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傀儡调查


WP:HAM功能扩展至所有傀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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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发现中维缺乏一个认真调查傀儡的地方,WP:HAM只收可送往CU的傀儡调查,对于IP傀儡调查方面完全忽略掉了;放在VIP又很容易被管理员略过没看到。故此,建议将WP:HAM转化成如英维WP:SPI的用户傀儡调查页,包括但不再限于需要用户查核的傀儡调查,以进一步改善反破坏制度。同时,亦可设类似Clerks的职位,供任何愿意参与反傀儡破坏且熟悉LTA或傀儡调查的维基人参与。--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2日 (三) 09:46 (UTC)回复

@以下近期出现过在HAM相关讨论的维基人和活跃管理员看看。Timmyboger桐生ここItcfangye魔琴NryaSunny00217Jonathan5566Newbamboo安忆浅蓝雪Liuxinyu97022630000lightyearsBureibuNekoATTigerzengMys_721txSidishandsomeShizhaoAntigng虹易Kuailong寒吉XiplusKolyma--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2日 (三) 13:46 (UTC)回复

(+)支持--AT 2022年1月12日 (三) 14:19 (UTC)回复
是我曾经想过的一个点,而且事实上HAM也逐渐在往这个方向发展,提议合理。Clerk看需要吧,感觉好像目前不是很需要的样子,先这样扩展一下范围就可以了。--Tiger留言2022年1月12日 (三) 14:31 (UTC)回复

将Clerk讨论分拆,HAM转化议案真的是难得有一致同意的议案,那我就把讨论快进,方便之后一并公示了。以下是SPI的建议置顶说明:

维基百科:元维基用户查核请求

根据维基媒体基金会做出的决定,自2018年3月30日起中文维基百科不再有本地查核员能够处理用户查核请求,虽然如此,部分元维基监管员还是希望中文维基百科社群能够自行判断每项用户查核请求的可行性(理由是否足够充分能够让查核请求进入下一个流程)并且对相关用户的编辑倾向(被举报的用户倾向于进行什么样的编辑)进行分析,以便在本地就能处理明显一望而知的请求。本页面作为可行性审查页面,您可在此使用中文提出用户查核请求,经讨论后大家认为有需要进行用户查核的时候将会由其他人翻译成英文后转发到元维基。同时,也欢迎您就别人提交的用户查核请求发表意见、参与讨论或进行翻译工作。

请注意:

  • 请您在提交用户查核请求的同时,在所有被涉及的用户的讨论页使用{{subst:Socksuspectnotice}}或其他模板通知他们。
  • 除非情况紧急,一般情况下元维基的监管员不会处理未经本地讨论过而直接提报元维基的用户查核请求,所以请尽量不要自行前往元维基提交查核请求。另外元维基用户查核页面也不接受IP用户提出查核请求,请在登录后再提交用户查核请求。
维基百科:傀儡调查

本页用作调查怀疑由同一人不当操作多个维基百科账号(傀儡账号)的案件。

您需要有充足的理据怀疑有人滥用傀儡账号才可请求调查账号关系。

  1. 提出调查请求时,您必须提供证据佐证您怀疑被用作傀儡账号用途的多个账号之间的关联性,尤为版本差异最佳。如果有关编辑已被删除,您也可以提供页面标题。
  2. 您应当清晰地提供有关证据。混乱或空泛的提报会造成调查上的延误。请务必清晰地提供证据以让提报尽快获得处理。

管理员调查助理会针对各个账号的编辑倾向进行调查。如果他们认为编辑倾向调查所得未至于可以直接判定为傀儡账号的情况下,将会由用户查核员调查账号的技术数据以协助他们进行判断。由于基金会决定2018年3月30日起暂停容许中文维基百科进行用户查核,本地的用户查核请求需要由监管员处理。管理员或调查助理会在需要进行用户查核的时候转交至元维基的用户查核请求处理。

根据用户查核方针,监管员只会处理有合理证据怀疑账号之间关系的请求。未有合理编辑倾向证据而请求查核技术资讯的请求将会被拒绝。此外,根据隐私政策,监管员一般不会公开将匿名账号(IP账号)与注册账号进行联系,故本页不接受查核匿名账号与注册账号之间关系的请求。

以上,供各位参阅,欢迎提供意见。SCP-2000Kriz JuTimmybogerGhrenghrenATTigerzengA1Cafel30000lightyearsNryasidishandsomeLanwi1桐生ここEricliu1912Shizhao魔琴--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3日 (四) 05:19 (UTC)回复


无新反对意见,🕗 公示7日,2022年1月27日 (四) 03:20 (UTC) 结束。--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0日 (四) 03:20 (UTC)回复

公示七日结束,通过。--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7日 (四) 04:3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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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助理(Clerk)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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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结束,所有异议已解决,通过。--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9日 (六) 04: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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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地上面那个似乎一周后可以直接雪球公示,故分拆调查助理(Clerk)讨论。我来说明一下Clerk在中维的作用:

  1. 协助管理员判定账号之间是否互为傀儡或真人傀儡关系
  2. 分辨是否适合用户查核(拒绝不符合用户查核条款的查核请求)
    • 虽然这个会导致如Ghrenghren说的“转交员”,但可确保运作更顺利;且Clerk不只是负责转交查核,还有一般IP的调查应该会占更多数。
    • 未来倘若在完善制度后CU权回归本地,则纯粹是同意或拒绝查核,且CU是不一定要有Clerk的同意才能查核(就是CU比Clerk还快上线的例子,不过如果Clerk是已经讲明不符合查核所需条件的话CU还查就……不知道了)。
  3. 负责管理SPI运作和LTA页面
    • 作出判定后负责通知管理员或关闭提报(因为判定傀儡这一动作不需要管理员才能做,而HAM的部分长期都是非管理员关闭也不太妥当,故正式设立工作组
    • 仍允许任何自动确认用户创建LTA页(虽然个人认为应该提升资格至延伸确认),但LTA状态({{Infobox Baduser}}的status)参数)预设为待确认(pending approval),由Clerk团队确认属于长期破坏者再改为“活跃”。纯粹防止滥建LTA页,昨天清理的时候发现有这个莫名其妙的案例(这个小到不适用LTA,纯粹是一般破坏);还有避免再次出现以往LTA:LHKS争议

简而言之就是“可信任其调查傀儡的能力和熟悉相关程序的用户”。我认同Clerk不一定要现在引入,但个人觉得Clerk的其他作用,尤其是管理SPI运作和LTA相关资料的部分,可以确保一般性的非LTA傀儡案件也能获得顺利处理,而减少在AIV被遗漏的机会。@Shizhao:没错,就是类似BAG的角色。TimmybogerTigerzengGhrenghrenEricliu1912--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3日 (四) 02:52 (UTC)回复

这样一个角色我觉得在实务上还是有必要设立的(管多少如何管可以再讨论)。经常破坏提报就一句“一望而知LTAxxx”,或者更干脆就一个“LTAxxx”就完事,不是熟悉这个LTA的管理员,根本无法确认。有了Clerk角色,效率上可能会好一些。所以我认为Clerk的定位就是协助管理员确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1月13日 (四) 03:37 (UTC)回复
仍旧支持转交员方案,随便来个人都有资格转交有扰乱m:SRCU的隐患。 ——魔琴 [ 已经告假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13日 (四) 04:16 (UTC)回复

调查助理页面的翻译草稿存放于Wikipedia:傀儡调查/调查助理,欢迎查阅和提出建议。调查助理建议跟从英维格式设限额,第一批调查助理建议跟从RFR开放报名,再由管理员挑选五到七个申请者担任第一批调查助理。--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4日 (五) 13:34 (UTC)回复


分立案时已通知所有上方讨论持中立的用户,也有明确支持意见,同时不见任何反对意见,故同步就Wikipedia:傀儡调查/调查助理和第一批调查助理报名方式🕗 公示7日,2022年1月27日 (四) 03:20 (UTC) 结束。--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0日 (四) 03:20 (UTC)回复

