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5月

请协助清理Special:用户贡献/125.59.121.192加入的侵权内容

如题,该IP自去年起在反修例相关条目及其他条目加入大量新闻报道内容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5月2日 (日) 07:33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此讨论,此IP段涉及其他非代理之IP,而现时封禁将会不必要地影响到其他非代理之IP,即造成误判的情况。故请求其他管理员复核该IP段之封禁,以及将封禁改为针对197.189.224.0/20此段,即最初的封禁 [1],谢谢。--SCP-0000留言2021年5月5日 (三) 10: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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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在全域标题黑名单增加针对不当用户名之规则

元维基的监管员billinghurst已将相关规则添加完成。--痛心疾首 2021年5月6日 (四) 08: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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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讨论是基于元维基管理员的要求,在中维发起相关的讨论。

基于以下理由,本人请求透过全域标题黑名单,禁止在全域创建用户名包含“肏”此字的账号:

  1. 根据全域账号搜寻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包含“肏”此字之用户名为不当用户名,而那些账号不但在中维创建,也有在日维等地创建,且由13年起已有相关账号被创建。另当中有数个账号因不当用户名、长期破坏者等理由而被全域锁定。
  2. 于其他中文语种的小维基中,如文库词典等,已透过标题黑名单禁止创建带该字的用户名。

综上,“肏”此字已经在全域中被长期滥用,应予禁止。谢谢。 --SCP-0000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16:04 (UTC)

cc@AntigngXiplus: --SCP-0000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16:06 (UTC)
(×)删除那么,在越南语wiki上胡志明也是禁词,我们要不要把我们的领导人也设置成禁词呢?中文wiki不是元或enwiki。(×)删除
Pavlov2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17:25 (UTC)
这完全没有关系啊……--Milky·Defer 2021年3月30日 (二) 17:45 (UTC)
维基百科:是英文维基说的!--Pavlov2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18:10 (UTC)
  • (+)支持 误判误判,我看成因为元维基有,因此讨论禁止在全域创建用户名包含“肏”字的账号,如果是处于社群本身做出的决定我是绝对支持的。--Pavlov2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18:11 (UTC)
小维基的黑名单都是本站复制过去的,而不是他们也决定禁止该关键字,故这点不成理由。--Xiplus#Talk 2021年3月31日 (三) 09:04 (UTC)
已划掉,感谢说明。--SCP-0000留言2021年3月31日 (三) 10:14 (UTC)

1234567的建议

12З4567 经查,大多数包含“屄”和“屌”的用户名为不当用户名 [2][3] ,故此也建议透过全域标题黑名单,禁止在全域创建用户名包含“屄”和“屌”这两字的账号。谢谢。--SCP-0000留言2021年4月17日 (六) 09:31 (UTC)

可。有需要的话也可以将这事情回报给meta。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17日 (六) 11: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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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杰的问题

虽然嘉杰因为滥用傀儡而被永久封禁,但根据维基百科: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嘉杰列出的编辑倾向来看称不上破坏,充其量只是编辑争议或政治争端,且检视其以往的编辑,大多还算正常。我不认为嘉杰符合上榜资格,甚至一笔没问题的编辑[4]在LTA页面居然被认为是“其他编辑有时常常违反WP:AFC,扭曲引文的原意,或者加入难以查证的原创研究内容,违反WP:V,不易察觉”,这笔编辑嘉杰已给出来源,而且内容基本复制原文,不存在所谓的扭曲引文或是原创内容。还有这个页面列出的第五点,“编辑摘要内容有时违反WP:NPOV”,WP:NPOV什么时候管到编辑摘要头上了?“嘲讽不喜欢的政治派系”,别人只是说“一国两制玩完”,没有嘲讽哪个派系。

此外立场与嘉杰相似的香港用户不少,那以后一旦有亲泛民主派以及反共的新用户或ip作出与亲共用户观点相斥的编辑,很有可能被扣上“嘉杰傀儡”的帽子而被封禁[5][6]。--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5:26 (UTC)

