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观(1753年—1834年),字正孚,号松岚,山东临清州邱县(今属河北)人。

七世祖刘嘉遇,是明万历癸丑(1613年)进士。刘曰燮之子。乾隆十九年生,五岁(1757年)其母姚氏卒。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丁酉拔贡,初授广西永福县令,乾隆四十八年,补天保县知县。乾隆五十六年,丁父忧。乾隆五十八年夏,与张东畲潘奕隽净慈寺。乾隆六十年五月,官奉天开原县知县,嘉庆元年(1796年)三月,任宁远州知州,与洪亮吉相识,嘉庆八年(1803年)升观察。后任山西河东道盐运使,为官有政声。嘉庆十五年,劾奏山西巡抚初彭龄“任性乖张,不学无术。”[1]官至山西布政使。晚年寓居怀庆府,与高鹗的内弟张问陶、张问陶姐夫林芬以及袁继刚等人友好[2],嘉庆二十五年,编修《邱县刘氏族谱》。道光十四年(1834年)三月二十三日,终老于王屋山。著有《玉磬山房诗集》十三卷,《文集》四卷。

注释

编辑
  1. ^ 《清史稿·列传一百四十二》:“(初彭龄)服阕,署山西巡抚,遂实授。劾前巡抚成龄需索供应,又劾布政使刘清、署按察使张曾献及府州县多人,寻调陕西。河东道刘大观揭劾初彭龄任性乖张,命回山西听勘,以怒斥前抚金应琦及瞻徇知府朱锡庚,部议革职,诏宽之,降补鸿胪寺卿。迁顺天府尹。……”
  2. ^ 张问陶《船山诗草》中有13首诗提到刘大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