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亨泰
生平
编辑自小读书过目成诵。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廷试,明太祖亲自阅卷,以为亨泰“对策详明,以天下为己任”,擢为进士第一名,建状元坊。授翰林修撰,升礼部尚书,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出使安南[1]。不久,因安南与思明土司争地,受牵连被贬为监察御史[2][3]。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史》(卷137):“伯宗之使安南也,以名德为交人所重。其后,襄阳任亨泰亦举洪武二十一年进士第一,以礼部尚书使安南,交人以为荣。前后使安南者,并称吴、任云。”
- ^ 《明史》(卷137):“亨泰为礼部尚书时,日照民江伯儿以母病杀其三岁子祀岱岳。有司以闻。帝怒其灭绝伦理,杖百,戍海南。因命亨泰定旌表孝行事例。亨泰议曰:“人子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有疾则谨其医药。卧冰割股,事非恒经。割股不已,致于割肝,割肝不已,至于杀子。违道伤生,莫此为甚。堕宗绝祀,尤不孝之大者,宜严行戒谕。倘愚昧无知,亦听其所为,不在旌表之例。”诏曰“可”。明年,议秦王丧礼,因定凡世子袭爵之礼。会讨龙州赵宗寿,命偕御史严震直使安南,谕以谨边方,无纳逋逃。时帝以安南篡弑,绝其贡使。至是闻诏使至,震恐。亨泰为书,述朝廷用兵之故以安慰之,交人大悦。使还,以私市蛮人为仆,降御史。未几,思明土官与安南争界,词复连亨泰,坐免官。”
- ^ 明·王世贞《科试考》(考一):二十一年戊辰会试,命翰林院编修苏伯衡、李叔荆为考试官,取中施显等。廷试,擢任亨泰第一,命有司于襄阳建状元坊以旌之。亨泰甚被上宠任,每召议,手书“襄阳任”而不名。后自礼书谪御史,不知所终。第二人卓敬,第三人卢原质。原质,方孝孺之姑子,十年而为太常少卿。
外部链接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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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原名 |
明朝礼部尚书 1394年-1396年 |
继任: 门克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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