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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ra★(o∩_∩o ) 2012年7月4日 (三) 01:10 (UTC)回复

请补充档案File:政九连.gif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编辑

欢迎参与维基百科。您所上载的档案File:政九连.gif由于没有注明上载页面所要求的所有资讯,将作快速删除处理。请补充所需的所有资讯,包括填写上载页面的虚线方块内所有栏目,以及使用了适当的档案版权标志。维基百科严格规范图片上载手续,是为了避免侵犯版权所致,多谢您的注意和合作。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3日 (五) 00:39 (UTC)回复

请补充档案File:海军爆破大队旗.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编辑

欢迎参与维基百科。您所上载的档案File:海军爆破大队旗.jpg由于没有注明上载页面所要求的所有资讯,将作快速删除处理。请补充所需的所有资讯,包括填写上载页面的虚线方块内所有栏目,以及使用了适当的档案版权标志。维基百科严格规范图片上载手续,是为了避免侵犯版权所致,多谢您的注意和合作。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3日 (五) 00:39 (UTC)回复

请补充档案File:20120802.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编辑

欢迎参与维基百科。您所上载的档案File:20120802.jpg由于没有注明上载页面所要求的所有资讯,将作快速删除处理。请补充所需的所有资讯,包括填写上载页面的虚线方块内所有栏目,以及使用了适当的档案版权标志。维基百科严格规范图片上载手续,是为了避免侵犯版权所致,多谢您的注意和合作。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3日 (五) 00:39 (UTC)回复

2012年8月 编辑

  您在六四事件的编辑记录显示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注意,回退不过三原则规定,一位编辑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条目是不可以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此外,在不同条目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严格来说虽然没有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但仍然会被判定是回退编辑战。若您继续回退,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的内容。所以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大量的回退操作,并善用讨论页来与其他编辑者交流,以图达成共识,以免发生进一步的骂战或编辑战。您也可以在Wikipedia:争议的解决找到相关指引。--Mewaqua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11:27 (UTC)回复


关于您参与贡献 锺鼎邦条目 的说明 编辑

hi 门前雪您好

我是 Wetrace,wiki新手,wiki是个非常棒的地方,我仍在学习。 就在大约1小时前,我学会了 如何使用“讨论页”。 谢谢您提出的修改、建议,我在此说明如下,因为新手对wiki生态及规则了解有限,还请海涵,也希望共同交流:

谢谢您参与这个条目的贡献,
此条目 被添加了几个“非正面模版”,但并未经讨论,因此我主动开启这个讨论;
作为 新手,我希望做的更好;作为此条目的 主要贡献人、编辑者,我也向各位贡献编辑提出说明:
讨论页 位址如下:
http://zh.wikipedia.org/wiki/Talk:%E9%8D%BE%E9%BC%8E%E9%82%A6

关于您的意见,我想法如下
1. 您删除了关于“锺鼎邦的处境”近六千文字,理由是 这不是“营救页面”。
我理解您的切入观察点。
我的观察则是,锺鼎邦个案,人权团体认为是“台湾人在 大陆人身安全保障 ”的重要观察点,因此我认为有百科记录价值,
因此,我恢复该段,并说明恢复理由;但是我也再思考“为何你会觉得该删除”,因此我先自行调整删除了近2千字内容。

2.从“失踪”改成“逮捕”
“失踪”是另一位较资深编辑所改的,刚开始我有些疑惑,但细想后,我可以理解他的观点。
我对 法律 有一些学习与了解,锺案 的逮捕 在法律程序上很有问题,而“超长期的监视住居”也违反中国刑事诉讼法,而且监视住居地点并非“法定 看守所、监狱”,而可能是任何地方,形同“失踪”。因此,被人权法律学者、异议人士 形容为“强迫失踪”。这样的遭遇,许多大陆 依法上访深冤的中国公民,也被如此对待。亦即,公然违法现象已经长期存在。
但是,这样的公然违法现象,近期将被“合法化”;中国刑事诉讼法 第73、83条修正案2012年3月14日通过,是凡被列入“国安”案件,就可以 超长期限制住居,此修正案2013年1月1日实施,被批评为“强迫失踪合法化”,大陆民众人心惶惶。不过,从“法律不得与宪法抵触”观点来看,这项修正案应该很难“合宪”。
提供两篇报导供参考:
(1)自由时报:秘押合法化 中国刑诉法修正 危害人权
(2)中时旺报:大陆刑诉法应落实人权保障
回到您的修改,其实究竟算“失踪”还是“逮捕”?是值得讨论的,因为锺先生形同失踪、逮捕 也有法律程序合法性的疑虑。
以上是我的分享讨论。
很谢谢您的参与,透过不同编辑的角度、生活经验、背景,让我 更理解如何沟通、如何理解。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8日 (三) 04:53 (UTC)回复

