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的某些乡级行政办事处区划
地区办事处是北京市各区政府派出的对城乡结合部进行管理的行政机构,也是农村地区“乡镇建制”向“街道办事处建制”过渡的特殊事务机构。在北京市各区县,被称为“地区”的行政区划单位,同时保留原有“乡、镇”区划名称,其行政事务机构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体制,地区办事处与乡镇政府合署办公,如南磨房地区同时仍称南磨房乡、良乡地区同时仍称良乡镇[1]。
地区办事处列表
编辑现有地区办事处列表
编辑- 朝阳区(19):南磨房地区(南磨房乡)、高碑店地区(高碑店乡)、将台地区(将台乡)、太阳宫地区(太阳宫乡)、小红门地区(小红门乡)、十八里店地区(十八里店乡)、平房地区(平房乡)、东风地区(东风乡)、来广营地区(来广营乡)、常营地区(常营回族乡)、三间房地区(三间房乡)、管庄地区(管庄乡)、金盏地区(金盏乡)、孙河地区(孙河乡)、崔各庄地区(崔各庄乡)、东坝地区(东坝乡)、黑庄户地区(黑庄户乡)、豆各庄地区(豆各庄乡)、王四营地区(王四营乡)
已撤销的地区办事处列表
编辑- 朝阳区:
- 洼里地区(洼里乡) 2008年2月撤乡(地区办事处)设奥运村街道
- 大屯地区(大屯乡) 2005年撤乡(地区办事处)设大屯街道
- 丰台区:
- 通州区:
- 永顺地区(永顺镇) 2020年5月11日因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地区办事处
- 梨园地区(梨园镇) 2020年5月11日因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地区办事处
- 昌平区:
- 回龙观地区(回龙观镇) 2015年月拆分为回龙观、龙泽园、史各庄3街道
参考文献
编辑- ^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064-2017(《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 201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