(?)疑问那类似情况的LTA:User:ΠrateUser:Lovehksingers(这个最类似吧,也是喜欢政治争端,只不过立场正好反一反)、User:Why you are here(这位看介绍都不太编辑。。。与世无争。。。)要不要放出来。。。--MINQI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9:53 (UTC)
Lovehksingers的行为要严重的多,很大一部分都属于破坏,而嘉杰只是纯粹不断滥用傀儡编辑,二者不可一概而论。--Newbamboo留言2021年5月8日 (六) 04:59 (UTC)
其IP傀儡的编辑包含不少编辑破坏,并不是仅滥用傀儡。——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5月8日 (六) 14:55 (UTC)
论入这个持续出没的破坏者名单,嘉杰肯定是不够格,第一资历不够,第二影响有限。--Newbamboo留言2021年5月8日 (六) 05:04 (UTC)
那另两位呢?一位再被永封且上榜就是因为滥用傀儡,另一位看他介绍更是只是滥用傀儡的“无声者”(影响更有限,另不知道阁下对够格的标准是什么)。--MINQI留言2021年5月8日 (六) 07:52 (UTC)
影响有限吗?我认为未必如此。--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5月8日 (六) 14:28 (UTC)
已提删,请见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1/05/08#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嘉杰--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亚洲月 2021年5月8日 (六) 05:36 (UTC)
Special:Diff/65166703这次编辑虽然加入了来源,但是事主高福在嘉杰编辑的前一天就已经过媒体发布声明,告知自己的言论被误读或者误传。我认为编辑有必要核实内容的正误,在加入内容之前验证内容的准确性。在当时那个版本“嘲讽不喜欢的政治派系”这一说法有问题,但是“嘲讽”这一行为本身是存在的。比如对“紫荆党”的这次编辑,暂时没有可靠来源证实这群人属于建制派、泛民还是商界,但在编辑摘要中把这群人嘲讽作“只惊党”;再比如这次对“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的编辑把国家安全处比作“东厂”,并在正文源代码加入了ref name="東廠",除了嘲讽以外甚至可能具有侮辱性。
这个页面是我在劳动节假期之前编辑的,不过没有完成编辑就放假旅游去了,少数内容与举例可能对不上,但是多数内容我认为没有冤枉他。另外考虑到嘉杰倾向于滥用IP傀儡并作出了好几次难以察觉的破坏编辑,原有的LTA页面有必要保留,更详细的理由在这里(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1/05/08#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嘉杰),不在此处再复述一遍。
我不认为此页面会被用于“扣帽子”,因为行为模式与编辑倾向(特别是列出的前三条)对得上就是 一望而知的傀儡,对不上则须另案处理,如果真有人想扣帽子,删除此LTA页阻止不下这种行为,这不是LTA页面本身的问题。--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5月9日 (日) 02:27 (UTC)

该用户不仅滥用注册傀儡和大量IP傀儡、被永封后仍继续使用傀儡,而且有作出破坏性编辑(详见编辑倾向),并非“只是纯粹不断滥用傀儡编辑”。其行为已经符合WP:VAND,即便作出一部分建设性编辑,也无法抵消其作出的破坏性编辑。--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5月8日 (六) 06:38 (UTC)