Wikipedia:傀儡调查/调查助理#管理员巡检看起来没翻译完啊?--Xiplus#Talk 2022年1月20日 (四) 04:59 (UTC)回复
管理员巡检本来就不是调查助理的一部分((--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0日 (四) 07:02 (UTC)回复
如果这不是方针指引草案的话。--Xiplus#Talk 2022年1月20日 (四) 09:33 (UTC)回复
不是。英维SPI也不是指引。--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0日 (四) 09:35 (UTC)回复
其实根本上没有必要将这个职位写得如此明确。管理员基本上只要有一定关心HAM的话应该不难判断谁的要求比较可信。完全有可能像@Yining Chen在过去说的,某些用户虽然平常关心反破坏,但是不太关心HAM的积压,这个情况是完全可能出现的。而且这个助理还要管LTA页。其实个人认为管的太宽。转交员的权力本身己经很少,而这个助理的能力还要更大。过去也有提到过转交员是为中立的问题。而且你还没有译完,我认为不可公示此案。--Ghren🐦🕐 2022年1月20日 (四) 05:31 (UTC)回复
其实我觉得吧,任何人都能协助查核的。没有必要另设一阶级。——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20日 (四) 05:38 (UTC)回复
@XiplusEricliu1912Ghrenghren
  1. 管理员巡检本来就不是调查助理的一部分,未翻译完也不影响调查助理的运作。
  2. “管理员基本上只要有一定关心HAM的话应该不难判断谁的要求比较可信”,问题就是如Shizhao君指出不是每一个处理反破坏积压的管理员或维基人都会注意傀儡调查,不熟悉LTA或维基人是平常事,更直接点来说你也未必能认得这么多个维基人,改个用户名甚至就一个签名你就不认得了,或者来几个反破坏新秀或“反破坏新手”,你觉得管理员一定分得出来?不清楚那个LTA的管理员可能还AGF他呢。你看看前管理员就知道了。
  3. 固然如Eric君所言,任何人都能协助查核的,但调查助理不是作最后裁断的,而是负责维护整个流程,任何用户仍能如现在一般参与讨论,协助判断傀儡
  4. 维护流程方面,调查助理要协助维护LTA页的原因是防止不当判定LTA、摆明给新LTA照着模仿伪装的乱象。
以上,不知能否解答你们的问题。--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0日 (四) 09:16 (UTC)回复
各种具体的流程很不明确,从选拔方式来讲,enwiki看起来是由CUer团队一起决定是否任命,而本地确定只用RFR程序?是单一管理员的决定就可以任命吗?--Xiplus#Talk 2022年1月20日 (四) 09:41 (UTC)回复
我觉得可以通过RfA的模式选举。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20日 (四) 10:09 (UTC)回复
始终中维没有CU员。另一替代方法是由行政员选拔报名用户,现阶段未有本地CU的情况下把选拔名单转发至监管员布告板公示,确保助理受监管员信任。此会否为现阶段合理的任命流程?--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0日 (四) 10:24 (UTC)回复
@Xiplus:关于选拔方式是否同意以上建议?若同意,将重新公示修订版选拔方式。--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1日 (五) 13:42 (UTC)回复
我觉得管理员就能进行选拔了吧?实际上查核流程共事的人是管理员而不是行政员,“他们应被管理员和监管员所信任”。--Xiplus#Talk 2022年1月21日 (五) 13:48 (UTC)回复
当然没问题,我提行政员的原因是因为好像高于CU员而已(囧--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1日 (五) 13:54 (UTC)回复
再来enwiki对于调查助理的工作流程似乎没有明文写下来,依靠的是现任调查助理手把手的指导,那么本地要由谁来指导?--Xiplus#Talk 2022年1月20日 (四) 09:44 (UTC)回复
可请求英维助理团队协助作初步指导和请教当初英维设助理团队时流程的安排,再由选出来的本地助理团队明确流程。第一代就是这样了,英维第一代助理团队也是要经历这一步。--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0日 (四) 10:27 (UTC)回复
2.实话个人都不太留意HAM(一个月两三次左右?),但是我基本上可以判断到什么用户是比较可信或者是比较活跃的。问题就是Clerk就能解决这个AGF LTA的情况吗?似乎不能。毕竟Clerk的观点只是考虑的,本则上管理就应该考虑社群的观点。Clerk改个用户名一样是认不出来吧;
3.整个流程目前似乎就已经很顺畅。似乎是WP:没坏别修?为什么多个职位出来就会顺畅了?
4.用户正常就应该可以处理这个问题。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除了增加积极性之外没什么特别。--Ghren🐦🕕 2022年1月20日 (四) 10:14 (UTC)回复
(2) 时昭作为颇为活跃的管理员,也指出需要助理协助确认,这不是您个人觉得就是的。同时,助理正能解决误AGF长期破坏者的问题,因为他们正是能协助管理员确认的角色,是管理员可信任的用户。至于能否辨认的部分,en:Template:Clerk note,且助理列表公示于WP:SPI/C,不难辨认。(过滤器防止滥用,改名通知管理员改过滤器)
(3) “似乎”真的是很不准确。至今仍经常出现转交不能查的过期账号的情况,以往也有MCC214因不当使用HAM和SRCU,至今仍被禁制使用SRCU的案例,显示流程不完善,确实有漏洞。
(4) 不是官僚体制,但仅代表用户没有特权。流程不完善就改善,正常用户可以处理清理LTA页面,但LTA:LHKS一事显示直接容许用户创建LTA页面也会造成问题(被用作POINT和GAME)。LTA的定义兹事体大,需要由社群信任的人去处理,而调查助理正适合此部分。(固然不能排除助理做这些部分,但由于助理是团队制,容易互相制衡,这个部分比没有团队更容易发现辨认”
以上。--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0日 (四) 10:50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说的不是维基百科不能设立“官职”,而是说我们不能“盲目跟随默认的方针和程序”,“照本宣科执行规条”。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20日 (四) 12:18 (UTC)回复
2、3点我没有什么特别意见。特别是第3点也似乎是这个流程嘛确实我也有些少误解。问题是在于你的版本和英维的版本并不是一致的,你的版本中“协助维护”中没有排除其他用户,而就算在英维中,这些工作也是没有排除其他用户完成的。也就是说,你希望这些工作只由助理完成,还是不让一般用户参与?我暂时考古了一下下午都不太找到英维助理成立的讨论存档,但是葡语大致上就是要去检查用户证据,然后再使Cuer或者元维基可以直接查,重点是确认至转交这个工作只是能有助理完成,问题在你这个议案中没有很有效的解释这一点。引致现在这个议案在我眼中有些少限制一般用户参与的味道。“Endorsing”不代表CU可以查,只是代表议案成立这个味道。另外  吐槽将talkpage当报告板非常不友好,英维考古时就有这个问题。--Ghren🐦🕓 2022年1月21日 (五) 09:12 (UTC)回复
我不认同这构成限制用户参与的问题。一般自动确认用户仍能参与整个调查流程,从提案、证据整理、检查查核资格、判断是否傀儡这些工作,其他用户仍然能参与。分别在于调查助理是管理员、行政员及用户查核员(监管员)信任其熟知有关程序和规则的活跃,是让他们可更确实确认请求妥当的存在,可加速程序进行,不是阻止一般用户转交的意思,已经具备社群共同确认可行性但没有活跃助理进行转交固然仍然可以转交WP:NOTBURO的正确使用)。--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1日 (五) 12:10 (UTC)回复
不解。一边就说Mcc的行为扰乱了HAM的秩序,一边就说一般用户也可以如常参与。我承认我对WP:NOTBURO误解了,你提案的目的是限制MCC式扰乱CU行为还是将英、葡一样解决积压?--Ghren🐦🕗 2022年1月21日 (五) 12:24 (UTC)回复
