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国中女教师命案

基隆国中女教师命案,是2008年12月8日发生于中华民国基隆市信义区的重大刑案。凶嫌游屹辰、苏志效、郑文辉三人闯入基隆市立信义国中教师黄安琳家中,以胶带捆绑被害人并强盗财物,之后以电源线勒毙被害人。

基隆国中女教师命案
位置 中华民国基隆市信义区
日期2008年12月8日
武器胶带、电源线
死亡1
受害者黄安琳
主谋游屹辰、苏志效、郑文辉
动机强盗杀人

2012年8月1日,最高法院强盗杀人罪判处游屹辰、苏志效死刑,郑文辉无期徒刑定谳。[1]游、苏二被告,现羁押于新北市土城看守所,等待正法。2024年,宪法法庭受理由游屹辰、苏志效等37名死刑犯提出的死刑释宪案[2]

案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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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嫌游屹辰与被害人曾是租屋邻居,得知被害人经济状况不错,于是伙同苏志效、郑文辉等人于2008年12月8日深夜,前往黄家犯案,游嫌按电铃骗黄女开门后,三人强行入屋,将她压制在地,以手摀住她的嘴巴,控制行动后搜刮财物。三人拿出西瓜刀恐吓被害人不得出声,硬将她拖进房间,用胶带捆绑手脚,拿毛巾塞入嘴巴,用衣服、袜子蒙住其双眼,几乎把被害人捆成一具木乃伊。

游屹辰担心被害人认出他,与苏志效当场决定杀人灭口,先拿出手机电源线,联手欲勒毙被害人,还叫郑文辉帮助压住黄女;黄女先是被勒昏,三人以为她已死,准备离去时,听到被害人咳嗽声,吓一跳立即折回,拿更粗的电脑电源线,硬将被害人勒毙。游屹辰等人随即将抢来的新台币二万多元现金及金坠子、耳环朋分,还拿被害人提款卡盗领四万多元分赃花用。 [3]

逮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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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8日,经过比对相关监视器和监听多个来电后,警方先在瑞芳的姜母鸭店里逮捕了苏志效,接著在游屹辰家中逮捕游屹辰,凑巧的是,两人遭逮捕的这天刚好是死者黄安琳的生日,然而两人遭逮后矢口否认犯行,态度十分嚣张并多次对警方说谎,将所有的错推给尚未被逮捕的郑文辉以试图避重就轻。

然而,郑文辉疑似注意到新闻后,不断的躲躲藏藏,在工地里打零工,试图躲避追捕,但内心依然躲不过良心谴责,时常被黄安琳的鬼魂索命,不得不用酒灌醉自己才有办法入睡,终于在2009年1月23日在桃园龟山遭到逮捕,根据时任基隆第二分局侦查佐许成远回忆,郑文辉被逮时向警方跪下,并感谢他们的到来,警方询问他为什么不投案,郑文辉表示自己很害怕,很对不起黄安琳,郑文辉坐上警车后在才好不容易睡了一个好觉,并在侦讯时推翻了苏志效和游屹辰的谎言,并指出游屹辰就是主谋,郑文辉当时其实有试图阻止,却无能为力,也因为游屹辰狡诈,分赃时只拿到几千元,无法帮助老父亲,也断送自己的未来,时任基隆第二分局侦查佐许成远当时问郑文辉为什么明知会这样还要杀害女老师,郑文辉无奈的表示是自己交到坏朋友才会这样。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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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6日,基隆地院将游屹辰、苏志效和郑文辉起诉,求处死刑并须赔偿女老师双亲2516万元。
2010年11月3日,更一审、更二审依旧维持游屹辰、苏志效死刑,但考量到郑文辉因为有重病父亲需要照顾而急需用钱,并企图阻止杀害女老师,改判无期徒刑。
2012年8月1日,更三审,最高法院认为郑文辉有所悔意,属于被使唤的角色,维持无期徒刑和褫夺公权终身定谳,游屹辰、苏志效泯灭人性,依然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定谳,全案确定。
2024年,宪法法庭受理由游屹辰、苏志效等37名死刑犯提出的死刑释宪案[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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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木乃伊式殺女師 2人死刑1無期. 自由时报. 2012-08-02 [2012-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07). 
  2. ^ 2.0 2.1 中央通讯社. 死刑釋憲案 1/死刑合憲或違憲爭點一次看 憲法法庭23日開庭辯論 | 社會. 中央社 CNA. 2024-04-14 [2024-04-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27) (中文(台湾)). 
  3. ^ 死囚增到59人 木乃伊式殺女師 2凶手判死定讞. 中国时报. 2012-08-02 [2012-12-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06).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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