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嘉谟(1546年—1629年),明卿,号敬松,庠籍湖广汉阳府汉川县,世居承天府景陵县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吏部尚书。

周嘉谟
大明太子太保南京吏部尚书
籍贯湖广承天府景陵县
字号字明卿
出生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七月二十五日
逝世崇祯二年(1629年)
配偶娶萧氏
出身
  • 隆庆元年丁卯科举人
  • 隆庆五年辛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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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湖广乡试第六十八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会试第一百四名,二甲二十九名进士[1][2]。都察院观政,除户部主事,万历四年(1577年)历升员外郎、郎中,迁韶州府知府万历十年(1582年)五月迁四川副使,分巡泸州。十四年升本省参政,十六年患病致仕。十七年升四川按察使,仍令致仕。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起复四川按察使,三十年升本省右布政使,三十四年二月转左布政使,三十六年八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四十年七月以平滇寇功,加升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抚如故,四十一年升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两广,接替张鸣冈。四十三年二月平逆有功,且三品六年考满,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四十五年三月升南京兵部尚书,四十七年六月改任工部尚书,四十八年六月改任吏部尚书

天启元年(1621年),加太子太保,得罪魏忠贤,指示给事中孙杰弹劾周嘉谟,同年十一月周嘉谟求退,魏忠贤矫旨批准。大学士叶向高等请留周嘉谟,不准。天启二年(1622年),广宁失陷,周嘉谟弹劾兵部尚书张鹤鸣误国。天启五年(1625年)秋,魏忠贤党人周维持又弹劾周嘉谟曲庇王安,遂削籍。

崇祯元年(1628年),被推荐为南京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崇祯二年(1629年),卒于任上,年八十四。赠少保[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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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周侃;祖父周曰春;父周惇,母刘氏。具庆下[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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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卷241:周嘉谟,字明卿,汉川人。隆庆五年进士。除户部主事,历韶州知府。
    万历十年迁四川副使,分巡泸州。穷治大猾杨腾霄,置之死。建武所兵燔总兵官沈思学廨,单车谕定之。寻抚白草番。督兵邛州、灌县,皆有方略。居五年,进按察使,移疾归。久之,起故官。榷税中官丘乘云播虐,逮系相属。嘉谟檄所司拒绝,而搒杀奸民助虐者,乘云为戢。
    就迁左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陇川宣抚多安民叛,入缅,据蛮湾。嘉谟讨擒之,立其弟安靖而还。进兵部右侍郎,巡抚如故。黔国公沐昌祚侵民田八千馀顷,嘉谟劾治之,复劾其孙启元罪状。久之,改督两广军务兼巡抚广东。满考,加右都御史。广西土酋引交址兵内犯,官军拒退之,嘉谟为增兵置戍。南海、三水、高要、四会、高明诸邑大水,坏圩岸,留赎锾筑之。
    迁南京户部尚书,寻召拜工部尚书。孝定后丧,内廷宣索不赀。嘉谟言丧礼有中制,不当信左右言,妄耗国帑,不纳。俄改吏部尚书。
    四十八年七月,神宗崩。八月丙午朔,光宗即位。郑贵妃据乾清宫,且邀封皇太后。嘉谟从言官杨涟、左光斗等言,以大义责贵妃从子养性,示以利害。贵妃乃移慈宁宫,封后事亦寝。外廷皆言贵妃进侍姬八人,致帝得疾。二十六日,嘉谟因召见,以寡欲进规,帝注视久之,令皇长子谕外廷:“传闻不可信。”诸臣乃退。二十九日,帝疾大渐,嘉谟偕大学士方从哲、刘一燝、韩爌等受顾命。其夕,帝崩。质明,九月乙亥朔,光宗遗诏皇长子嗣位,而李选侍专制宫中,势颇张,廷臣虑不测。既入临,请见皇长子,呼万岁,奉至文华殿受朝,送居慈庆宫。嘉谟奏言:“殿下之身,社稷是托,出入不宜轻脱。大小殓,朝暮临,须臣等至乃发。”皇长子颔之。诸大臣定议:皇长子以九月六日即位。选侍居乾清自如,且欲挟皇长子同居。嘉谟亟草疏率廷臣请移宫,光斗、涟继之。五日,选侍始移哕鸾宫。时大故频仍,国势杌陧,首辅从哲首鼠两端,一燝、爌又新秉政,嘉谟正色立朝,力持大议,中外倚以为重。神宗末,齐、楚、浙三党为政,黜陟之权,吏部不能主。及嘉谟秉铨,惟才是任。光、熹相继践祚,嘉谟大起废籍,耆硕满朝。向称三党之魁及朋奸乱政者,亦渐自引去,中朝为清。已,极陈吏治敝坏,请责成抚、按、监司。上官注考,率用四六俪语,多失实,嘉谟请以六事定官评:一曰守,二曰才,三曰心,四曰政,五曰年,六曰貌。各注其实,毋饰虚词。帝称善,行之。
    天启元年,御史贾继春得罪,其同官张慎言、高弘图疏救,帝欲并罪之。嘉谟等力为解,乃夺慎言、弘图俸而止。朱钦相、倪思辉被谪,嘉谟亦申救。给事中霍维华希魏忠贤指劾王安,置之死。嘉谟恶之,出维华于外。忠贤怒,嗾给事中孙杰劾嘉谟受刘一燝属为安报仇,且以用袁应泰、佟卜年等为嘉谟罪。嘉谟求退,忠贤矫旨许之。大学士叶向高等请留嘉谟竣大计事,不听。明年,广宁陷,嘉谟忧愤,驰疏劾兵部尚书张鹤鸣主战误国罪。五年秋,忠贤党周维持复劾嘉谟曲庇王安,遂削籍。
    崇祯元年,荐起南京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明年,卒官,年八十四。赠少保。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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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四十一》,出自《明史
官衔
前任:
张鸣冈
两广总督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上任
继任:
许弘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