From Wetrace 谢谢您,我看到您正帮忙 微调 格式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8日 (三) 07:48 (UTC)回复


From Wetrace 谢谢您的建议模版意见 ,关于 营救情况 大项 有些琐碎, 我刚刚也正在整理,希望能系统化一些,因为资讯量也变大了;但这又是一个值得提供观察记录的过程。 会再利用时间,看怎么调整。个人作业时间不太够。 anyway 谢谢!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9日 (四) 02:34 (UTC)回复


From Wetrace 请教“门前雪”,营救行动大队 的成员名单表格,我想用“折叠”方式会更好。但我还没学会如何用“折叠表格”,请问能请您协助吗?感谢!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9日 (四) 02:51 (UTC)回复


#“门前雪”的意见非常好,感谢。
其实Wetrace一开始是打算用“锺鼎邦事件”之类的,后来看到 中国大陆互动百科 有一条“锺鼎邦”,Wetrace是第一次新手,因此就先用“锺鼎邦”。
#若现在要改条目名称, 有个技术问题请教:如果一些朋友 分享 此条目的 hyperlink(例如在Facebook);把名称从“锺鼎邦”改为“锺鼎邦事件”...那 Hyperlink好像就不同,原来连结就会失效。
因为这是个“新闻动态事件”,Hyperlink更改可能会导致读者麻烦... 。不知“门前雪”对此技术的了解如何?

锺鼎邦事件 wiki位址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8D%BE%E9%BC%8E%E9%82%A6%E4%BA%8B%E4%BB%B6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9日 (四) 02:46 (UTC)回复

请益:哪位编辑朋友 会使用“重定向”---让两个名词 指向同一条目---即可解决 Hyperlink 变更问题
想到个小方法,能否用“重定向”的方式。让两个名词“锺鼎邦”、“锺鼎邦事件”都指向同一条目。
如下面例子,两个词 指向同一条目:
中国国民革命军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5%9C%8B%E5%9C%8B%E6%B0%91%E9%9D%A9%E5%91%BD%E8%BB%8D
国民革命军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中国国民革命军)
Wetrace留言2012年8月9日 (四) 02:57 (UTC)回复

语法问题 编辑

阁下在编辑元大金控的相关事件时....,可能在语法上有明显的错误,本人已将其改正,如有疑问请在本人的讨论页上留言,本人将尽速处理,谢谢配合,敬希合作!ltdccba---留言--贡献 2012年8月12日 (日) 16:51 (UTC)回复

阁下难道不觉得此文有不顺畅之处?本人自认部分的错误,但检警是警察吗?大约 与 约 是顺畅性的问题, 私人豪宅 与 豪宅 是他的或是别人的, 被通缉 与 现已被通缉 是过去发生或现在发生,金 与 金控 一词只是求阅读顺畅, 参看 容易与下排 参考 一词起冲突。阁下的若还有疑问也请提出来,其实台湾媒体的用字上错误很多,以前在写时经常发现错字连篇,改很久才比较顺一点,所以本人会去检查文章的用字问题。维基化的结论就是阅读顺畅、中立、易读,这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ltdccba---留言--贡献 2012年8月12日 (日) 18:05 (UTC)回复


不知阁下觉得阮经天这个条目的上一版本(我更改之前的差异)的文章品质如何?ltdccba---留言--贡献 2012年8月12日 (日) 18:39 (UTC)回复

阁下要是想加空格的话请在文字前加上 :