……您是否忘了有“拒绝查核请求”的部分?固然一般用户仍然可以参与,就如MCC虽然因扰乱SRCU秩序而被禁制使用SRCU,但仍然可以用HAM提报请求查核,简而言之是被剥夺转交权。把助理一角放回当时MCC不当使用HAM的情况就能挡掉这些查核请求,让转交查核的部分不至于没有人管理。一般用户可以转交这个建基于真的没人处理积压和有达成社群共识,助理未能达到“解决积压”的效果时,社群的参与并不冲突。是否能解释同时达到把关用户查核请求和解决积压的问题?--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1日 (五) 12:46 (UTC)回复
也就是说,你整个议案不会去限制任何一般去进行转交SRCU和CU的动作?因为你目前公示的没有这部分。但是这就引致当时MCC的这个情况本质上来说助理没有能力挡掉,这个是后话。也就是说目前整个方案5点都只是建议而没有排除其他用户参与,连根本转交的角色一般用户共识后都可以参与。用户看到查核不合理其实也可以即挡掉或者Duck。整个议案除了“名片”作用之外其实比较鸡肋。怎说呢?我不会反对此案,我觉得有也无不可。只是我搞不清楚你的立案动机,整个助理议案看上去很奇怪。Ghren🐦🕛 2022年1月21日 (五) 18:13 (UTC)回复
应该是在有助理处理时进行限制吧?没有助理处理时才容许非助理转交。--Xiplus#Talk 2022年1月22日 (六) 05:23 (UTC)回复
确实。--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2日 (六) 05:32 (UTC)回复
这样的话就请写明在公示内容里,不要说得含糊不清。--Ghren🐦🕒 2022年1月22日 (六) 07:05 (UTC)回复
如同Shizhao前面提出管理员不熟悉LTA的问题,常见于VIP一望而知的提报,再经过Clerk确认之后,管理员是否能够不需要再做额外确认直接封锁?--Xiplus#Talk 2022年1月22日 (六) 05:48 (UTC)回复
助理就是管理员信任其对傀儡的判断的人,理论上是可以不需额外确认就封锁(确认的步骤助理做了)。如果有助理乱来就当然是除名加封锁(GAME),我相信这个几率比较小。--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2日 (六) 06:21 (UTC)回复
另外成立SPI页面后,是否所有傀儡相关的事项都应该在SPI处理,不再允许于VIP/ANM提报,不然现在有不少VIP提报一望而知,但管理员认定需要CU辅助判断又转交HAM;或者CU完再丢回VIP,然后不附任何连结的情况。--Xiplus#Talk 2022年1月22日 (六) 05:52 (UTC)回复
不明文程序,基本上跟HAM相同但新增Clerk程序加速处理积压,但有需要的话我在这里列出。
  • (1) 用户提出调查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 -此案待处理
    • (1.1) 如用户认为有需要查核,可同时提出用户查核请求。 -有用户请求就此案进行用户查核调查助理团队将尽快审视此案并处理此请求。
  • (2) 用户参与讨论,管理员和调查助理审视证据。
    • (2.1) 如证据不充足,请求更多资讯。 -有管理员调查助理要求就此案提供更多资讯以协助决定如何处理。
    • (2.2) 证据充足且无需查核(鸭子和IP),总结、结案、结案(跳至5)。 -有调查助理请求管理员协助处理此案。
    • (2.3) 有相当充足的证据但有所疑虑,进入检查用户查核条件程序。
  • (3) 检查用户查核条件。
    • (3.1) 符合用户查核条件的案件,由调查助理同意并转交查核请求 -有调查助理认为此案适用用户查核已转交元维基进行查核。
      (无需像HAM那样on hold最少两至七天再转了)
      • (3.1.1) 若积压七日无助理处理,且有社群共识复查符合用户查核条件,则以社群程序转交。 -社群讨论后认为此案适用用户查核已转交元维基进行查核。
        (无活跃助理是说@了人都没人处理,那这个就是助理团队问题了)
    • (3.2) 不符合用户查核条件的案件,由调查助理拒绝查核请求。 -有调查助理认为此案不适用用户查核,此案现等候比对用户行为特征。
      • (3.2.1) 社群不认同的话请求另一调查助理复检请求。(可能 -此案需要调查助理协助
  • (4) 用户查核完成后回报结果。
    • (4.1) 用户查核和贡献比对均确认为傀儡,助理请求管理员助理。 监管员完成用户查核,此案现正等候管理行动(如有需要)和结案。
      • (4.1.1) 完成后管理员结案。 -此傀儡调查已结案并等候存档。
    • (4.2) 确认为完全不相关就结案。 -此傀儡调查已结案并等候存档。
  • (5) 完成后进行存档(手动、机器人也可)。
ANM程序不作傀儡提报;新程序完成查核不转交AIV直接在SPI作结并处理。AIV仍接受具破坏性的LTA扰乱行为(LTA:X43、LTA:Kapol之流)的提报,如有需要可找助理协助辨认,转SPI的鸭子处理途径。IP也是同理,能明确辨认的话且构成破坏的当然可以AIV。傀儡投票SPI请。--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2日 (六) 06:17 (UTC)回复
以上流程听起来没问题,写下来啊,WP:傀儡调查/调查助理指引之类的。--Xiplus#Talk 2022年1月22日 (六) 07:08 (UTC)回复
有明显的破坏当然很容易直接按破坏封,不需要考虑是不是傀儡,但也有不少LTA很难一眼看出是破坏,而很多人提报只会说一望而知。--Xiplus#Talk 2022年1月22日 (六) 07:10 (UTC)回复
如果有人AIV提报duck但管理员认为不清楚的话,应转SPI由助理duck再找管理员处理。--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2日 (六) 07:17 (UTC)回复
那为什么不直接SPI?我认为现在超过半数的AIV提报都不够清楚,而且统一使用SPI也是让傀儡纪录更加完善。--Xiplus#Talk 2022年1月22日 (六) 07:19 (UTC)回复
还有CU完是否由Clerk负责再次比对行为证据(特别是查到原提报未列出的傀儡),才决定是否交由管理员进行封锁,这个问题跟VIP提报一望而知的问题类似。--Xiplus#Talk 2022年1月22日 (六) 05:56 (UTC)回复
如果查出另一组与主查核组不相关的,就必须由助理处理;如果像臭臭猫那样的查核结果就一般用户也可以标记checked。--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2日 (六) 06:19 (UTC)回复
我的问题是:Special:Diff/69798564,您这样ping我,我可以什么都不看直接封锁吗?--Xiplus#Talk 2022年1月22日 (六) 07:15 (UTC)回复
之后担任助理的话应该会讲明“综合用户特征和技术证据确认为傀儡,请管理员处理”这样的话,理论上是可以直接封不用看。一般用户也可转发查核结果的话,管理员可以看一看,也是可以直接处理,不过等助理确认也可。--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2日 (六) 07:21 (UTC)回复
行为证据的判断应该在CU前还是后?如果是前的话,CU后不需要再整合CU结果一起判断吗?--Xiplus#Talk 2022年1月22日 (六) 07:24 (UTC)回复
理论上,没有合理行为证据是不应该进行用户查核的,而CU后整合CU结果一起判断是需要的。在您提出今天的例子中,(1)用户特征明显,基本上是一望而知,实际上是查sleeper;(2)技术确认sleeper。在查核LTA sleeper的情况下,基本上不用看就可以直接封;在其他查核情况下,如出现查核不相关这些情况,助理应该不会直接找管理员处理。--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2日 (六) 07:34 (UTC)回复
如果查核sleeper时查到另一位有一定编辑历史的使用者?--Xiplus#Talk 2022年1月22日 (六) 07:37 (UTC)回复
那么我确信助理一定会外加复查再找管。感谢提醒,我会加进去流程表内。--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2日 (六) 07:53 (UTC)回复

