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智利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驻智利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西班牙语:Oficina Económica y Cultural de Taipei en Chile),亦称驻智利代表处,是中华民国政府派驻智利共和国的代表机构。[5]

驻智利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Oficina Económica y Cultural de Taipei en Chile
概要
类型驻外机构实质大使馆
地点 智利圣地亚哥首都大区
地址Apoquindo英语Apoquindo Avenue 3001, piso 5, Las Condes, Santiago[1]
坐标33°25′03″S 70°35′54″W / 33.41755°S 70.59828°W / -33.41755; -70.59828
启用1975年9月
机构信息
辖区 智利
 福克兰群岛
所属部门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外交部
代表刘聿绮 公使[注 1][5]
网站
www.roc-taiwan.org/cl/
地图
地图

办事处负责推动台湾与智利之间的双边关系,以及办理护照签证文件证明英语Legalization (international law)领事相关业务,并提供侨民服务与旅外国人急难救助,功能等同邦交国大使馆[6][5]馆务辖区福克兰群岛[7]

智利政府英语Politics of Chile派驻台湾的代表机构则是智利商务办事处(英语:Chilean Trade Office)。[8]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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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9月30日,中华民国于首都圣地亚哥设立具大使馆功能驻智利远东商务办事处(西班牙语:Oficina Comercial del Lejano Orente Santiago, Chile[9])。[10]

1990年12月22日,更名为驻智利台北商务办事处英语Trade office(西班牙语:Oficina Comercial Taipei en Chile)。[10]

1992年5月12日,复更名为驻智利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于6月26日挂牌。并设立经济组、侨务组、领务组负责相关事务。[1][10][5]

历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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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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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2][3]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4]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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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代表處簡介.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2021-02-27 [2021-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1). 
  2.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3.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4.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5. ^ 5.0 5.1 5.2 5.3 駐外館處.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1-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30). 
  6. ^ 領務.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2021-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1). 
  7. ^ 駐館位置及聯絡資訊.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8. ^ 駐臺外國機構.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1-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30). 
  9. ^ 《中華民國77年外交年鑑》〈附錄十 駐無邦交國家地區機構通訊錄〉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10. ^ 10.0 10.1 10.2 《中華民國103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1-03-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7-07).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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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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