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幸妤

陈水扁之女

陈幸妤(英语:Hsing-Yu Chen,1976年8月12日),台南官田人,生于台北市中华民国第10、11任总统陈水扁长女。国立阳明大学牙医学系学士国立台湾大学临床牙医学研究所硕士。台湾母乳协会荣誉会员、代言人。

陈幸妤
出生 (1976-08-12) 1976年8月12日48岁)
台湾台北市
居住地 台湾台南市东区
国籍 中华民国
教育程度国立阳明大学牙医学系学士
国立台湾大学临床牙医学研究所硕士
职业牙医师
头衔
  • 台北长庚医院牙科医师
  • 台南新楼医院牙科主治医师
  • 陈幸妤牙医诊所负责人
信仰基督教
配偶赵建铭2001年结婚)
儿女三子
父母陈水扁(父)
吴淑珍(母)
亲属陈致中(弟)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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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亲陈水扁与母亲吴淑珍从事党外运动的关系,陈幸妤从小在校曾受到教官与同学们的歧视,曾有忠党爱国的老师在教室当众把陈幸妤叫起来,批评她的爸爸是坏人。9岁时,父亲陈水扁因蓬莱岛杂志的用字而被判刑入狱,值此之时,母亲吴淑珍也遭逢拼装车撞伤,住院半年,陈幸妤每天只能牵着6岁的陈致中到别人家家里吃饭。

幼年的不愉快经验及父母相处的问题,陈幸妤高中时期便出现失眠症状。陈幸妤因为母亲的病而立志从医,也因为父亲从事政治而厌弃政治,只希望尽早离开家庭,去过属于自己的生活。

在陈水扁成为总统后,媒体过度关注其私生活,形成压力。陈水扁曾表示幸妤长期有交友障碍,不敢交朋友,对家里的人很依赖。后来在扁珍及丈夫涉入刑案后,陈幸妤一个人挑起照顾三个孩子的压力,四处兼差增加收入。也因为罹患忧郁症,心情常陷沮丧无望,脾气也变得更加激动易怒。[1]

2016年于台南市开设牙医诊所。

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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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媒体霸凌而情绪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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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亲陈水扁执政八年期间,媒体特别喜爱捕捉在政治界之外的陈幸妤,尤其是陈幸妤在镜头前失控神情,为当时的发烧话题,甚至进一步在综艺节目全民大闷锅被艺人丫子模仿。

陈幸妤曾投书媒体,自述媒体跟拍行径,除了伪装成病人假看诊行偷拍外,甚至“十几台摄影机贴著玻璃,无视里面上班的其他医生、诊所小姐、等候的病人的抗议”。[2]

媒体跟拍的扰人行径,甚至让陈幸妤不得不说出:“是不是要死才放过我?”,可见当时媒体关注对其有相当大的影响。[3]

扁案成立伪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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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7日陈幸妤伪证罪案三审判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两年定谳。[4]

伪证罪在刑法属于重罪。陈幸妤的三子在台湾求学受到陈水扁案的很大影响和伤害,根据东森电视报导,陈幸妤一直打算移民加拿大。如果陈幸妤伪证罪成立,根据的移民法令,陈幸妤将永远失去移民资格。

家庭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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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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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6年,8月12日出生。
  • 1982年,就读于台北市立民生国民小学。
  • 1988年,国小毕业,就读台北市立介寿国民中学。
  • 1991年,国中毕业,考入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级中学
  • 1994年,第一女中毕业,录取国立阳明大学牙医学系
  • 2000年,牙医学系毕业,同年进入台北长庚医院担任牙科医师。
  • 2001年7月1日,和骨科医师赵建铭订婚
  • 2001年9月27日,和骨科医师赵建铭结婚
  • 2001年12月,考取台湾大学临床牙医学研究所硕士班榜首。
  • 2002年,就读国立台湾大学临床牙医学研究所硕士班。
  • 2002年,长子赵翊安出生。
  • 2004年,次子出生。
  • 2005年,国立台湾大学临床牙医学研究所硕士班毕业,取得硕士学位。
  • 2006年,幺子出生。
  • 2007年6月,丈夫台开案二审重判,斥公公赵玉柱没种承担就不要当人、恨死他、自杀算了、不配见面。
  • 2007年7月13日,其父陈水扁接受专访,表示陈幸妤有社会交际障碍。
  • 2008年8月18日,钱存国外人头是因选举结余款制度不合理。斥受补助民进党成员苏贞昌谢长廷陈菊假清高。
  • 2009年2月3日,陈幸妤到美国纽约市参加美国的牙科医师考试,考完当街对媒体发飙,引起全台注目讨论的焦点。
  • 2009年6月22日,伪证案开庭,在接受北检检察官讯问时认罪。检察官加重强制处分,由境管改为限制出境。
  • 2009年7月17日,伪证案侦查终结,北检检察官起诉伪证罪,因侦查中自白,检察官请求减轻其刑。
  • 2009年9月1日,伪证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陈幸妤判处有期徒刑1年,减刑为有期徒刑6月。
  • 2009年12月24日,二次金改案侦查终结,特侦组检察官依洗钱罪起诉。
  • 2010年2月3日,伪证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宣判,陈幸妤判处有期徒刑6月,减刑为有期徒刑3月。
  • 2010年11月5日,二次金改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判决无罪。特侦组检察官不服提起上诉。
  • 2011年3月11日,嫌犯敲破车窗玻璃偷走陈幸妤的皮包。汽车财物失窃案,嫌犯案发一月内落网。
  • 2011年8月17日,伪证案最高法院三审宣判,陈幸妤判处有期徒刑6月,减刑为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确定。
  • 2011年10月13日,二次金改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宣判,维持无罪判决。
  • 2011年11月3日,二次金改案,特侦组检察官决定不上诉,无罪确定。
  • 2016年12月24日,在台南市开设牙科诊所[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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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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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父母人生沒得選,後悔生在政治家第一公主陳幸妤悲歌 - 財訊雙週刊. 财讯- 掌握趋势 投资未来 | 最懂投资的财经媒体. 2008-11-28 [2020-04-20] (中文(台湾)). 
  2. ^ 自由评论网. 有病的是媒體不是我 - 自由電子報 自由評論網. talk.ltn.com.tw. [2020-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1). 
  3. ^ 联合新闻网. 台灣媒體真的超~關注陳幸妤?曝光度是馬家的六倍啊! | 聯合新聞網:最懂你的新聞網站. 联合新闻网. [2020-04-20] (中文(台湾)). 
  4. ^ 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 坦承作偽證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自由电子报. 2009-06-23 [2020-04-20] (中文(台湾)). 
  5. ^ 徐慧珠 吴忠勋 / 摄影 顾守昌 李赞盛. 陳幸妤診所開業 兒子同現身、扁珍慶賀. TVBS. 2016-12-24 [2016-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3).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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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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