异议解决,调查助理继续进行🕗 公示至2022年1月27日 (四) 03:20 (UTC);第一批调查助理选拔方法按照Xiplus建议修订为管理员团队选拔报名用户并转交监管员布告板公示,重新🕗 公示7日,2022年1月29日 (六) 04:17 (UTC) 结束。--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2日 (六) 04:17 (UTC)回复

我觉得程序部分没有清晰到足以公示。--Xiplus#Talk 2022年1月22日 (六) 05:24 (UTC)回复
请你将{{duck}}不要再报VIP、Clerk的工作按你的说法写清楚才再重新公示,你公示的内容中Clerk完全没有权,所有工作用户也能做。--Ghren🐦🕒 2022年1月22日 (六) 07:11 (UTC)回复
WP:SPI/P,已私下通知,还请@XiplusGhrenghren君确认是否能解决你们的疑虑和问题。--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2日 (六) 16:26 (UTC)回复
没意见。--Ghren🐦🕐 2022年1月22日 (六) 17:01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也就是结果提了WP:VIP就不要再存档WP:SPI吗?--Ghren🐦🕐 2022年1月26日 (三) 05:35 (UTC)回复
首先SPI不是存档的地方,这是不同的程序。然后应该说VIP是报告破坏的地方,那报告内容的主体应该是写明破坏事实,能让管理员判定符合WP:VOA或不需警告就能直接进行封锁,在SPI成立之后,如果还是硬要把傀儡提报到VIP,然后提报内容照旧不写清楚的话,那结果也会跟现在一样被管理员忽略而已。--Xiplus#Talk 2022年1月26日 (三) 06:48 (UTC)回复
同Xiplus,不同程序,SPI的傀儡提报与AIV提报破坏无直接关联,现在只是订明AIV不接受纯粹理由是“某某某傀儡”的提报,与SPI一般傀儡调查程序没有直接关联。--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6日 (三) 08:25 (UTC)回复
没有什么意见,只是好奇为什么转了。--Ghren🐦🕛 2022年1月27日 (四) 04:00 (UTC)回复
发起SPI的资格呢?跟HAM一样是自动确认吗?--Xiplus#Talk 2022年1月23日 (日) 04:27 (UTC)回复
发起资格不变,但参与讨论就不限制自动确认。--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3日 (日) 05:38 (UTC)回复
WP:SPI/P没有意见了,不过发起提报的格式还没确定。--Xiplus#Talk 2022年1月23日 (日) 07:11 (UTC)回复
@讨论参与者SCP-2000Kriz JuTimmybogerGhrenghrenATTigerzengA1Cafel30000lightyearsNryaSidishandsomeLanwi1桐生ここEricliu1912Mys_721txShizhao魔琴WsmafilNewbambooXiplus:经询问数名用户意见后,有关SPI的问题如下:
以上。--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3日 (日) 07:50 (UTC)回复
不必新造页面,理当将维基百科:用户查核请求移动至维基百科:傀儡调查,并将元维基使用者查核请求页面重新导向至该处。查核请求存档目录可一并整合,但存档页面本身不必移动。——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23日 (日) 09:59 (UTC)回复
英维设立SPI时也是把RfCU改为{{historical}}就是了(en:Wikipedia:Requests for CheckUser),个人认为没有必要移动该页面。--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3日 (日) 10:07 (UTC)回复
HAM改为SPI并不仅仅是简单的页面改名,SPI页面上的说明文字并不承接HAM的文字,将两段历史分别放置有利于日后对程序演变的调查。--Xiplus#Talk 2022年1月23日 (日) 10:21 (UTC)回复
理解二位想法,对分立页面无异议。话说使用者查核请求页面可不可以解除保护了?——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月23日 (日) 11:38 (UTC)回复

设调查助理一案公示结束,公示期间的异议全部已解决,通过。选拔程序后天才公示结束。--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7日 (四) 04:30 (UTC)回复

SPI什么时候启用?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27日 (四) 04:34 (UTC)回复
等助理处理好即启用(29日公示结束,预留七日报名、七日公示)--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7日 (四) 05:17 (UTC)回复

公示期结束,所有异议已解决,通过。--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9日 (六) 04:18 (UTC)回复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快速用户查核请求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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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建议可参考en:WP:SPI设快速用户查核请求通道处理用户查核方针的本地方针,尤其为WP:CUP#3的RFIPBE查核,可每一两日转交一次。@TigerzengXiplus:这个应该帮到你们?--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3日 (四) 05:19 (UTC)回复

印象中无论是否有本地CU的时期,CUP#3都非常少执行,反倒是#1和#2相对更常执行(但三个以绝对数量来说都很少执行),不过确实这类请求与常规CU流程有所不同,应设立不同的流程。--Xiplus#Talk 2022年1月13日 (四) 05:38 (UTC)回复
其实也算是不同的流程,en:WP:SPI也是分开§ Quick CheckUser requests章节处理这类型的查核请求。既然近期出现关于RFIPBE的问题,那绝对可以在这里附加一个方案协助管理员合理处理RFIPBE。--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3日 (四) 05:52 (UTC)回复
如果查核纪录要像enwiki按账号分页而不是按时序分页的话,CUP#1-3不太适合这样的申请格式。--Xiplus#Talk 2022年1月13日 (四) 06:13 (UTC)回复
enwiki的Quick CheckUser requests是在主页进行,不像普通用户调查一样在分页进行。基本上本地化的理想格式如下:
  • h2 - 用户傀儡调查(按主账号存档)
    • h3 - 请求1
    • h3 - 请求2
  • h2 - 快速用户查核请求通道(按日期存档)
    • CUP#1-3请求
以上,不知有否解答您的问题。--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3日 (四) 07:13 (UTC)回复
所以确定按主账号存档?虽然我也觉得这样挺好的,相关的资料本来就应该放一起。不过enwiki是直接建子页面并使用状态表格,没有嵌入包含。--Xiplus#Talk 2022年1月13日 (四) 07:50 (UTC)回复
现在案子还不多,可以在主页请求,然后由bot存档至主账号存档页,运作类似RFBA,但不用嵌入包含,直接像一般讨论一样存档即可。未来有需要的时候可以把请求页分拆回各自的子页面里面。--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3日 (四) 09:25 (UTC)回复
好啊,不过还是不同管理员尺度不一样的问题。我很乐意通过CU,而不是仅仅用户自述,来判断要不要授权。但是用户自述的封禁信息是否是必要的,在管理员中间都不一致,更何况走一趟CU还把整个过程拉长了。不过先把CU这一头的机制疏通了挺好的。
所以大致来说打算是,两种类别的活跃请求放在同一个页面上;普通傀儡调查请求结束会按账户分页存档,CUP 1-3 的按月份分页存档是吗?--Tiger留言2022年1月13日 (四) 14:41 (UTC)回复
不过平均每周有32件IPBE的授权,量也不算少。--Xiplus#Talk 2022年1月13日 (四) 15:20 (UTC)回复
@Tigerzeng:是的,您的理解没有错。@Xiplus:32宗还好,一周就一般用户查核页可以上20宗,这个不用查sleeper比一般用户查核应该快完成,纯粹是检查是否与用户描述的IP封锁相符而已。--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3日 (四) 18:33 (UTC)回复
多不多不是你说的算,是查核员能不能处理得过来。--Xiplus#Talk 2022年1月14日 (五) 02:26 (UTC)回复
见下,今年内应该CU权回归本地,期望到时候有两至三个活跃维基人当选查核员改善查核效率吧。--路西法人 2022年1月14日 (五) 03:17 (UTC)回复
(节删)--夏雪若留言2022年1月14日 (五) 15:31 (UTC)回复
CU工作太复杂繁重,海量的IPBE授权就已经让管理员负担很重,恐怕CU员不能处理这么多。而如果CU权不回归本地,那么元维基方针可能不允许这样的查核,监管员也处理不了这么多请求。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月18日 (二) 05:06 (UTC)回复
“那[么]元维基方针可能不允许这样的查核”方针不容许倒是不会,但负担会不会太重我就问问监管员吧。--路西法人 2022年1月20日 (四) 12:31 (UTC)回复
话说,管理员不应该天然的是调查助理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2月4日 (五) 08:01 (UTC)回复
一方面:是,管理员固然有调查傀儡的工作;但另一方面:不是,无论本地也好,参考的英维也好,不(很)是(小)所(部)有(分)管理员都熟悉傀儡相关的事务,故平衡以上,本地调查助理管理员也可以成为调查助理(不过好像比较少管理员会去做调查的部分),但不预设为傀儡助理列表成员。--路西法人 2022年2月4日 (五) 08:09 (UTC)回复