LTA页面列出的所谓的“罪名”,没几个算是破坏性编辑,不涉及对事实的篡改或删除。比如这笔编辑[7],LTA页面说是“使用不同的IP傀儡坚持在条目插入无关内容”,显然别人只是在编辑摘要提出,没有写进条目正文,并且媒体在提到习近平时确实会在他本名前加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三个头衔[8],嘉杰在国家主席前加入中共中央总书记实属正常。
还有这笔[9],LTA页面说是“脱离条目背景删除或者随意篡改中国国家主席等政治人物头衔”,嘉杰修改前的版本里面,在上文已提到中共领导人头衔的情况下,每次讲到人名时就要提到职务,甚至还出现一些“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之类的尊称。原版本其实没必要这么做。嘉杰的编辑没有不当之处。
[10]这笔编辑LTA页面说是“在条目的序言部分插入琐碎的新闻动态”,其实这段内容是在提醒中欧投资协议已经胎死腹中,算是重大新闻。这笔[11]倒是符合LTA的琐碎新闻动态的指控,但也绝不是破坏。
LTA页面说这笔是会引起编辑战[12],我同意此说法,但没有造成事实上的篡改,问题不大。--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5月8日 (六) 07:28 (UTC)
“编辑摘要破坏:在编辑摘要内写入令人反感的内容”、“稚气的破坏:在文中加插涂鸦、恶作剧、冒犯性内容或完全无意义的内容。”——WP:VAN;“本页简而言之:每位用户只使用一个账号(即一位用户,一个账号,或一户一号)。切忌使用傀儡来伪造对某件事的支持度,误导他人,挑起争端,协助破坏,或回避封禁。”——WP:MJ--MINQI留言2021年5月8日 (六) 07:50 (UTC)
看了一下Googl19980904的理由,该用户对中国政治的相关术语、专有名词缺乏了解。现作出以下反驳:
  1. “主席特使”是专有名词,指的是代表国家主席执行的一种临时性“特殊任务”的部长级及以上的官员[13][14]
  2. 使用称谓时,要看领导人以什么身份参与。这点可以在官方新闻稿件中查证。虽然中国国家主席兼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等职务,但在一些场合(如,外交),通常只以国家主席身份参与。
--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5月8日 (六) 08:43 (UTC)
那也不是故意破坏,不过是嘉杰不了解有主席特使这个职务,他看成了胡锦涛主席/特使,就算遇到这种情况只需提醒一次就行。--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5月8日 (六) 09:41 (UTC)
根据列举出来的编辑摘要可以看出,他不是不了解,而是想表达自己的政治观念。@ClayM300早前就曾对该用户作出提醒,然而该用户依然坚持这种行为,后来被管理员封禁一段时间[15]。--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5月8日 (六) 13:51 (UTC)
给出的链接没看到有封禁记录。--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5月8日 (六) 15:21 (UTC)
出于WP:AGF,我认为是内容太多导致你没有找到相应的提报。还是直接给出封禁日志吧[16]。--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5月8日 (六) 16:35 (UTC)
一次两次的编辑可以认作不了解,但是类似表达政治观念的编辑有很多。--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5月8日 (六) 14:30 (UTC)

(~)补充:而且,我很奇怪为什么要在提交编辑时留下类似这种的编辑摘要:

其实如果只是表达观点那无所谓,但是这位用户很喜欢使用IP傀儡,而且属于 一望而知。我不懂也不想猜测缘由,只是觉得如果不喜欢登录账户那就不必登录,为何要来回切换?后来从几个IP用户编辑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之后,我注意到了几个IP傀儡注意到了几处隐秘的破坏编辑,比如在这一次Special:Diff/65170256编辑,提交的正文与引文完全对不上,这就是典型的破坏(WP:VAND)了吧? ——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5月8日 (六) 15:03 (UTC)

这段话内容太多了,是正文里面哪句话与引文对不上?--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5月8日 (六) 15:21 (UTC)
“《金融时报》专栏作者”之前的内容没有一句话对的上引文,另外这段新增内容与“赤纳粹”没有关联。--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5月8日 (六) 15:40 (UTC)
没有一句话对得上引文。——ClayM300(留言讨论🧐) 2021年5月8日 (六) 15:45 (UTC)

顺便说一下,在页面提删第二天,管理员雾岛圣就急着关闭页面,声称“无共识”[17],这管理员连存废需要7天讨论都不知道?--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5月9日 (日) 07:18 (UTC)

