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同盟
中国共产主义同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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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 | 陈独秀 |
成立 | 1931年5月 |
解散 | 1948年9月 |
合并自 | 无产者社 中国布尔什维克列宁主义反对派 十月社 战斗社 |
分裂自 | 中国共产党 |
继承者 | 中国革命共产党 中国国际主义工人党 |
总部 | 上海 |
党报 | 《火花》 |
青年组织 |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
意识形态 | 共产主义 社会主义 马克思主义 托洛茨基主义 |
政治立场 | 左翼至极左翼 |
国际组织 | 国际左翼反对派 第四国际 |
官方色彩 | 红色 |
中华民国政治 政党 · 选举 |
历史
编辑1931年5月1日至3日,在托洛茨基及国际左翼反对派建议下,无产者社、中国布尔什维克列宁主义反对派、十月社和战斗社等4个中国托派组织在上海召开统一大会,成立“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统一大会”用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了托派中央委员会。选举的结果是:“无产者社”当选三人,为陈独秀、彭述之、郑超麟。“我们的话社”当选二人,为陈亦谋、区芳。“十月社”当选四人,为王文元、宋逢春、罗汉、濮德治。“战斗社”没有人当选。大会闭幕后,接着就开第一次执委会。执委会产生了陈独秀、郑超麟、王文元、陈亦谋、宋逢春组成的常委会。又选出陈独秀、彭述之、郑超麟、王文元、宋逢春五人任“党报委员会”。最后公推陈独秀为“中国共产主义同盟”书记兼报委书记。陈亦谋、濮德治负责管组织工作,彭述之、郑超麟负责宣传工作。
“无产者社”四大金刚之一马玉夫因为没能当选“中执委”,而到淞沪警备司令部告发。马玉夫知道“统一大会”的地址,又知道郑超麟、何资深的地址,但不知道陈独秀、彭述之的住址,所以这次破获,陈独秀、彭述之得以幸免。这次被逮捕的人:郑超麟和他的妻子刘静贞,何资深和他的妻子张以森,王文元、陈亦谋、宋逢春、濮德治、江常师、楼国华,还有住在“统一大会”的大连路的工人王茨槐全家。这一批人先拘押在巡捕房,经过草率审讯,除刘静贞、张以森和工人王茨槐全家押了几周被释放,其余一概引渡到国民党上海警察局拘押月余,又解到龙华淞沪警备司令部受军法审判,据《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判处郑超麟徒刑十五年,何资深十二年,陈亦谋、宋逢春、王文元、江常师、楼国华各六年,濮德治因马玉夫认不得,判了两年半。全案人犯押解在漕河泾监狱执行徒刑。这次破获,托派九个执委被捕了五个,五个常委去掉四个。陈独秀、彭述之、罗汉、区芳虽未被捕,但区芳杳如黄鹤,再无踪影;罗汉也隐姓埋名。陈、彭二人经过半年的努力,才勉强组成一个“临时常委”会,拒绝刘仁静、赵济等参加,认为他们未经大会选举,不合程序。拉罗世璠当临时常委,谢德盘任常委会秘书。濮德治、宋逢春二人先后因病保释出狱参加了常委会、每周开会一次,讨论的问题仍然是“国民会议”和逐步恢复组织。
1932年10月15日,特务黄某唆使从莫斯科中大回国当了特务的盖叔达、费克勤尾随濮德治,侦知托派常委开会的地址,巡捕逮捕了正在开每周例行的常委会的彭述之、濮德治、罗世璠、宋逢春4人连同房主谢德盘(谢少珊);谢德盘未动刑就招供了,他作为常委秘书,知道陈独秀的住址与托派机关所在。陈独秀因病没有到会,当晚也被捕入狱。故这次破获把托派一网打尽,陈独秀、彭述之、濮德治、宋逢春、罗世璠、彭道之、曾猛、何智琛、王平一、梁有光等全部被逮捕并于10月17日引渡到上海警察局,10月20日晨7点半陈独秀、彭述之解到南京军政部军法司,其余的解苏州监狱。这就是轰动一时的“陈彭案”。蒋介石电令把谢德盘送到正在指挥围剿红军的武汉行营,讯问陈独秀与红军有无关系,谢称没有关系,于是10月23日蒋批示“将全案人犯解法院审理”,10月26日上午10时押解到江宁法院看守所拘押候审。1932年12月31日,陈独秀一案10人(除去王晓春一人查无实据不予起诉外)被国民政府江苏省高等法院检察官朱儁提起公诉。1933年4月26日江苏高等法院依据《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判决“陈独秀彭述之共同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各处有期徒刑13年,禠夺公权15年,王子平何阿芳帮助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各处有期徒刑五年,禠夺公权七年”等。濮德治、罗世璠、曾猛、宋逢春、何智琛各判徒刑五年,彭道之判刑二年半,王平一、梁有光宣判无罪。王平一出狱,又被特务抓去发表了一个反共宣言加入当局。接着宋逢春、曾猛、何智琛也发表反共宣言,投靠当局。而彭道之则病死在看守所。陈彭上诉后,最高法院刑庭1934年7月21日书面审终审宣判:“陈独秀彭述之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各处有期徒刑八年,裁判确定前羁押日数,均以二日抵徒刑一日”。陈独秀等上诉结果是由判定15年改为8年,褫夺公权部分全部撤销。最后将陈独秀、彭述之、濮德治、罗世璠押送到南京老虎桥监狱执行徒刑。
1935年1月,托洛茨基派代表格拉斯(中文名李福仁)来上海活动了一年多。召开代表会议。史朝生等人把“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同盟”。
抗战爆发后,根据“西安事变”中应允的“释放全部政治犯”,1937年8月23日陈独秀、彭述之、濮德治、罗世璠、郑超麟、王文元等两次被捕的托派都保释出狱。
1942年,中国共产主义同盟分裂成以彭述之为首的多数派和以王凡西(王文元)、郑超麟为首的少数派“国际主义派”。
1947年,中国共产主义同盟成立台湾支部,成员共9人。1948年上半年,台湾支部三名主要成员遭台湾国民党当局逮捕,被判处徒刑。[1]
1948年9月,以彭述之为首的中国共产主义同盟多数派将其组织改组为“中国革命共产党”,产生了以彭述之为书记的中央机构,党员350人,不久彭述之等人避居香港,该党机关也随之迁移。1949年4月,中国共产主义同盟少数派也将其组织改组为“中国国际主义工人党”,选举王凡西为书记,郑超麟等为中央委员,党员100余人,不久该党也将机关迁往香港。[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