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塞浦路斯签证政策
此条目翻译品质不佳。 (2019年1月18日) |
截至目前,大多数旅客以旅游为目的且前往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时,无需预先获得签证。
签证政策
编辑所有国家和地区的护照持有人皆可以获得免签证待遇进入北塞浦路斯最长90天,然而以下国家和地区在出发前必须向北塞浦路斯的领事馆申请签证:[1]
以下的国家和地区的护照持有人禁止透过任何交通方式进入北塞浦路斯[2]:
由2015年5月起,所有从赛普勒斯入境的旅客皆不再获得落地签证待遇。[2]
旅客如在入境时得到少于90天的逗留期限,可向北尼科西亚的警察总部入境事务处申请延长签证至最长90天。如需逗留更长时间,可于第90日免签期满当日离境后重新入境。逾期居留者将会在下次入境时被征收每天100.23土耳其里拉罚款。
护照豁免
编辑以下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如没有在北塞浦路斯取得工作签证或永久居留权,也可携带国民身份证逗留北塞浦路斯,最长为90天[3]:
参看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VISA Regulations - Turkish Republic of Northern Cyprus. gov.ct.tr. [2019-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03).
- ^ Cyprus talks lead to visa-free transit points - Politics - ANSAMed.it. www.ansamed.info.
- ^ VISA Regulations - Turkish Republic of Northern Cyprus. gov.ct.tr.
外部链接
编辑- 签证规定—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