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部 (中华民国)
农商部是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在辛亥革命胜利后成立的负责管理全国农工商矿事业的部门。该部门由清末农工商部和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实业部整合而成,包括部分人员、制度。[1]
部门沿革
编辑本部门的前身是由清朝末年的农工商部和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实业部整合而成,包括部分的人员与制度。在辛亥革命胜利后,依《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成立的北洋政府内阁,在中华民国国务院下改设“农林部”与“工商部”,作为负责管理全国农工商矿事业的部门。
1914年2月12日,改组为中华民国国务院下的“农商部”。1927年6月20日,改组为“农工部”,仍隶于国务院辖下。
1928年6月3日,北洋政府结束,国务院解散。
历史纪录
编辑后续机构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丁健. 民初农商部研究(1912-1916) (博士论文). 陕西师范大学.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