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惨案,又称一二·一八惨案,是国民政府税警团福建省霞浦县东安村于农历民国三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公历1943年1月28日)发动的屠杀事件。事件造成73人死亡,全村105座房屋有103座被烧毁,被杀的除东安村民和参与反抗的“和尚兵”外,还有当时为躲避抗日战争来到东安村避难的来自霞浦县城以及福州的亲戚。[1]

东安惨案
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中国抗日战争时期的一部分
位置 中华民国福建省霞浦县东安村
日期1943年1月28日(农历民国31年12月18日)
目标东安村民、牛角湾大刀会成员(“和尚兵”)
类型屠杀
死亡73人被杀,103座房屋被焚毁
行凶者 中华民国税警团

事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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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村位于霞浦县东吾洋宿务语Dongwu Yang东安岛西南,抗日战争爆发后,海上交通断绝,一位入赘到东安村的七星人教会了当地村民晒制、贩卖私盐。后来有一位名叫云波的福安盐贩常来东安买盐。云波与驻扎在下白石的缉盐队官商勾结,于民国31年农历10月12日(公历1942年11月19日)到东安以缉查私盐为由抢走食盐二百多担,引起当地居民极度不满。

为防止盐警再度抢盐,东安人到下浒牛角湾请求当地大刀会组织“和尚兵”协助抵抗。农历11月2日(公历12月9日),盐警第二次到东安缉盐时被东安人设伏袭击,造成四名盐兵和一名东安村民死亡,两名盐警被俘,后在当地政府的调解下,盐警被交给县政府处理。

盐警遭遇损失后,于1943年1月24日调动宁德、福安的税警团准备报复。1月28日,盐警登陆东安岛佯装占领关门山以引开和尚兵,暗中集中兵力进入主村对东安居民进行屠杀,并烧毁房屋、抢夺财物、强奸妇女,被杀害的多为当时无法逃跑避难的孕妇、老人和幼儿。[1]

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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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案发生次日,时任县长毛皋坤对灾民表示“要向上司告状”,但福建省政府对此未重视,二十多天后才有人员来当地调查案件。事后省政府没有再批文回复,此事不了了之。[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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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霞浦县政协文史组, 《霞浦文史资料·第一辑》. 东安惨案始末. 霞浦县. 1981年: 33~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