(?)疑问:“存废讨论”不适用或例外于WP:SNOW?--MINQI留言2021年5月9日 (日) 07:36 (UTC)
在本案例里,光看人头数的话,还是不适用WP:SNOW比较好。但我刚刚还在联大2758号决议条目看到这个LTA往里加原创研究,所以我认为这个LTA的存在是一个难以争辩的事实。--痛心疾首 2021年5月9日 (日) 07:37 (UTC)
请注意SNOWDUCK都是论述而不是方针或指引--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5月9日 (日) 14:00 (UTC)

关于User:Comezgirl的永久封禁

5月6日,User:Comezgirl被管理员User:虫虫飞以“确认为傀儡”的理由永久封禁,被指控为傀儡的User:Gomezgirl同时被管理员User:Ch.Andrew封禁。

本人反对这两项封禁,理据如下:

  1. 两个账号都没有负面编辑。在假设其为同一人的前提下,也没有出现《傀儡方针》中列明的“被视为滥用多重账号”的行为。由于用户名相似,合理推断并非在冒充他人。
  2. 存在两个账号不是同一人的可能性。若他人模仿编辑,不应导致自己被封。

先前给虫虫飞君留言及代此用户提出封禁申诉均告无效,故请社群审视此案。

多年前我也曾用IP代新手申诉,同样以“申诉须由本人提出”的理由遭拒绝。新手可能并无意愿/能力提出封禁申诉,或许就此离开维基百科。在误封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我认为应有代他人申诉的渠道,否则除了提报到客栈外别无他法。--Lt2818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09:02 (UTC)

