币券,系指国币币券而言。新台币为地方性之币券,如有伪造变造情事,应依刑法处断。

准国币 编辑

1961年7月1日台湾中央银行在台复业,依照“中央银行在台湾地区委托台湾银行发行新台币办法”,由中央银行委托台湾银行发行,纸币上印“台湾银行”字样,法定地位比照国币,成为今日中华民国的法定货币。自1970年12月21日开始,钞券上印“中华民国”字样,以昭公信。另外为因应金门马祖、大陈岛等战地的特殊需要,也曾经发行限定流通这些地区的新台币金门、马祖、大陈流通券,目前则已经取消。

1962年12月19日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99号解释:台湾银行发行之新台币,自中央银行委托代理发行之日起,如有伪造变造等行为者,亦应依妨害国币惩治条例论科。(大法官黄正铭有不同意见书,认为在程序上,不应受理中央银行此次声请解释,而在实体上,未经立法程序新台币决不能变为国币。)

国币 编辑

1992年原“银元及银元兑换券发行办法”公告废止,作为国币之银元丧失发行法源。由于国币依中央银行法规定由中央银行发行,于是在2000年7月1日订颁“中央银行发行新台币办法”,停止委托台湾银行发行,将新台币正式订为国币。7月3日发行1000圆纸币,上印字样改为“中央银行”。

2002年6月30日废止“中央银行在台湾地区委托台湾银行发行新台币办法”,2003年6月30日原委托台湾银行发行之新台币停止流通。

当时曾有人质疑此举是否为伸张“中华民国在台湾为主权独立国家”之主张,官方回应为:自1961年7月1日中央银行在台复业起,新台币发行单位法定即为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依据该行组织法规定,委托台湾银行发行,纸钞原印“台湾银行”仅代表实际发行单位。

目前流通之钞券与硬币 编辑

1000圆及500圆于2005年7月20日再度改版,增加原本只有2000圆才有的光影变化箔膜,安全线改为光影变化箔膜式安全线。500圆的刷色由变得更深,其余图样则未改变。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