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用户页是用户论述,不是维基百科的核心方针或指引。此页仅代表部分编者关于社群规范或维基百科的观点,尚未得到充分 共识。有些论述得到社群中多数编者的认同,而有些只代表少数编者的意见。 |
有时,我认为一个条目可以被评为关注度例外,或者关注度指引免除。这样的条目因为关注度原因被提交删除时,我可能会因为“关注度例外”这一原因投票保留。这是因为,我认为这个条目的主要来源也许不符合关注度的要求,但至少:
- 具有合理的可信度,可被容易的第三方来源证实。见例一;
- 可以想象具有合理的准确性;
- 符合内容方针收录标准,如WP:V和WP:OR。
若要达到最后一个要求,可以利用本标准判断:其中一个来源满足大部分关注度要求、关注度的所有要求被所有现在和潜在来源分别满足,见例一附表。
虽然不是一定的,但是这种情况多见于:
- 基础设施条目,如道路和铁路交通设施、通信设施、给排水等;
- 专业分野的数学、理论物理、计算机科学、统计经济学、哲学和相关证明类条目(常称“形式科学”、Formal Science)。
基础设施:这类条目少见自传式的自我吹捧,因为这种商品需求弹性不大,没有通过维基百科spam的动机,此外hoax可以轻松通过google地球调查,因此关注度的两个主要的考虑都是不必要的
形式科学:这类条目的证明是自封闭的系统,任何能看懂证明的人都有能力判断证明的正确性,因此hoax也不是一个主要危险
因为常见这个情况的出现,Bluedeck建立本页面叙述这些理由,以供今后存废讨论时快速取用。
用户论述有何权威?
关于本页面最常见的一个问题就是,它是否有效?这是我的看法:本页面既不是指引也不是方针,不具有任何约束效果。但是,它作为讨论的一部分,具有讨论的效果。它和存废讨论中任何一张"保留"票后面写的意见的效力是一样的,它和DRV探讨中任何一名编者经过思考后的发言的效力是一样的。那么,本页面是否能用于影响讨论结果呢?当然可以。虽非方针,也非指引,一个观点,只要言之成理,就应该在讨论中被重视,这是中文维基的良好传统之一。那么,更多关于“本页面是否有效”的探讨,见评1的后半部分、评2和评3中。
这个例外的说法并不表明我认为有上述特点的条目均可绕过关注度,尤其是,任何条目不可绕过V、OR、POV。本页面并非意在存废讨论之外的情况下论述观点、改变规则,而是把经常使用的一个存废理由记录下来,以便取用。
关注度所要求的来源需要有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 1)必须是主要直接针对条目主题的“专门介绍”,不接受一带而过的介绍。
- 2)是可靠来源。
- 3)是二手来源。
- 4)避免利益冲突实体。
如果一个条目想要绕过关注度,那么它的现在和潜在的来源至少应该已经满足大部分的标准。比如,一个来源是详细的介绍、是可靠的二手来源、但是由利益冲突主体发布。此时如果有能找到一个非利益冲突实体发表的来源,那么可以尝试请求关注度例外。
但是,接下来的反例将会说明,即使符合上面的测试,到头来是否应该采取关注度例外还是仰赖于一个主观的判断。
这个页面欢迎讨论和修改。如果您有任何想法,欢迎直接在此开新评论,Bluedeck会看到。如果您有类似的或者相反的论文,还可以加入上边的相关页面链接中去。
评1:关注度例外是否将会允许不经筛选的资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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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 Bluedeck似乎想说所有google街景能够证明真实存在,而且有某些政府官方网站介绍的基础建设都应该予以豁免。此例一开,中文维基立即成为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所有公路迷、铁路迷、动漫迷都会觉得自己喜爱的条目不应受到关注度指引的规管。61.238.33.47(留言) 2017年10月16日 (一) 19:06 (UTC)
- 这个问题在关注度例外的反例一节有提及。除了排除hoax之外还有主观判断是否有百科价值这一因素的参与。此外,导言部分亦提及有关商品需求弹性也作为一个考虑因素。因此并非google earth上找的到的景点都可以写。我认为这对公路铁路交通基础设施而言是合适的筛选方法,而非“不经筛选收集信息”。如果可以,也请您发表看法为什么这样筛选是不恰当的。Bluedeck 2017年10月16日 (一) 21:26 (UTC)
- (:)回应 问题在于“主观判断”四字,每人主观的观感都不同,判断自然因人而异。关注度指引要求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不需要依赖个别管理员或用户的“判断”,比较客观,而且更有说服力。舍客观取主观的做法既会带来极大量的争议甚至存废复核请求,亦会制造出极坏的先例,就是只要主观判断值得收录便可以置关注度指引于不顾,这般低的门槛根本与不经筛选没有任何分别。61.238.33.47(留言) 2017年10月17日 (二) 09:24 (UTC)
- 客观标准只在一点是确定比主管标准好的:客观性。除此之外,不能得出更多结论。并不是只要一个标准是客观的,就是合理、优秀而有效的。除此之外,关注度标准一样是非常主观的标准。其中,如何利益无关才算第三方、如何详细才是有效,如何总结才算二手、何种来源才认为是可靠,皆是主观标准。因此,您提出的问题的答案是,如此行事不会造成对NOT的违背,唯关注度是求反而有机会造成效用下降。虽说如此,如果您有理由就我对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条目立题标准本身提出评论,我仍然非常欢迎。Bluedeck 2017年10月17日 (二) 13:11 (UTC)