阁下要是对本人修改感到北宋ㄟ话,就敬请更改成阁下所希望的样子,阁下要是认为我字义混谣而非媒体用字错误,那就请阁下去雅虎新闻看看吧,错字多的也不算少,我承认我没查国语辞典,不查的原因:之前有人说 三只小猪 是成语,从此之后我就不看此辞典,我希望阁下在维基百科里多走走,因为有时其他编者是不会去查国语辞典的,国语辞典还是不太能作为编辑依据。阮经天的部分只是希望阁下分享一下看法而已并无责怪阁下的编辑.....ltdccba---留言--贡献 2012年8月12日 (日) 19:47 (UTC)回复

那个言论我可以跟你道歉,但你有必要再继续追这些吗?你要改就去改啊,我没意见,不过阁下这样一直争论下去对大家都没好处,很多事不是我说了算,我的观点有时也可能不中立,所以阁下去问问别人的看法,我会回退至你的版本,我说很多遍了,要改自己去改,别再提出可能带有挑衅的言论,我今天很累了,阁下整我吗?ltdccba---留言--贡献 2012年8月12日 (日) 20:52 (UTC)回复

剩下的请阁下自己去改,疑问可提,但要是再回复一些有点针对性的东西,本人将不予受理,多谢配合!
你的版本我还给你,要是觉得还有问题的话再说,无要紧,要么自己去改,要么说话就别那么....我是上辈子欠你钱啦?还没还啊?有借条吗?ltdccba---留言--贡献 2012年8月12日 (日) 21:14 (UTC)回复

我唔知你讲mie也,如果你有其他个意见请揾其他人,唔再烦我,我话一句你总有几句返我知,点mei,有甘意思?点解我同你sa sorry之后你仲揾打D也,无事揾事垒做, 我错了您可以点,您就不许别人指出 ,呢个说话我讲过mei? 临走前再插一刀可就不太厚道了 系mei意思?你系唔系揾错人?你可以去睇下我个user page ,我觉得系我冤,道歉,道歉酌,解画, 解画酌,你一定系揾唔安人,你自己觉得安佐就得概,mei也都要争,我觉得系我睇唔安人,我眼有问题就得概, 你系中大定系北大个学生?我话 系可能 我唔话一定就系,自己睇下先!

RE:九评共产党之投票 编辑

  • (!)意见:九评一书正是由大纪元编辑。若这样,Wikipedia:关注度 (书籍)写到︰‘该书曾经被两份以上独立的出版物[1]作为主题介绍。这表示这本书至少有一定量的读者。出版物包括各种形式,例如报纸文章、其他书籍、电视节目与评论。这些出版物至少要对该书籍有所评论,而不是单纯的简介该书籍。’和‘以上所谓“独立的出版物”,不包括发表刊物的再刊印、尝鲜、或者其他该书籍作者、书籍出版商、代理人、或者其他与该书相关自行图利方面的广告或者访谈[2]。’。从个人的眼光看来,明显不符指引。(除非本人过度解读之外)--娜娜留言2012年8月14日 (二) 09:21 (UTC)回复
  • (~)补充:以上引述内容的脚注[2]又提到:‘维基百科不是摆放自我推销与产品定位文章的地方。必须由完全独立、无利益关系的“其他人”,以其独立意志撰写关于书籍条目。(请参见Wikipedia:自传以了解受影响题材是否就是与条目主旨相关的来源验证性与中立性问题)。’因此,本人依据指引,判定该条目没有关注度。请有投票的大家,再仔细详察--娜娜留言2012年8月14日 (二) 09:21 (UTC)回复

抱歉 编辑

对于之前的针对性言论,用词有点激烈(我用的方式一直都不是很好),并不是单独的只针对您,而是切合维基方针而来。讨论通常容易变成争吵,如有冒犯之处,还望见谅。本人先在这里跟您道个歉--娜娜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16:51 (UTC)回复

