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

大中華地區的行政區劃名稱

市辖区(通称为市区行政区)是指建制市辖域之下设置的行政区划单位。一般情况下为政府派出机关,也是基层政权之一。

中华民国 编辑

直辖市下辖的行政区划,层级与以下的县辖市相同。与乡、镇、县辖市一样,皆以公所(即:区公所)为行政办事机关,首长称为区长。区之下辖,里之下辖

“区”还可细分为“一般的区”、以及“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一般的区不具地方自治团体身份,区长系由市长派任,属常任文官,也不设民意机关;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则为地方自治团体,可民选区长与设置民意机关(区民代表会[1]

目前中华民国全国设有170个区,为同级行政区划中数量最多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 编辑

中国大陆,“市辖区”为直辖市地级市城区划定的行政分区,地级市的“区”同县级市同层级。但直辖市的“区”与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同层级,而上海市浦东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是副省级市辖区。市辖区管辖的区域以街道为主,也包括,由于近年来市辖区扩大等原因,部分市辖区以乡、镇为主,例如广西的钦州市钦北区[2]

一般地,市辖区人民政府的职能比县人民政府、县级市人民政府要少,因为很多政府职能被上收至地级市。而部分地级市则不设区,这样的市被称为“直筒子市”。

日本 编辑

日本的市辖区为政令指定都市下设的行政区,不具自治能力。

韩国 编辑

韩国的市辖区有两种,分别为特别市广域市下设的“自治区”(韩语:자치구),以及特定市朝鲜语특정시下设的“行政区”(韩语:행정구;又称为“一般区”或迳称为“区”)。前者具有地方自治团体身份,后者则仅为市政府的派出机关。

马来西亚 编辑

 
吉隆坡的国会选区

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下分为11个区[3],各区同时也做为国会选区。其余城市没有明文规定市内辖区。

参考文献 编辑

  1. ^ 立法院修正“地方制度法”赋予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实施自治之法源依据及权限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内政部民政司.2014-01-14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中国政府网. 2005-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15) (中文(中国大陆)). 
  3. ^ Ezani, Emizul. Organisation Chart. www.dbkl.gov.my. [2017-10-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7).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