- (:)回应 管理员可以公然违反关注度指引吗?Wikipedia:NOTE的第一句已经写明“本页是中文维基百科指引,经社群商议并采纳。编辑者均应遵循本指引。”,根本没有例外的机制,亦没有讨论的余地。61.238.33.47(留言) 2017年10月17日 (二) 13:43 (UTC)
- 我认为是可以的。除了WP:IAR(关注度例外论述即为我陈述我利用IAR的方式),WP:POL上亦书:指引:指引是共识所支持的最佳做法。编辑者应尝试遵守指引,但最好仍要以常识判断是否合适,有时例外是适用的。而我已经充分说明了我选择例外看待这个指引的原因。如果您有理由就我对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条目立题标准本身提出评论,我仍然非常欢迎。Bluedeck 2017年10月17日 (二) 15:55 (UTC)
- (:)回应 user:reddeck/关注度例外始终是你的个人主张,未曾得到共识的洗礼,不应凌驾于行之已久的指引,否则每个人都以自己认为是“常识”的观点去主观判断,中文维基岂非成了没有规管的地方。61.238.33.47(留言) 2017年10月17日 (二) 18:42 (UTC)
- 我们的共识是VFD由讨论决定条目存废,而关注度例外正是我在讨论中的主张,这个发言本身当然不是共识,而依靠发言判断存废却是共识。每例中,关注度例外是否适合自然按照一事一议的手法进行。如果认为我的意见有问题,请针对意见反驳之。Bluedeck 2017年10月18日 (三) 18: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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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7/10/16#伊势交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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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2:关注度例外不是指引也不是方针,是否因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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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关注度例外。--M.Chan 2017年10月17日 (二) 05:06 (UTC)
- 用户论述高于方针指引?--Zetifree (Talk) 2017年10月17日 (二) 13:13 (UTC)
- 当然不是,但明显有参考价值。指引、论述、用户论述都不许引用了?--M.Chan 2017年10月17日 (二) 15:04 (UTC)
- 等这篇用户论述升级成了方针指引我们再来讨论。--Zetifree (Talk) 2017年10月17日 (二) 18:29 (UTC)
- 可以就内容讨论么?以这是用户论述为由反对明显毫无意义。--M.Chan 2017年10月18日 (三) 03:17 (UTC)
- 想讨论方针指引的范围和特例,去客栈讨论啊。
- 怎么就“明显”毫无意义了……存废讨论不该按照现有方针指引执行么,用户论述没有效力的。--Zetifree (Talk) 2017年10月18日 (三) 15:44 (UTC)
- 有道理的就算是论述也应该遵守,没道理的就算是方针也该忽略。另外,“顺带提及”也可以“有效介绍”,编者可毋需原创研究即可得出车点结构等基本内容。--M.Chan 2017年10月19日 (四) 03:40 (UTC)
- (回复Zetifree)这个论述就是讨论的一部分,和讨论是没有区别的。我们的传统是,DRV和VFD根据讨论决定,言之成理者的意见获得采纳。我在关注度例外页面说明的,正是为何关注度这一可以有例外的指引为何在某些情况下应当例外。这就是一个讨论。因为不是方针,因此没有人要去直接按此执行;但是并不是说因为不是方针,所以没有讨论的效果了。Bluedeck 2017年10月19日 (四) 12: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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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存档/2017年10-12月#金潭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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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3:关注度例外和关注度指引直接冲突,是否因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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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止的所有关于本页面有效与否的问题集中在本页面不是正式方针或指引的这一情况上。然而,我认为更加值得讨论的问题是,本页面是否会因为直接和现有指引冲突而无效?