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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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些用户注册之后就是刷几十次编辑就马上参与条目评选,但不能确定主帐号,是否还能查核?例如User:For.editing.wikiUser:FactrecordorUser:Underconstruction00User:Tyt2018。--7留言2022年2月24日 (四) 15:04 (UTC)回复

所以我需要自辩吗?--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2年2月25日 (五) 10:54 (UTC)回复

有关傀儡调查程序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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傀儡调查于2022年被引入中文维基百科。按照惯例,“傀儡调查助理”一职也被引入中文维基百科。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似乎出现了一些问题。

重新对原始讨论Wikipedia_talk:傀儡调查进行检查,可以发现其中有关傀儡调查助理的讨论,特别是关于选举程序的部分表述十分模糊。在讨论中达成的共识为

管理员团队选拔报名用户并转交监管员布告板公示。

然而在首次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变成“只要有一名用户表示支持就通过,只要无人回复就拒绝(‘无共识’)”,并且实际转交人员也并非此前所说“管理员”,而是LuciferianThomasmeta:Stewards'_noticeboard/Archives/2022-02,注意到在这一过程中没有任何一名管理员公开提到授权LuciferianThomas进行此行为)。这其中存在严重的程序性问题(包括在仍有反对意见未能解决的情况下进行公示并通过)。在选拔过程中,通过留言数量可知实际参与人员并不多,至少未多至达成共识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纯粹的“管理员选拔”,那为什么在实际上要求“支持”数?难道只有一人支持就算“形成共识”了吗?如果是纯粹的投票选举(类似管理员选举),那在仅有一人或两人表示支持的情况下形成的“共识”是否过于草率?而且,通过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ST680一案,显然,一些调查助理似乎并没有能力去处理稍复杂的傀儡调查案件,其调查能力似乎并不及一些有经验但没有申请调查助理的用户。继续让类似这样的用户担任“调查助理”极有可能反而耽误、拖慢中维傀儡调查的效率,使SPI反而不及原HAM程序有效性高。

在SPI实际实施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傀儡调查助理的权限要比我们大多数人此前预计的要高出很多,甚至可在多名有丰富反破坏经验用户表示质疑的情况下“一致决定”,“全体同意”不进行用户查核。由于人数很少,再加上其“仿行政员式”的“不公开、不透明”讨论,使其内部所得出的所谓“全体共识”有时十分令人困惑。理论上,调查助理的讨论内容不会也不应该涉及隐私内容。因此其讨论理论上应该都可以毫无顾虑地在Wikipedia进行。在这种情况下,结合此前迷雾重重的“选举程序”,更加令人怀疑在这种程序下所选举出的五名调查助理是否真正有能力且适合担任这一职务。如果继续极其模糊的“调查助理团队决定...”这种表述,中维傀儡调查事务是否还能有效运行也开始令人怀疑。

以上,希望重新考虑调查助理选举程序乃至傀儡调查程序现在的运行情况。

CC 参与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ST680Wikipedia_talk:傀儡调查讨论的部分用户:@TimmybogerLt2818LuciferianThomasPavlov2XiplusGhrenghren。--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3月27日 (日) 09:59 (UTC)回复

感谢您的询问。我个人更好奇的是,SPI cleark 有没有相应的解任程序,看起来似乎根本没有。----仁爱亲诚Pavlov2 2022年3月27日 (日) 10:02 (UTC)回复
感谢提出问题。当初讨论设立调查助理的时候,确实是以管理员团队选拔报名用户为共识。在经过公告栏公示多周后,管理员方面除了Tigerzeng君主动前来发表意见外,我也曾经私讯邀请了当下最活跃于处理一般站务(尤其为WP:HAM)的几位管理员ATMys_721txXiplusShizhao发表意见,除了Xiplus君一直有跟我保持关于启用相关配置等联络,而在转交前也再询问过Xiplus君和Mys君,两位也表示转交没有问题。不过,也在此向各位关注程序的维基人致歉,我在此事上确实有点鲁莽了,执行上与当时共识有所不同,可能与社群期望有所不同。另外关于“无人回复就拒绝”,我仅仅是说先搁置等候更多社群意见(我并未抗拒两位参与,在Tiger君提出质疑前我是认为七位能全数上任;光猫君甚至是我本人邀请的,而您则是比我邀请还早已经报名了),助理们并未就两项暂时搁置的申请进行讨论,我也仍然欢迎Yining君再次报名。对于我们五位能力的怀疑,当初邀请的都是曾非常活跃于协助处理WP:HAM的各位用户(包括Yining君和光猫君),我们如果有不肯定的情况也会征询其他助理以至有需要的时候再聆听管理员的意见。
另外就ST680一案,我们是在出现新账号Sringly前作出拒绝查核请求的决定。由于当时仅有ST680一账号,我们都认为重新查核并不具任何作用:不论ST680是账号被盗还是傀儡账号,都不影响被封被锁的结果,我们也不能协助领回账号,一切均需要被盗号者自行联络T&S,故作出拒绝重新查核ST680与ParkHider关系的决定,当时仅有MCC214一人提出查核;而错误地拒绝查核Sringly一案则很可能是沟通失误引起。Lt2818提报时指出“故请求查核其与控制ST680账号的破坏者间的关联,并验证“被盗号”一说的真实性”,此句让ATannedBurger(即Timmyboger,改名了)认为是再次重新提出查核ST680与ParkHider关系而拒绝。我当初第一直觉也是这样认为,但过了一阵子就发现是“查核Sringly身份”的意思而不是“查核ST680身份”,故作出留言修订并立刻与助理们讨论并再达成重新同意新的查核请求的结论。在此也为误解造成的延误而致歉。人非圣人,时有犯错,我们后来发现问题后也立即改变了处理方式了,请多多包涵。
现在而言,基本上大部分SPI的处理时间都在数小时至两三天内(除了个别状况),处理时间算是比以前的HAM或者积压到存档都还没处理的AIV鸭子提报快许多了。同时明确鼓励正确使用各布告板,紧急频繁的破坏就去AIV,不要管是什么LTA,是VOA的提报就是了,不急的情况(A20009、Tommy860119之类的)、有调查需要或或有假阳性的可能时则提报去SPI。
我不能否认傀儡调查刚刚新启用会需要一些时间去磨合,也理解并感谢阁下提出的多个意见,还请各位多多包涵。就此,我认为有开通一个IRC或互联频道供沟通SPI事宜之用的需要(之前就想过了,现在的私群本来就是预留作互联用的,不过一直还没搞),接下来会积极联络互联群的相关用户协助设立频道,在这类型的讨论下更加透明化处理。--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27日 (日) 10:47 (UTC)回复
另回复Pavlov2君,解任就是简单地在客栈提出讨论调查助理是否存在失职,有共识即可。也再补充一点:助理的决定并非最终决定,如同英维的SPI,就算助理拒绝或没有同意查核请求,用户查核员仍拥有作出是否进行查核的最后决定权。若社群有意推翻调查助理拒绝查核请求,可以先问其他助理是否同样认为不适合查核(理论上拒绝一定要有一个原因),如果像ParkHider一案真的是全数不同意的话,则是可实行共识制(形同WP:HAM),故设有 -社群讨论后认为此案适用用户查核已转交元维基进行查核。一状态,不过转交时也麻烦给监管员说明情况是社群则有共识认为适合查核并清楚说明助理认为不适合查核的原因(如果没理由就拒绝的话肯定是有问题)。--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27日 (日) 11:01 (UTC)回复
首先感谢您的回复。根据个人的理解,您也承认在调查过程中会有错误出现。然而这是否是调查助理数量过少造成的一个后果?是否是WP:SPI/C仍不为众多反破坏者所知?抑或是大家认为当选调查助理难度过高(与2019年内管理员上任/提名率持平,低于2013年,2015-2017年管理员上任/提名率)?
此外,本人依然存在在此前已经提到过的疑惑,为什么SPI相关讨论不能在Wikipedia相关页面中进行?希望您能够回答。感谢。--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3月27日 (日) 12:47 (UTC)回复
感谢您的提问。调查助理一职需要担任者对于调查账号之间关系以及用户查核等事务的熟悉,尤其是技术资讯代表的意义,这部分而言对于很多参与反破坏工作的维基人仍然是不熟悉的部分,一向以来都只有少数维基人参与反LTA破坏以外的傀儡调查相关的工作。借由SPI的设立,逐渐会有更多维基人(包括当前的助理们)熟悉傀儡调查的其他步骤,设立后三个月至半年的时间应该足够时间给更多反破坏的维基人去累积更多经验供未来参与助理工作。近期也留意到有数个有力人选,也希望他们之后可以参与助理工作。我不认为调查助理过少是造成错误的原因,出现错误是人之常情,人多还是会出错(除了某些特别可能具有争议性对的情况以外,很多时都只是个别作出的决定并由其他助理复查),有错误修正就好,不用上纲上线。如果是持续地出错导致程序被影响,那就该考虑讨论撤职。
关于助理讨论不在站内进行是因为不是所有人都会无时无刻待命,也不容易接收通知,而使用站外的交流平台的好处就是可以更好收到通知并方便即时的讨论(站内的讨论仅适合这种长问答,而不适合即时通讯讨论紧急事务)。如果是重大事务(例如迟早都要解决的LTA页面乱象)的话,则很大机会会先内部讨论确定内部共识再送上站内,确保这类型的事务不会先自己人跟自己人吵,连执行者都没有共识的遑论在站内讨论获得共识。--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27日 (日) 14:16 (UTC)回复
另外,以您提供的ST680案例而言,我并不觉得我们作出“不需重复查核ST860ParkHider”是错误的决定,理据也不赘述了;但请求查核自称ST680分身账号的案件章节中,也是因为对于一些语句的错误解读而出现问题,而发现问题11:28)后已经立即重新提出讨论,12:00已经作出了初步回应表示理解问题并已重开档案,9个小时后(刚好白天时间大家都不在,所以久了一点)就已经正式作出新决定并修正错误了,我觉得算是不赖了。--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27日 (日) 14:28 (UTC)回复
但问题的关键是我们有时不知道你们究竟在干什么。在大家正在对已有结果进行讨论时(并且达成部分共识,认为结果出错),所谓“调查助理团队”只需一句