  • 我怀疑这两位管理员是不是真的理解WP:BLOCK。--痛心疾首 2021年5月7日 (五) 09:21 (UTC)
  • “申诉须由本人提出”确实不妥,就算当事人默认,不代表封禁就一定没问题。--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5:29 (UTC)
    • Lt2818的质疑其实有一些道理值得反思,不过我还是先单说我的部分。首先虽然Gomezgirl(以下简称G用户)似乎没有直接违反WP:BADSOCK,可是也并不符合WP:SOCK#LEGIT,依然是并非方针容许的行为,那么就还是需要处理。请注意G用户直接在Comezgirl(以下简称C用户)下方“顶替”C用户回答(Special:diff/65500595)可以认为当中行为有异。现行明文规定若是符合“ 一望而知”,采取的措施是直接永久封禁傀儡,而且不适用CU,所以对于G用户的管理措施并没有超出现行规定。至于C用户则不是我封的。--章安德鲁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8:41 (UTC)
  • WP:SOCK:“用户不能利用多重账号对同一页面或讨论作出贡献来制造多人参与的假象。但只要已公开账户间的关系(如:主账号和公用电脑专用账号、主账号和机器人账号),我们不禁止用户以多于一个账号编辑同一条目。”“分身账号是名称近似主账号的账号。主账号用户可创建这些账号,以避免其他人注册这些账号造成混淆。这些账号的用户页须加上{{doppelganger}}(或直接重定向到主账号用户页),并且不能进行其他编辑。”WP:AGF:“善意的人们依然可能犯错误,当他们做错时,你应该纠正。但你不应该认为他们的错误是故意的。”
没有证据说明Comezgir刻意的使用了傀儡进行混淆发言:他可能只是建立了分身账户,在回复的时候不慎用错了账户。根据SOCK方针,应当封禁其分身账户,而非同时封禁分身账户和主账户。Itcfangye留言2021年5月7日 (五) 19:24 (UTC)
同上。不认为应当仅因一次贡献就这么快判定为傀儡就封。--Milky·Defer 2021年5月8日 (六) 18:09 (UTC)
认同Itcfangye和MilkyDefer两位上面的分析和看法。--Gluo88留言2021年5月9日 (日) 00:06 (UTC)
认同MilkyDefer的看法。--痛心疾首 2021年5月9日 (日) 07:46 (UTC)
  • 感觉Lt2818阁下的提议 "应有代他人申诉的渠道,否则除了提报到客栈外别无他法" 很值得考虑, 也值得仔细分析一下“代申诉”合法化的利弊。
  1. 在下认为Lt2818阁下所提到的下面理由好像是合情合理的,考虑到了“善意”和 “帮助新手”。
    • “否则除了提报到客栈外别无他法” (客栈讨论会牵扯更多编辑时间和精力?)
    • “新手可能并无意愿/能力提出封禁申诉,或许就此离开维基百科。” (维基社区的损失?)
  2. 在下还觉得:
    • 第三者来代为申诉的列出理由,在多数情况下更为客观可信,更能跳出有争议双方的主观或情绪化的见解,而更理性化。
    • 第三者观查到需要应用 WP:AGF:“善意的人们依然可能犯错误,当他们做错时,你应该纠正。但你不应该认为他们的错误是故意的。”时, 在多数情况下更为客观可信。
  3. 不知该提议是否有那些更值得考虑弊端?
--Gluo88留言2021年5月9日 (日) 18:25 (UTC)
对于代申诉的行为不赞同,是否申请质疑封禁是被封禁用户的权利,而且被封禁后有不少提示如何申请封禁争议,对于用户是否想在被封禁后继续在维基项目共享那是用户他的问题,而不是其他人代其操心。但不反对其他用户在其他讨论区域上质疑管理员的封禁操作或者要求解释合理性。——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5月10日 (一) 01:11 (UTC)
现在过滤器和机器人都能封禁用户,也增加了误判的可能性。我认为至少对一目了然的误封应当允许他人申诉,不应墨守成规。
我一位已故好友的实名知乎账号被永久禁言,理由相当于维基百科的纯破坏用户,其实不是。现在搜她名字,排第一的就是该账号被永久禁言的消息。我曾联系知乎请求解封或者删除账号,得到的也是“需用该账号申诉”这样的机械式答复。她本人大概无所谓,我倒蛮遗憾,只能祝祷知乎早日倒闭。--Lt2818留言2021年5月10日 (一) 15:02 (UTC)
看来你没有看完我后面还说了些什么了。“不反对其他用户在其他讨论区域上质疑管理员的封禁操作或者要求解释合理性。”实际上这里就是试过一次过滤器误封,有人在知乎上抱怨,被转载回来后,让管理员确认误封情况的处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5月11日 (二) 01:20 (UTC)
不必重复发言,我都看过,希望不要对他人做揣测。如果你细致观察,会发现我在开头已经提供了该案例的链接。
在封禁管理员拒绝认错的情况下,当然可以每次都来客栈留言。但申诉能处理掉的话,就不必大动干戈。--Lt2818留言2021年5月11日 (二) 02:40 (UTC)