我认为不会。Wikipedia:方针与指引中指出,指引确实拥有不足之处,会有例外的出现。因此,用于找出这些例外情况的本页面并不与方针冲突。也许您会想,既然指引有着例外,那么合适的做法应该是将此例外情况反映到指引本身当中去。也就是说,应该去客栈提案将指引修改的更加完善,而不应该直接无视指引。这个想法一部分是正确的,但也有一部分是不能实现的。原因是这样的,本页面找出的很多例外具有个案效果,个案是无法写进指引的。此外,本页面的论述逻辑和理由也许远非滴水不漏,因此在这样的提案发展的更为完善之前,直接讨论升为指引也许是仓促的。最后,修改方针/指引(尤其是GNG这类争议不断的指引)是一件耗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我也许并没有精力来做这项工作。但是,本页面不是指引这一点,不应该影响其对指引例外情况的叙述。因此,本页面不会因为“直接和现有指引冲突”这个理由而无效。
但是,我认为,如果本页面不是和指引,而是和现有方针冲突,那么,我乐见的做法将是试图修正方针,而非“游走在法外地带”来“尝试影响个案”。但是即使是直接和方针冲突的论述,也不一定是没有价值或不应考虑的。这一点是五大支柱之一。总而言之,一个论文的价值是其本身的逻辑和思路决定的,而不是其当前的状况决定的。
以上,Bluedeck 2017年10月26日 (四) 00:00 (UTC)
评4:( ! GNG => ! (V & O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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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讨论===
我觉得我这个东西一开始就没想做成指引,其逻辑精度也不够升为指引是很多人都同意的事情。讨论下去意义不是特别大。但是,如果这个串子能够更深入去讨论关注度这个指引本身是否确实地存在一点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而我的例外论述能够给大家带来一点思考的话,那么我这个例外页面也算起到了一些微小的工作积极的作用。
我们单独考虑屈原虫的发言,“维基有时过度执着于寻求媒体的关注度,而删去大量有价值的知识性条目”,这是我早期的考虑之一。然而V、OR、POV和NOT的要求回荡在空气中:“维基百科的收录门槛是客供查证,不是真实准确”。那么,“可供查证”和GNG之间的区别就是我所想利用例外论述填补的。我们知道GNG的理论基础是V:“... 条目应该依靠于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 ...”、OR:“... 条目应该主要依赖于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来源 ...”。GNG则更进一步要求所有上述来源必须是同一个来源(至少一个)。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必要的过高门槛。诚然,关注度例外里面提出的解决办法(引入弹性、百科性)并不是个很好的办法,但是请大家想想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借此机会,我还想求教主删方一些问题。我知道各位删除的直接理由是关注度,不过可不可以花点时间向我解释一下更本质的理由是什么呢?比如伊势IC,一定要删除该条目,是因为担心这个条目是骗局吗?一定不是的,那么是担心干扰索引吗?似乎也不是。是IINFO吗?这个条目的内容和数据库式的IINFO还有这不少的差别。那么大家真正担心的是什么呢?先行感谢您回答。
以上。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1:48 (UTC)
- 真正担心的是它与不可违背的基本原则——内容方针——有冲突。偏激地追求可供查证,而不是真实正确正是内容方针的要求。--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03:31 (UTC)
- “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必要的过高门槛”这个门槛不是GNG设置的。逻辑上说,不符合GNG,那就一定无法同时做到“完全依赖可靠来源”、“主要依赖独立来源”和“主要依赖二次文献”,即使“独立可靠来源”和“可靠二次文献”同时存在,也做不到。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我要为一个不符合GNG,但有“独立可靠来源”和“可靠二次文献”东西写条目,我在条目中使用部分“独立可靠来源”和“可靠二次文献”。由于两类来源的交集为空集,因而条目中两类来源中,必有一类占所有来源的比例<50%,所以条目至少不能满足“主要依赖二次文献”和“主要依赖独立文献”中的一个。--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03:34 (UTC)
- @antigng:我认为是可行的,见下图。您看看我想的对不对。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4:40 (UTC)
- 图片。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4:40 (UTC)
- 问题出在中间那个圈圈。如果一部分内容依赖两个来源这个总体,那么并不能推出它依赖其中任何一个。--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04:46 (UTC)
