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奇木伯克
阿奇木伯克(维吾尔语:ھاكىمبەگ,拉丁维文:hakim beg)是清代新疆回部各伯克中官阶最高者,总管一城之穆斯林事务。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定为额缺,阿克苏、伊犁等大城的阿奇木伯克为正三品官。阿克苏、乌什、库车、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阗的阿奇木伯克号称“六大城伯克”。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废除了伯克官职,阿奇木伯克仅作为荣誉头衔保留。
“阿奇木,回语(维吾尔语),听政公平之谓,总理城、村诸事务”[1],“职繁权重,为诸伯克之冠”[2]。在伊朗、乌兹别克,阿奇木有法官、统治者之意。[3]
阿奇木伯克隶属于当地的驻扎大臣。品秩从三品到六品不等。三品、四品阿奇木伯克须穿官服,剃发蓄辫。与其他伯克一样,阿奇木伯克仅管理本城的穆斯林居民及浩罕等国侨民事务。旗人、汉民及戍边犯人不归其管理。
各处阿奇木伯克
编辑相关条目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书目
编辑- 《回疆志》,中国方志丛书西部地方第一号,成文出版社影印乾隆钞本,1968年3月台一版
- 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殿本
- 《清史稿》,中华书局排印本
- 佐口透著,凌颂纯译,1983,《18-19世纪新疆社会史研究》,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
- 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1987,《新疆地方历史资料选辑》,北京: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