如果是过滤器之类的话,那我也认为可以考虑容许代为申诉。不过,如果是一般封禁的话,完全可以直接找相关管理员,不一定就要代为提出申诉,尤其是明显误判的话,我相信处理的管理员不可能在被提醒的情况下仍然注意不到。--AT 2021年5月10日 (一) 15:41 (UTC)
似乎客栈讨论中,即使大多数人认为处理不当,如果涉事管理员主观的坚持己见,而且涉事被处理者失望不去申述,维基有可能失去一个多年贡献良多的编辑。 其它管理员在被处理者失望不去申述时,好像不便介入。第三者的代为正式申诉,能使得其它管理员尽快正式介入。对主观的坚持己见的涉事管理员,能多些客观的监督和提醒渠道。
  • 例子见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2月#Mys_721tx滥权,任意封禁用户: 由于ArikamaI君被Mys_721tx以创建没有可靠来源的条目作为理由而永久封禁, 被第三者认为涉事管理员处理不当, 提到客栈讨论。由于ArikamaI君之前并未有因为创建没有可靠来源的条目作为理由的封禁,近5年都没有被封禁的情况下,大多数人认为不该永久封禁(包括在下和User:Uranus1781君)。 尽管如此, 由于Mys_721tx仍坚持己见, 第三者也无法来代为正式申诉,其结果是ArikamaI君好像离开了维基, 从其讨论页看到不少编辑对其多年的贡献很赞赏。
  • 最近看到有用户连续两次把 “批判性思维”改为“耶和华思维”,管理员第一次封禁1星期,管理员第二次封禁2星期;对比Mys_721tx因为创建没有可靠来源的条目作为理由的永久封禁,大多数人认为不该永久封禁时,主观的坚持己见, 显得非常不公正。
  • 第三者的代为正式申诉时,也因为第三者和其它管理员的正式介入,一般能更客观一些。对主观的坚持己见的涉事管理员,在有被多数人认为是滥权的情况下,并在问题还没有大到要提出管理员解聘的情况下,多些客观渠道。 能更好的监督和提醒。
--Gluo88留言2021年5月11日 (二) 00:00 (UTC)
重点是被封禁用户自己愿不愿意申诉,或者人家就是需要一个理由不想干了。ArikamaI的情况本身就是有闯红灯的情况,而且本身是可以改善的,当然更大的问题是一直没人跟他提一下补一些来源的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5月11日 (二) 01:25 (UTC)
在下上面的意见解释了为么不认同只靠被封禁用户自己申诉的方法,不认为被封禁用户主观上愿意保持被不正当的封禁, 抱歉我的意见与阁下不同。 同意阁下“ArikamaI的情况本身就是有闯红灯的情况,而且本身是可以改善的”,只是大多数人认为不该永久封禁时,并在问题还没有大到要提出管理员解聘的情况下,没有多些客观渠道, 更好的监督和解套涉事管理员主观的坚持己见似乎成为死结的情况(被多数人认为永久封禁是不对,被封禁用户可能对不公正做法灰心了的情况下)。--Gluo88留言2021年5月11日 (二) 01:40 (UTC)
那要看是不是规则上办事。例如ArikamaI是长期没加来源(有一部分能补加的情况下),Mys_721tx留意到,已经按照封禁前给够警告了,但最后还是封了。至于封禁期,考虑到长期性,其实给永久好像也没啥问题,如果ArikamaI意识到没来源的问题,承认是疏忽,再找其他管理员介入处理,那也能解封掉。但是ArikamaI应该没有去做,或者觉得没这个必要吧。——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5月11日 (二) 02:53 (UTC)
  1. 讨论中有编辑指出:Mys_721tx做出的永久封禁被编辑质疑后才提“长期性”为理由;Mys_721tx的该理由被有的编辑驳回,提到:如按此理由, 在大多数工作过多年的编辑中,都可找出没来源段落(包括合理的没来源段落), 也都可被永久封禁(包括Mys 721tx君本人),参见(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2月#Mys_721tx滥权,任意封禁用户)段落:
    • ...Mys_721tx君创建六十余个条目便最少有三十余个有种种来源问题,甚至全无来源或参考出处,屡次违反可供查证方针,问题条目所占比率超过50%,相比起 ArikamaI君建立千余个条目所出现的情况更属尤有过之,若以持续建立所谓“劣质条目”作为永久封禁的理由,Mys_721tx君是否也应遭到永久封禁... ...
    • 如果User:ArikamaI一事的封禁标准成为“案例”,恐怕中文维基百科有一半活跃用户都有机会要“三振出局”(对用户发出警告留言也算作一次好球)。--Mewaqua(留言) 2020年12月2日 (三) 04:46 (UTC)")。
  2. 进一步分析,由于个人看法有主观性不一定正确,如疑似是不合理的没来源段落, 也应该先提醒和讨论. 正是如此, 讨论中大多数编辑认为不该永久封禁。如果涉事管理员,尊重大多数编辑的意见,改成短期封禁,那也能解决该问题, 但是Mys_721tx没有去做。 目前,在这种情况下讨论中给出的意见是:非涉事编辑们对处理感到不公平时,正式的方法只能是提请解聘涉事管理员。