- 我更新了一下,你再看看。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4:51 (UTC)
- 一部分内容标注了两个参考文献,并不意味着其依赖其中任何一个,只能算部分依赖其中的某一个。这样中间的33%还是得分,不能同时算到两个来源头上。--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02 (UTC)
- @antigng:例中的情况就是不可分的情况。按照您的逻辑推断,交集中的信息既同时参考两个来源,又不可再分,因此不依赖任何来源。这是违背常识的。实际上,按照这个逻辑推断,任何可同时引两个来源的不可分信息均不依赖任何来源,显然不对。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06 (UTC)
- “按照这个逻辑推断,任何可同时引两个来源的不可分信息均不依赖任何来源”,正确的说法是,不依赖任何一个单一的来源,但是依赖所有两个来源构成的总体。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宣布处理过的红肉是一类致癌物,这一结论不依赖其引用的任何一个单一的研究,但依赖他们的总体。并没有任何矛盾之处。--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10 (UTC)
- 如果可以将来源[1][2]当成一个“总体”看待,会出现各种不自洽。比如,我按此宣称“来源[1][2]所构成的总体使得该条目符合GNG”,这是否可以?实际上这个和关注度例外的效果完全一致。恰相反,我认为“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宣布处理过的红肉是一类致癌物”,这一研究结果依赖了所有的研究(其引用的所有研究中的一个最小子集中的所有研究,最小子集 = 所有研究的一个子集 s.t. 比该子集还小的研究集合使得红肉致癌的结果不再可信)。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14 (UTC)
- “可以”或“不可以”要分场合。在解读方针的时候,不可以将“来源”这个词视为“单一来源及它们的集合”;但是,在反驳您关于“不依赖任何一个单一的来源”的矛盾性时,有必要将“来源”和“单一来源”区分开。毕竟,您认为“不依赖任何一个单一的来源”是与常识违背,而不是与方针条款矛盾。现实生活中的来源可以是一个来源,也可以泛指所有来源。--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20 (UTC)
- 所以您想说,“N市的赤字是1e10[1][2]”不依赖任何一个单一的来源(依赖定义为必须由 ref 得到 stmt 时称依赖,那么既然有两个,所以无依赖)。但是我想说,“N市的赤字是1e10[1][2]”同时依赖于两个来源(依赖定义为当从 ref 可以得到 stmt 时即可称为依赖),这也是可以的。因此“N市的赤字是1e10”究竟同时依赖两个还是同时不依赖任何一个完全取决于依赖怎么定义,而在我看这两个定义都可以。您为什么觉得前者的定义更加符合方针中对于依赖的定义呢?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25 (UTC)
- 照您的定义的话{{onesource}}就不能用了。假设一个条目任何一句话都是[1]...[100],依照您的定义,它完全依赖[1]这个单一的来源,所以符合{{onesource}}。--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33 (UTC)
- 不一定。定义 onesource = (stmt 依赖 ref 1) & (stmt 不依赖任何其他 ref) 在这个系统下可用。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37 (UTC)
- 我想说的不是有没有办法令{{onesource}}与您的定义自洽。我想说的是,既然“依赖”的定义存在模棱两可的地方,我从站内已有的模板中找了一个证据,来说明依赖不是您那种定义的可能性大些。--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40 (UTC)
- 可是我已经给出的 onesource 定义完全可以是目前他的定义啊,使用这个是循环论证。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43 (UTC)
- “完全可以是”和“现在不是”,“有史以来都不是”不矛盾。这模板有史以来都没有包含您说的“stmt 不依赖任何其他 ref”。--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45 (UTC)
- 我是说:如果依赖的定义是第二个定义,显然onesource的定义将是我的定义;如果依赖的定义是第一个定义,那么onesource的定义就是你的定义,无论何种情况,onesource的措辞不需要修改,而onesource的定义依赖于“依赖”的定义,所以是循环论证。我还可以反过来说:onesource的措辞“本条目极大或完全地依赖于某个单一的来源”隐含了“本条目很好地依赖于多个来源”,而说明依赖的定义应该是后者。Bluedeck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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