另外请不要随意更改状态,调查助理团队已决定不会查核。

——--ATannedBurger
即可否决此前大家做出的所有判断。令本人好奇的是,既然ATannedBurger作出以上声明,即表示其在发言时是在代表全体“调查助理团队”成员。既然如此,其发言及其立场一定经过团队内部讨论并达成了共识。如果全体“调查助理团队”的立场都像该留言中所说,认为“调查助理团队”意见即“最终意见”,并无视上方已有的他人的讨论共识,那么这是一件很糟糕的事。这意味着“调查助理团队”可以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无视Wikipedia:共识方针。大家知道,即使是涉及违反使用条款这样的重大问题,Wikimedia Foundation也为某些情况的基金会行动提供了上诉方式,而并没有向当前这样直接否决。而您此前所言

... 如果像ParkHider一案真的是全数不同意的话,则是可实行共识制 ...

则更是成了无稽之谈。希望您可以对此事做出解释。如果您不想回复此留言,很抱歉占用了您的时间。--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3月27日 (日) 15:26 (UTC)回复
Yining Chen我能理解您的关注点,确实是不太妥当,我会跟助理们再讨论一下这一点,往后希望不应出现这类型的误会了。--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27日 (日) 16:09 (UTC)回复
刚好Timmy在线,跟他说了一下,往后会注意用词:在同类可能具有争议性的案件,同样有用户提出查核请求但助理团队均认为不适合时,不会再出现“另外请不要随意更改状态”之类的,而是会说明“如果提请者仍然认为符合查核条件有明确需要进行查核的话,则请先获取社群共识再  重新提出”。这样是否能解决您的问题?--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27日 (日) 16:26 (UTC)回复
另外也真的感谢您指出这些问题,友善的沟通是改进的必要途径。--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27日 (日) 16:27 (UTC)回复
建议调查助理尽量不要使用所谓“团队”之名义给出某种“集体决定”,这隐含“上对下”之权威展现或阶级区分感。调查助理之职责应系“协助管理员(处理傀儡调查案件)”,且并不“具备额外权威或具有高于社群的特殊权威”。个人亦理解相关即时通讯有时涉及破坏者特征之判断等因素而不适合公开,但除此之外仍应尽量维持资讯透明,确保与社群沟通顺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3月27日 (日) 20:04 (UTC)回复
明白,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意见进行改进。关于不要用所谓“团队”名义作出“集体决定”,我比较倾向于认为这个决定的意思是在于五个个别的助理都认为不适合,不过用词确实可能引导误会意思,会就此研究改进。--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28日 (一) 03:10 (UTC)回复
我的建议是我们各以各的身份在站内给出自己的意见,一致无异议就视作助理共识。Itcfangye留言2022年3月28日 (一) 12:22 (UTC)回复
支持这个建议。一方面公开讨论会透明一些,各个助理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不见得要先确定内部共识再送上站内;另一方面,调查助理作为站内制度,依赖于站外群组运作不大好(总有像我一样不愿用第三方通讯软件的)。对于一般性问题,亦可在站内设立调查助理专用的讨论版,应能取代站外群组的功能。--Lt2818留言2022年3月28日 (一) 14:15 (UTC)回复
这个问题@LuciferianThomas我建议模仿英文维基的Arbcom,把就傀儡事务各个调查助理的意见在站内进行表述,至少要有章可循。----仁爱亲诚Pavlov2 2022年3月29日 (二) 01:35 (UTC)回复
可。--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29日 (二) 01:54 (UTC)回复
助理和管理员不一样,判断调查共识不应该是他们的工作,所以实际上应该是本地有共识应为需要再走走查核,而不是觉得“团队”觉得没需要就没需要,这个工作应该是管理员或者CUer应该做的。没有理据或者没有讨论两者之一的话就不应该作转交行为,否则只是高端点的MCC行为,而这是助理应该做的排查工作。至于事件本身就不评论。Ghren🐦🕘 2022年3月28日 (一) 01:22 (UTC)回复
结合以上讨论内容,是否有必要建立类似Wikipedia:傀儡调查方针以规范相关人员行为和相关流程?--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3月28日 (一) 15:01 (UTC)回复
上面讨论而言我觉得现有方针指引已经足够规范行为和流程,行为规范定位方针似乎不太需要,这些原则基本上都已经有方针说明了,再订立一个方针实属冗余;倒是一些指导式或常规式的共识比较适合此情况。--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28日 (一) 15:18 (UTC)回复
我倾向于建立一个傀儡助理的选举方针,这东西太重要了,持续多久不通过算是不通过可以存档?这完全没有规定,不太合理----仁爱亲诚Pavlov2 2022年3月28日 (一) 15:30 (UTC)回复
傀儡调查助理不是选举而是选拔的……我觉得针对申请而言,从下而上的制度已经足够:申请人被引荐或自荐,社群有共识则助理推举给管理员,管理员认为没有问题的就再推举给监管员。“持续多久未能通过算是不通过”,助理不是叠加上去的,而是按需求选拔的,除非是持续存在反对意见就按照一般共识制度30天可无共识存,不然只要没争议就一直挂在那边也不存在问题(同英维),不过我觉得可以有三十天无反对就先放在waiting list,并在达到某个程度需要新助理的情况下就再本地公示7天SN公示7天就够了。有本地CUer的话就直接是CUer选拔了。--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28日 (一) 15:42 (UTC)回复
调查助理没那么重要,不需要用“方针”那么高层级的政策来规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3月28日 (一) 16:49 (UTC)回复
如果像ParkHider一案真的是全数不同意的话,则是可实行共识制,所谓的通过共识“进行CU”简直就是一种托辞。
由于中文维基百科没有CU或是对SPI颇有研究的管理员,其实现在的调查助理已经相当于有对CU的一票否决权了,又没有相应的方针进行规范行为,如果这么大的权力在笼子外面,a puma at large[开玩笑的],恐不好。
很遗憾,又想要有英文维基一样万能的SPI机构,又没有学习到相应的原理,造成的结果就是龙不龙虎不虎----仁爱亲诚Pavlov2 2022年3月29日 (二) 01:47 (UTC)回复
对于CU,我没什么意见,自打WMF拨了中文的CU权之后,中文维基的CU现状就变得很奇怪。比如之前@ATannedBurger对我的查核案件强制转交,见[1]用的理由居然是地狱里的雪球还是有可能滚到终点的。,被sotiale直接否决。并且我被三次,在我完全不活动的期间提起了用户查核,而且事后发现我和不爱思考的猪有大量时间共同编辑。如果我当时在的话,是肯定不同意这个人成为调查助理的。
又如,曾经AnYiLin通过镜像站点的控制,拥有实际的CU权,见而这些本是WMF所剥掉的。见[2]
又如,Wetrace被莫名其妙地查核,见[3],安忆说只要编辑倾向类似,均可提出。而我提出关于davidhuai等WMC成员是否互为傀儡的查核就被直接否决,我是不是也可以说WMC的成员编辑倾向也类似呢?我也不说什么了。----仁爱亲诚Pavlov2 2022年3月29日 (二) 01:55 (UTC)回复
SPI的特别之处就是变化性比其他制度多出许多,如果仅以一纸方针指引不可能做到规范作用,方针指引是要有一个概括的政策作用,很难针对每一特殊情况是否适用哪一条作出说明,如果要以方针指引格式写出规范的话,那么这些规范将完全与其他方针指引完全重复(来不去也就是共识方针啊)。
关于调查助理具有否决权,请先注意傀儡调查或以前HAM流程的要求:
  1. 是否具备充足行为证据怀疑两个或多个账号之间的关系?
  2. 行为证据能否足够判断两个或多个账号之间的关系?( 一望而知
  3. 查核技术资讯是否对于判断或处理傀儡账号存在的必要性?(鸭子账号或即弃VOA账号不用查)
  4. 以上是否有用文字清楚叙述相关查核证据和理据?