我使用分身,是经过维基站方许可的,而且我之前也写信跟管理员报告过了。他们乱人的方式你或许还没有见过,使用分身、主账号,仅是切割和我原本账号的混乱。要是你有兴趣的话,可以自己看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这样做没什么了不起,人云亦云只会显得自己没主见而已。--小南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04:09 (UTC)回复
这儿,请容许我就AISTSANA所言补充几句。AISTSANA傀儡账号,最初并没公开声明,并没获得准许,是在其全力推广中共打压FLG的凯风网条目之时,在推荐条目页面被资深维基人调查指证其非法操纵傀儡账号娜娜、并操纵许多IP账号,专门编写反FLG的内容。后来管理员要求其按维基方针公布,AISTSANA才声明了娜娜属于其本人所有。但AISTSANA一直并没声明其许多干脏活需要有意匿名时所用的IP账号(如:拉JSJSJS来投票时,AISTSANA在JSJSJS用户页上,用IP留言身份,声称轮子盯上,不得不匿名)。Marvin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18:49 (UTC)回复
关于AISTSANA“他们乱人的方式你或许还没有见过,使用分身、主账号”这一说,看来又是其长期对我诽谤的继续。AISTSANA自己一直在明目张胆以这种违规编辑,却非要把其自己的作为栽赃于我。这真是太好笑的事,这样的过程,也许反而能帮人们能看清AISTSANA这一伙专门在维基煽动信仰仇恨的ID的真面目。Marvin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19:07 (UTC)回复
另,AISTSAN经常违规任意攻击他人(我发现不少维基编辑因试图维护维基的中立原则,抵制其违规行为,往往被暗示或攻击成轮子之类),破坏维基规则是其经常所为,却在这儿诡称是按维基方针而来。真令人好笑。门前雪编辑,因试图说几句公道话,而被AISTSANA无端毫无逻辑的攻击,这只是最新一例。对于门前雪编辑因此而承受其伤害,我表示同情;也在此对门前雪编辑支持正义的行为表示感谢。Marvin留言2012年8月18日 (六) 18:53 (UTC)回复
你对我的留言,我也看了。当然,我知道你是使用‘法律’的论点来说明。那问题又来了,看在您是在今年7月刚注册的新用户,那我是否也可以合理质疑,您的行为是否和某些人有关。当然的,这仅是在初步的质疑而已。--娜娜留言2012年8月19日 (日) 00:03 (UTC)回复
真是好一招高明的激将法。要我直接点出是谁,刚好保留有证据。既然您这么聪明,还可以无视社群共识的方针,自定出新的见解。那何必我解释呢?论法律,我真的是没您懂啊!你的底限,取决您自己的态度(当然也包括我的),既然你前面都可以那么不客气。要怎么越线,也是我个人的事,套句你之前给我的逻辑。就算你肉痛,也不干我的事。看你这种态度,我真想多多越界啊……啊。--小南留言2012年8月19日 (日) 04:15 (UTC)回复
本人在此要怀疑一下,看阁下(User:门前雪)的编辑不太像加入wikipedia仅一个多月的人,所以我怀疑此账号是傀儡账户,虽然没证据,但我还是强烈怀疑这是一个他人操控的傀儡账户,如果不是,那我愿意道歉,如果是,请阁下公布自己的主账户,多谢合作!ltdccba--Jason--Lin-> 2012年8月20日 (一) 14:21 (UTC)回复

提醒一下 编辑

我这个小人不知到为又何路过阁下的用户页,阁下在用户页上添加新闻动态可能会不符合wikipedia对用户页的要求,因此本小人路过时顺便提醒一下,本伪君子发表完毕!ltdccba--Jason--Lin-> 2012年8月18日 (六) 03:36 (UTC)回复

本小人哪敢当啊!阁下看完后也请把本伪君子的屁话删掉,以免阁下不爽。ltdccba--Jason--Lin-> 2012年8月18日 (六) 03:48 (UTC)回复

您好 编辑

门前雪您好


好久不见了,

之前编辑“锺鼎邦事件”,承蒙您指正、交流许多,

最近感觉很久没遇到您,

只是打声招呼!

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28日 (三) 08:04 (UTC)回复

人权专题成立!欢迎参与、指教 编辑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编辑星章
你的用户页内容很中肯 Foxy1219 🇹🇼留言2021年8月3日 (二) 06:5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