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坤生(1930年4月19日—1959年2月4日),中国共产党员,福建龙溪人,1955年9月以投奔自由名义进入小金门,审讯表示为受派遣而来,受情报局吸收受训,受何世华案牵连,进入情报局的林坤生、李载发遭启出共产党团费证等证物,被判处死刑,1959年2月4日枪决于安坑刑场[1][2][3]

林坤生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30年4月19日
 中国福建省龙溪县
逝世1959年2月4日(1959岁—02—04)(28岁) 处决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县新店镇安坑刑场
籍贯福建龙溪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军事背景
效忠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服役 中国人民解放军
经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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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坤生,1930年生,福建省龙溪县人,城内中心小学、龙溪崇正中学毕业,1948年曾从入交通队服务,1949年入石码情报站担任情报员,1955年9月11日劫持渔船一艘前往覆鼎屿(今复兴屿),经金防部侦查,林坤生报告系因其父为地主,而其本身曾担任情报工作,恐被以反革命罪处置而投奔自由,并提供共军驻扎及当地政经情势等资讯,由于同时期有郑添寿李载发两人先后也投奔金门,9月17日经问讯后林坤生承认接受派遣潜入金门,其为解放军九十一师南台船管大队队员,进入石码情报站为中共所派遣解放鼓浪屿之任务,由于表现优异受龙溪县宣传部部长牛玉明提拔加入共青团,1955年受派遣至金门进行敌后刺探及破坏等工作。[2]

1955年11月4日,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发文对林坤生、郑添寿李载发三人为发掘中共在台是否仍有情报据点移请司法行政部调查局郑介民局长派员进行调查,分析渗透分为共产党与军事派遣,侧重在社会性颠覆活动与军事情报搜集,中共以林坤生家庭为地主身份当前正遭受到反革命镇压此外其父认识许多商界人物在台,可令其策动,调查局研拟实施反间之可行性,并将林坤生等吸收进入军情局受训。

1957年台南发生何世华案,何世华在侦讯时指林坤生、郑添寿也与他一样以类似方式投奔自由潜台进行侦搜,何世华在大陆看过林坤生照片,林坤生、郑添寿何世华在金门时相遇暗号等情事,因此,分派到军情局等单位之林坤生、李载发郑添寿,也一并被关押审讯。[1]

林坤生、李载发等虽在金门时即已坦承是受指派而来,但因为何世华的案子又再次受到审讯,李载发陈情书中表示有受到刑求,林坤生等人虽然一再喊冤并多次提交陈情书,但仍于1958年9月29日判处死刑,1959年2月4日林坤生、李载发郑添寿枪决于新店安坑。[1]

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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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的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林坤生的姓名铭刻于纪念碑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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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台湾省警备司令部军法处. 林坤生等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5-09-12~1965-08-24 [2022-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06). 
  2. ^ 2.0 2.1 台湾省警备司令部军法处. 何世華違法審理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8-02-01~1959-08-17 [2022-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07). 
  3. ^ 国防部军法局. 謹將林君等叛亂一案覆判判決情形.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9-01-19 [2022-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