当四点中不符合任何一点,即不应该查核,调查助理也会非常清楚明确说明哪一点不适合进行查核。如果要以广泛的方针指引去规范助理的操作,也只能写出这四点,因为方针指引是不可能列出每个仔细案例去作出规范。你会觉得这四点足够作规范吗?不可能嘛。你如果是要写方针指引的,这样不是一个健康的做法,LTA只会越玩越多神奇操作,你一纸方针不可能收录得完对于不同奇怪操作的对应处理方法。ParkHider-ST680案拒绝重新查核基于完全不存在重新进行查核的必要性(就是查核出来对于判断是否傀儡无帮助,因为被盗了是傀儡,没被盗也是傀儡,而确认被盗了我们也不能做任何事情,重新查核得出结果是没有意义的),而接纳ParkHider-Sringly案查核请求则是基于合理怀疑Sringly也是傀儡/被盗账号,这些还是围绕着那四点去作出判断。
关于你提出的三个案例,你的查核案件和Wetrace案两个我本来就觉得莫名。编辑倾向类似似乎可能是被过度使用的词汇,这个是专门只特定非常仔细的一些编辑行为而不是说整体编辑的条目倾向性,在这个时空的我是会拒绝这样子的请求的(当然,在那个时空那个环境下比现在差很多,有时候有意见也未必敢提出)。安忆透过镜像站获得类同CU资讯的情况,如果你有疑问你大可直接送CA或T&S,这个我不会反对你这样做。
你说SPI“没有学习到(英维)相应的原理”,我觉得你需要多给一点时间,我发现有问题的情况我也会跟助理们沟通。--路西法人𖤐 2022年3月29日 (二) 02:36 (UTC)回复
1、“ParkHider-ST680案拒绝重新查核”,除了MCC214,此外并未有人提出“需要重新查核他们的关系”,而调查助理user:ATannedBurger在此次案件中不理解提出傀儡查核的目标,甚至看都没看就说“助理团队拒绝查核”,本质是一种错误的应用权力,应当算是失职。我们所讨论的并不是ParkHider-ST680怎么样或是ParkHider-Sringly案怎么样,这一个案件已经结束了,问题是居然可以“不经讨论地,甚至连题目都没看清”就开始作答,给出一个所谓的调查助理共识,这让我感到的不是制度的理性,而是一种专断和恐惧。
2、安某人案件的问题,本质上是WMC有能力长期规避查核或刻意查核的结果,这是一个长期的社群问题,此为偏题,故不多谈。
3、为什么尽管在当时以很荒谬的理由违背社群共识强制转交查核的人,还可被选为调查助理?这才是接下来要思考的问题。怎么除权,怎么赋权,这些需要和社群多家讨论----仁爱亲诚Pavlov2 2022年3月29日 (二) 02:58 (UTC)回复
并非不给时间,只是本质上对社群很多事物保有危机感。
我担心这样玩儿下去,迟早有一天闹出第二次“那个名字都不能提的人”选举Checkuser的问题。----仁爱亲诚Pavlov2 2022年3月29日 (二) 03:00 (UTC)回复
我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当时所谓“查核案件强制转交”的情况。
  1. 相信您自己也承认您当时并不活跃,我认为参与讨论的人没有义务去特别想办法通知您正在被讨论是否用户查核。加上之前已经有一次被人提出查核的纪录,您在这个情况中保持沉默会让我假定您是支持这份查核请求。
  2. 确实Itcfangye有对查核提出异议,但其在前一查核请求中提出的理据缺乏客观(如讨论Assifbus是否精神状况有问题,我转交的查核也是以“明显不是同一人”带过,没有多余解释)使我认为Itcfangye并不是以当时现有的站内资料作为主要的反对理据。
  3. 已有两人明文表示支持查核(不爱思考得猪和Cmsth11126a02),若加上您保持沉默,个人认为已有足够共识进行查核。
  4. 当时我提交时明白有很大几率监管员不会进行查核(当时有“使用者查核不能证明清白”的原则),但请求查核的使用者明显多于其他查核请求(一般而言是只会有一人提请查核,而此案是两人共同请求)且共识相对较其他查核请求明显,我选择IAR+雪球来提交请求。
另注现有SPI流程中即使助理团队不同意查核,若社群仍有明显共识仍可绕过助理请求查核。-- 2022年3月29日 (二) 06:09 (UTC)回复
What? Your serious?
你的这份发言和这次的案件,更加明确了你的行为是"unbecoming a Clerk"
1、谁告诉你保持沉默是支持查核?这何尝不是一种缺席审判?在这次查核的开始前中后我甚至没有收到任何一份关于我被告到CU的通知
2、逻辑上不合理,我转交的查核也是以“明显不是同一人”,如果你知道了这个,那就很显然违反了CU的前提,你居然还要转交?这和MCC214违规转交有何差异?
3、程序不合理,CU程序不支持不爱思考得猪个人提交,因为这属于通过用户查核自证清白。而Cmsth11126a02是代为被封禁的Assifbus进行提交的,Assifbus更没有提供任何充分的证据,根据CU,本质上该案件应当本地驳回。
4、请重看当天的查核,我认为你分辨“同意”、“不同意”、“共识”、“非共识”和维基幽默的水平非常差,更缺乏对wp:CU基本的理解。
你在多次的查核行为中都表现得非常“不成熟”和错误地使用自身的权利,这让我感到很恐慌。
当然啦,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没有arbcom也不可能有,十有八九会说“再给一次机会”的。那我提出如下合理的申请“以后我提交的SPI或是关于我本人的SPI,请你避嫌。”----仁爱亲诚Pavlov2 2022年3月29日 (二) 06:25 (UTC)回复
我希望你不要如同user:wing封禁百乐兔一样,滥觞于wp:IAR中,就说这么多吧。再说我会有危险,告退了----仁爱亲诚Pavlov2 2022年3月29日 (二) 06:28 (UTC)回复
我对其他调查助理和其他编者朋友们都没意见,这次的事情是对事情的,不是对人的。但是责任的倒查是要对人的。--仁爱亲诚Pavlov2 2022年3月29日 (二) 06:44 (UTC)回复
这里我再多做一次解释:
  1. “保持沉默是支持查核”是从英维的说明页en:Wikipedia:Silence_and_consensus#Rationale来的。我认为当时社群没有必要花上时间和资源等某位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归的人来发表意见。如果事后再讨论(如现在)那就可以证明当初的决定是错的。
  2. 我承认当时应该去您的讨论页确认不爱思考得猪或Cmsth11126a02是否有按当时HAM的程序在您的讨论页放上{{subst:Socksuspectnotice}},但通知被查核用户应是提交人的责任。
  3. MCC违规转交是他自己转交自己的请求,没有让其他人有参与讨论并确认共识的机会。注意这里其他人不一定是指当事人。
  4. 因为发表意见的人明显较其他站务少且需要花费的时间跟精力较多,共识在HAM本来就是很难拿捏的事,像是我有好几次都要请求其他没参与讨论的人发表意见(Wikipedia:元维基用户查核请求/2021/11#Q28Wikipedia:元维基用户查核请求/2021/11#Gareth_NatoWikipedia:元维基用户查核请求/2021/12#Acanchang)来确定是否有共识来进行查核。我承认当时可以询问Sanmosa或寒吉发表意见来确定是否应该转交,但这跟需不需要按照程序无关。若Sanmosa或寒吉当时也建议查核那我也不能反对。
  5. 如同我前文所说,WP:CU并不是硬性规定,如果社群有足够共识坚持查核,我认为无论是当时的我或现在的clerk都没有资格直接挡下查核。
  6. CU是很严肃的一件事,一开始就不应该有所谓维基幽默出现。还有当时社群仍使用HAM作为调查页面,没有所谓使用“错误地自身的权利(力)”,因为任何人都可以处理。
最后,关于您的请求恕我无法执行。这是我做为调查助理的责任,而非您说不处理我就不处理的问题。我可以尝试避开特定请求,但在必要时我还是必须参与讨论(例如有一份您提交的SPI请求,然后这份请求在站外被提及,我可能还是需要参与clerk团队的讨论来与其他人决定clerk团队是否同意查核或不同意查核。)。-- 2022年3月29日 (二) 15:13 (UTC)回复
@ATannedBurgeren:Wikipedia:Silence and consensus起首有言:“He who is silent, when he ought to have spoken and was able to, is taken to agree”,不活跃者不满足粗体处条件。
本讨论串谈到了您的两项不妥当行为,但并未看到您表现出任何歉意,倒一直是路西法人君在替您道歉及提出改进方式。个人认为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ST680一案的曲折并非沟通失误,而在于对用户查核的认识不到位(“查核无法证明账号是否被盗”,不是这样的)。丑话在先,如果此类事件再一次发生的话,三振出局应该不过分,我会认为您不再适合调查助理一职并采取行动。社群中喜欢不顾曲直只帮高权限者说话的人不少,但我不介意当个恶人。--Lt2818留言2022年3月29日 (二) 17:59 (UTC)回复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Yining Chen)移除。2022年3月30日 (三) 01:54 (UTC)回复