  3. 涉事管理员的个案处理不公正时,不只是应该被处理的编辑的关心问题, 也是维基社区编辑们关心的工作环境问题, 应该从方针上让非涉事编辑们能见到不公正的处理时,能更便利的正式介入。维基社区中,改善看到的不公平处理,同样是非涉事编辑们义务和愿望,帮助相对弱势的普通编辑也是帮助自己, 能有一个公正的工作环境。 对还不到该提请解聘涉事管理员地步时,目前的方针还没有在非涉事编辑们对处理感到不公平时, 能正式申述的方法。所以我支持第三者来代为申诉。
--Gluo88留言2021年5月11日 (二) 15:13 (UTC)
我的见解是第三者如果认为封禁不妥的话,可以通过找其他管理员与相关管理员商讨如何处理,通常效果比代为申诉要更好。--AT 2021年5月11日 (二) 16:31 (UTC)
  1. 谢谢,阁下有道理,“代为申诉”是代表“该用户”, 可能不当。
  2. 我觉得,第三者如果认为封禁不妥的话,可以代表第三者本人而不代表“该用户”, 通过找其他管理员与相关管理员的进行正式申诉。申述过程和效力应该类似于,“该用户”代表自己的申述。
  3. 目的是所有过程公开透明,能很好的受大家的监督, 包括对提申述第三者本人监督(如:是否涉嫌真人傀儡等), 接到申述的管理员的监督。接到申述的管理员于是有义务接受申述, 而不是退回该申述坚持让涉事用户自己申述, 如目前的本案 和(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21年2月#Mys_721tx滥权,任意封禁用户)案。
修改后的提案, 不知有什么没有考虑到的更大的弊端? --Gluo88留言2021年5月11日 (二) 17:40 (UTC)
基本上没有问题,不过形式上仍然应该避免直接使用封禁申诉模板,而且如果管理员不同意第三者提出的理据的话,所谓申述本身便不成立(实际上也就等同于驳回封禁申诉)。--AT 2021年5月11日 (二) 18:03 (UTC)
谢谢阁下回复。
  1. 如果容许第三者代表其本人正式申诉,是否应该在客栈/方针讨论对现有的“Wikipedia:封禁方针#解除封禁 ”修改, 增加第三者如何正式申诉的方法?
  2. 目前的封禁申诉模板 {{Unblock|1=被封禁用戶的理由(由被封禁用戶填寫)|2=接受、拒絕、無效或過期(由管理員填寫)|3=理由(由管理員填寫)|4=~~~~(由管理員填寫)}} 只是针对被封禁用户, 是否可能括展包括第三者代表自己正式申诉,或者建立新模板, 以便正式纪录第三者代表自己正式申诉理由(由第三者填写), 和管理员填写的处理意见?
  3. “而且如果管理员不同意第三者提出的理据的话,所谓申述本身便不成立” 那是当然了。
  4. 关于Wikipedia:封禁方针#有争议的封禁中谈到: 如果管理员确信有必要封禁:怀疑是傀儡的用户,有贡献登录用户..., 请管理员 “更仔细的取证”,“联系其他管理员共同讨论...与其他维基用户讨论。 是否是要求先管理员开展讨论,再执行封禁?
  5. Wikipedia:封禁方针#有争议的封禁中没有提到是否应该在客栈上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用大多数人的观点。 是否该加上下面这段的意思: 客栈上的有关封禁的讨论中, 由于任何个人的见解都会带有主观性, 很需要多听一听维基人“同一事宜”的各种不同看法。封禁论题很难像形式逻辑的命题,可以靠纯粹的逻辑推理解决。而更像政治论题评判,主要靠充分的讨论, 理解双方论点和理由, 然后靠民意的多数。 这是民主式的方法,虽然不能保证一定正确, 但的确能排除很多的不正确的东西,并且比个人主观评判正确的概率高。 这样一来, 编辑们可以请求管理员尊重民意的多数来作如何封禁的决定?
--Gluo88留言2021年5月11日 (二) 19:27 (UTC)
回复第4、5条。封禁有即时的必要性,不应要求封禁前讨论,可以在封禁后进行。在封禁事宜上,民意易受误导,前例在在,封禁理据也不一定公开可见。但不妨采取大多数【管理员】的观点作解封决定;对争议性大的封禁,讨论后交给管理员群体投票,应当是可行的解决方法。--Lt2818留言2021年5月12日 (三) 03:29 (UTC)
有道理,我认同阁下上面的观点。但是,好像现在的 Wikipedia:封禁方针#有争议的封禁 解释中,对封禁“怀疑是傀儡的用户,有贡献登录用户”非常慎重, 现条款隐含“更仔细的取证,联系其他管理员共同讨论”后才能封禁? --Gluo88留言2021年5月12日 (三) 03:45 (UTC)
现条款看起来只是对管理员的建议。如现行犯之类情况,当然先封了再说。--Lt2818留言2021年5月12日 (三) 04:11 (UTC)
以前User:BlackLotux、User:Snorri第一次被指违规使用傀儡账号时主账号都不是“被永久封禁”。“Wikipedia:傀儡”:“如果某人被发现操纵傀儡,其傀儡账号应被永久封锁。至于主账号是否一并查封,可由不涉及此事的管理员按下述规则决定。...”--Mewaqua留言2021年5月11日 (二) 02:18 (UTC)

