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
潘希曾(1476年—1532年),字仲鲁,号竹涧,浙江金华府金华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潘希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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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部左侍郎 | |
籍贯 | 浙江金华府金华县 |
字号 | 字仲鲁,号竹涧 |
出生 | 成化十二年(1476年) |
逝世 | 嘉靖十一年(1532年)五月 |
亲属 | (子)潘承祐、潘徽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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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浙江乡试第十八名。弘治十五年(1502年)联捷壬戌科第三甲第九十二名进士[1][2]。改翰林院庶吉士,丁忧,服阕,十八年七月授兵科给事中,因发生灾异,上疏言八事,斥责近侍。正德二年九月升吏科右,出核湖广、贵州军事储备,不贿赂刘瑾。正德三年七月刘瑾矫诏将其廷杖三十,除名为民。刘瑾被诛,起为刑科右给事中,七年八月升礼科左,九年正月升工科都给事中,十一年正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
世宗即位,十六年七月升南京太仆寺卿,嘉靖二年(1523年)升南京太常寺卿,十月改任北太常寺卿、提督四夷馆。大礼议时据理力争。四年六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赣汀漳等处军务,剿灭惠州反贼。六年九月升迁工部右侍郎,七年七月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理河道,代盛应期治理黄河,修筑长堤一百四十余里,九年五月正二品俸级。十年二月改任兵部右侍郎,八月转左侍郎。十一年五月卒,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3]。
著作
编辑有《竹涧集》及《奏议》传世。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8082:潘希曾,字仲鲁,号竹涧,浙江金华人,璋子。弘治十五年进士,改庶起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独不赂刘瑾。瑾怒,矫诏廷杖除名。瑾诛,起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常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平惠州贼,迁工部侍郎,代盛应期治河,筑长堤百四十余里,期年而工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年五十七卒。有竹涧集及奏议传于世。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