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原则
六六原则(又称六六指引)是香港政治术语,指政府在进行委任职务时,同一人“不能担任同一公职工作超过六年”及“不能同时出任超过六个公职”两个原则。六六原则早于香港殖民地时期便已存在,但自从特区政府成立后,当局并未有严格执行有关原则。截至2011年6月底,获委任出任同一公职超过6年的人士达233名。
参考资料
编辑- 立法会五题:区议会委任议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政府新闻公报,2007年10月31日
- 立法会十三题:委任法定或谘询组织非官方成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政府新闻公报,2012年11月7日
- 探针︰违六六原则,政府自打嘴巴(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2007年12月22日
- 郑慕智再获委公职 违“六六原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信报》,2009年7月14日
- 政情:六六原则变六六无穷(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东方日报》,2009年11月12日
- 38委任议员 连任违六六原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明报》,2011年9月15日
- 13区议员“违规”获委逾10年 “六六原则”被批名存实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明报》,2010年8月8日
- 王英伟延薪常会主席五个月 政府:为完成两项薪酬调查检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01》,2018年7月19日
- 《香港政府谘询委员会制度》,黄湛利,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