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匠民越界私垦碑
严禁匠民越界私垦碑立于1768年(清乾隆三十三年),由诸罗县笨港县丞李倓给示,借此杜绝汉人与原住民之间的冲突与纷争。此碑共109字,可作为台湾清治时期汉人开垦的历史佐证。2014年1月21日经嘉义县政府依《文化资产保存法》、《古迹指定及废止审查办法》公告为县定古迹。
严禁匠民越界私垦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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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坑生番界碑 | |
位置 | 台湾嘉义县梅山乡 |
建成时间 | 清朝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 |
官方名称 | 严禁匠民越界私垦碑 |
类型 | 登录等级:县定古迹 登录种类:碑碣 |
评定时间 | 2014年1月21日 |
详细登录资料 |
据碑文内容,界址的效力范围涵盖当时的大湖、顶寮、三渡水、蟾蜍岭、奇里岸、庵古坑等地,今日约为云林县古坑乡古坑村至嘉义县梅山乡圳南村、太平村一带。以大山脊分水为界,山前归汉人管辖,山后则属原住民的活动范围。
碑碣原文
编辑诸罗分县李 准
本县正堂陶 关移奉
本府正堂邹 宪票遵即检查 前县徐 勘详
原案大湖顶寮三渡水蟾蜍岭奇里岸庵古坑等
处以大山脊分水为界山前属民山后属番请竖
界碑区别民番界限等因准此合行竖立碑界以
杜匠民越界私垦须至界碑者
乾隆参拾参年参月 日立
参考来源
编辑- 国家文化资产资料库 - 严禁匠民越界私垦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国家图书馆“台湾记忆”数位典藏网站 - 台湾碑碣拓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梅鄉叢談. 嘉义县: 财团法人梅山文教基金会. 2002: 39–43. ISBN 9572807102.
- 古道與界碑: 民番界碑研究整理保存計畫. 嘉义县: 财团法人梅山文教基金会.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