道歉声明

台湾和香港 维基人很多上传的室内建筑照片都涉及到FOP政策,若提删则影响甚广

2018年的讨论后,今日commons用户JWilz12345 将一个已经封存多年的连结给我,指台北101大楼室内拍摄的照片是不符合FOP政策,因而进行提删。用户JWilz12345 在103年由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的网页,写到“所询拍摄“台北101大楼”(仅限大楼外观,不包括大楼内部) 之照片并将其制成明信片贩卖,依前揭规定,无须取得著作权之授权”。不过本人发现同一部门在109年发布的电子邮件查询,却改为 "拍摄101大楼或台中国家歌剧院等建筑地标,依上述著作权法第58条合理使用之规定,亦得主张合理使用,并无侵害该等建筑著作之著作财产权,惟应依著作权法第64条规定注明出处。"

其后用户JWilz12345在commons提出询问,指建筑物室内部分照片也涉及到FOP政策。如果改变做法的话,台湾和不同地区维基人(包括自己)很多上传的大量室内照片(包括车站,历史建筑,公共建筑和商场等)都要面临被提删的危机。我的理解是,似乎只有原汁原味的重制(复制整个建筑再兴建/模型/完完全全的翻拍)才不算合理使用,否则都可以合理使用,而且台湾这个合理使用亦包括商用。而根据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的网页,也提及到拍摄"室内"装潢的行为是将实施结果的实体物为拍摄,并不涉及著作权之侵害

希望大家也多留意commons的讨论--Wpcpey留言2021年5月13日 (四) 06:22 (UTC)

也请@Roy17OutlookxpWQL克勞棣Cyora0815Pbdragonwang:去commons关注一下,这里的用户认为建筑物室内部分照片不可以保留。--Wpcpey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01:58 (UTC)

UAA处理相关

—以上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21年5月16日 (日) 02:49 (UTC)之前加入的。

为何有些IP地址会被永久封锁?

为何这些IP地址会被永久封锁?--210.3.246.178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04:33 (UTC)

没有记错的话IP应不能被永久封锁。210.3.246.178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04:51 (UTC)
元维基有好多IP封永久的。--安忆Talk 2021年5月28日 (五) 05:31 (UTC)
有些IP为“确定为傀儡”,但傀儡IP不能永久封锁。Proxy的我不清楚。@OutlookxpShizhaoAntigngLiangent:请复检这些IP是否应被永封。221.124.241.44留言2021年5月28日 (五) 06:17 (UTC)
该IP段被封锁是因为其为wmf cloud vps的段,运行在wmf cloud vps上的机器人/工具必须登录相应的账户才能做出编辑,而不能匿名编辑或是创建账号。--Antigng留言2021年5月29日 (六) 11:4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