请管理员和调查助理加快审查/跟进和处理SPI请求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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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有一些请求已放了三天或以上,但管理员和调查助理至今仍未审查/跟进和处理;

管理员:[4][5][6]

调查助理:[7][8][9][10][11]

请管理员和调查助理留意一下,谢谢!--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2年4月7日 (四) 11:17 (UTC)回复

英文维基的spi处理也慢。--PAVLOV仁爱亲诚 2022年4月8日 (五) 04:01 (UTC)回复

现时SPI的状况如下;

请求管理员协助、请求用户查核和完成用户查核的合共有十七个,在请求用户查核的六个当中,知食分子仍未有人跟进,韩导仍未有人审查;请求管理员协助的六个当中,Andrzejx、Gsgpiooi、佳峰仍未有管理员处理;完成用户查核的五个当中,Someonexyzz和Stuartthepro仍未有管理员处理。

因应现时的情况,故放下述模版,以上。--MCC214Sign | Contributions 2022年4月13日 (三) 05:49 (UTC)回复

(已将不存档模板移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4月30日 (六) 00:46 (UTC)回复

如何快速要求进行傀儡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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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半个月前154.207.100.9留言)与我发生编辑争议,我半月未巡视相关页面,发现此人继续与另一用户发生争议,并且一口咬定跟他产生争议的另一用户是我的傀儡,并且提报我为破坏者,想请教社群如何快速进行傀儡核查?-世界首都环游留言2022年5月6日 (五) 07:39 (UTC)回复

傀儡调查不接受查核匿名账号与注册账号之间技术关系的请求。节删 2022年5月7日 (六) 07:48 (UTC)回复
(:)回应世界首都环游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全域账号信息Cw5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全域账号信息,是要调查这两个帐号。—-154.207.100.9留言2022年5月8日 (日) 02:27 (UTC)回复

如何处理针对使用者和IP发起的傀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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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用户查核和私隐政策的要求,监管员一般不会提供IP和注册使用者之间的技术关系,那么本地究竟应该如何处理针对使用者和IP之间发起的傀儡调查案件?在这类案件中,傀儡调查助理及其他用户可发挥的作用有限,故在下认为是否可以将此类案件直接导入VIP程序处理而不经过傀儡调查程序。--Hamish T 2024年11月22日 (五) 14:01 (UTC)回复

其实IP和用户名一起提供,一般还是会受理的吧。只要结论里看不出IP和用户名之间的关系就行。比如要求核查IP1和用户a、用户b,监管员最终给出结论,确认用户a、用户b、用户c为傀儡。这里除了监管员,谁也不知道用户c是从用户a、用户b里查出来的,还是从IP1里查出来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41 (UTC)回复
不过涉及仅一个匿名账号、一个注册账号时,就不好处理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19 (UTC)回复
啊对,我就是指的这种,仅一个匿名账号、一个注册账号的情况要怎么处理,但可能需要一并考虑一个注册账号和多个IP的情况。--Hamish T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48 (UTC)回复
我觉得是没啥问题,结论里不和IP有关联就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5日 (一) 11:28 (UTC)回复
但,根据最近一次涉及IP的查核结果,监管员并不会对IP进行反馈,那么仅一个匿名账号、一个注册账号的查核,就没有实际的转交意义,也就失去了本站既有傀儡调查程序中“傀儡调查助理”的用意,进而私见是可以直接交由VIP处理的。--Hamish T 2024年11月25日 (一) 16:14 (UTC)回复
我认为监管员这样反应完全没有问题啊,你也不知道查出来的傀儡与这个IP有没有关联,你也不知道监管员有没有查这个IP,人家只是不予置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6日 (二) 02:47 (UTC)回复
而且提供IP给监管员,也能够提供更多的证据,有利于查核。--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6日 (二) 02:48 (UTC)回复
但是其实这个是多注册账户的情况,我是在想,1v1的情况下,监管员会不会直接不查。。--Hamish T 2024年11月27日 (三) 11:00 (UTC)回复

傀儡调查时“疑似傀儡”一列是否要列主账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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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TW自动发起的傀儡调查是会列主账号名称的(例如WP:傀儡调查/案件/夏土贤)。不过在之前一起傀儡调查中@Hamish特意将主账号名称移除了。我也觉得似乎没必要多列主账号名称,只列傀儡账号即可;但大部分应该是列了主账号。不统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4日 (二) 02:49 (UTC)回复

建议列,不要增加后人翻阅史料的困难。传阅曹雪芹红楼梦的好友,显然知道曹雪芹的主账号是谁,但当时好友都不说,数十年后后人已经不知道该傀儡的主账号了。这样折毛只要隐藏了数年,他的傀儡账号线索都断链了。--Shyangs留言2024年12月24日 (二) 03: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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