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法学院,又称汉口法政学院私立汉口法学院,是1946年至1949年间于中华民国汉口市设立的一所法学院。初称湖北法学院,原系湖北高等法院首席检查官所创办。[1][2]该学院一说于1949年被合并进入武汉大学[2],另一说为自行解散[1]

院徽

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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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万鼐,汉口法学院法学系毕业,台湾学者,编纂有《全明杂剧》。[3]
  • 黄焕如,汉口法学院教授。曾任《新民报》、《中山日报》总编;抗日战争时期任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书记长。战后继任汉口特别市党部委员、书记长、汉口市参议会副议长。1947年当选为立法委员,1949年去台湾。[4]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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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湖 北 高 等 教 育. [201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02-10). 
  2. ^ 2.0 2.1 武汉市志(1840-1985) > 教育志 > 目录 > 高等教育. [201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08). 
  3. ^ 陳萬鼐. [201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0). 
  4. ^ 黄焕如. [201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