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口法學院,又稱漢口法政學院私立漢口法學院,是1946年至1949年間於中華民國漢口市設立的一所法學院。初稱湖北法學院,原系湖北高等法院首席检查官所创办。[1][2]該學院一說於1949年被合併進入武漢大學[2],另一說為自行解散[1]

院徽

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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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萬鼐,漢口法學院法學系畢業,台湾学者,编纂有《全明杂剧》。[3]
  • 黄焕如,汉口法学院教授。曾任《新民报》、《中山日报》总编;抗日战争时期任国民党汉口特别市党部书记长。战后继任汉口特别市党部委员、书记长、汉口市参议会副议长。1947年当选为立法委员,1949年去台湾。[4]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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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湖 北 高 等 教 育. [201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02-10). 
  2. ^ 2.0 2.1 武汉市志(1840-1985) > 教育志 > 目录 > 高等教育. [201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08). 
  3. ^ 陳萬鼐. [201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0). 
  4. ^ 黄焕如. [201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