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工作委员会案
基隆市工作委员会案,又名基隆中学事件,为1949年至1950年发生于基隆市的匪谍案件,一般视之为台湾白色恐怖时期的早期案件之一。2017改编为游戏《返校Detention》蓝本,2019年改编为电影《返校Detention》。
背景
编辑1946年8月,锺浩东(知名作家锺理和之弟)接任台湾省立基隆中学校长,锺积极于延揽各方人才来担任老师,向来是登门邀请,并透过人脉请求昔日好友推荐人才。锺浩东于1947年二二八事件发生初期一度失踪,基隆状况危急,部份群众冲入基中军械库搬走枪械,经过长时间平复后,锺浩东于同年3月4日复职。
锺浩东在学校主持时事讨论会及小组学习,为基隆中学师生分析二二八事件的发生背景,嘱咐学生勿轻举妄动即可免于受到波及。
组织成立过程
编辑由于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贪污腐败事件频传,锺浩东的思想日益左倾,受詹世平之邀加入中国共产党,组训学生自治会与读书会,并于1947年7月秘密成立中国共产党基隆中学支部。1948年秋天,中国共产党基隆中学支部刻钢板,由吕赫若为首出版地下刊物《光明报》,并由文笔优秀的国文老师蓝明谷撰稿。1949年5月,更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基隆市工作委员会。为筹措《光明报》的印报经费,锺浩东邀其亲戚即该校庶务课课长邱连球等四位朋友合伙在屏东县开设地下钱庄“南台行”,并由邱连球就近负责。
锺浩东随即起用来自大陆的方弢为教务主任、陈仲豪为训导主任,而方弢的太太张奕明正是中国共产党基隆市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人;并起用从东京大学回台的张国雄担任校内英文老师。1949年5月,锺浩东在蔡孝乾的指示下,将原有校内、校外两个支部的基隆中学党组扩大成立为“基隆市工作委员会”,并由校长锺浩东担任书记,蓝明谷与李苍降分任“工委”;下辖“造船厂支部”、“汐止支部”、“妇女支部”,并领导基隆要塞司令部、基隆市卫生院、水产公司等部门内的个别党员与外围群众,积极建立基层组织;同时将《光明报》交由基隆中学女职员张奕明与锺国员等,负责印刷出版,及传递、转送各地党员散发,以扩大宣传。
破获及逮捕
编辑1949年5月19日,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宣布在台湾实施戒严。台北的治安情报机关早在1948年秋天即接获《光明报》在基隆中学出现之事,戒严后深入调查。随后国防部保密局接获密报指出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学生林荣勋、孙居清等人有散发“反动传单”、“为匪张目”等情事,借此判断《光明报》发刊地极有可能设于台大内部。经过长期追踪后查知:台大法学院毕业后任职于某公司的王明德(王世坚的父亲)多次邮寄《光明报》给自己女友,并表明其党员身份。王明德遂于1949年8月18日遭警方检查户口时被扣押。1949年8月23日,保密局借提王明德,王明德坦承邮寄《光明报》等事情,并供出他的组织关系属于“省工委以下的成功中学支部”及同一支部的王子英等数人。到破获为止,《光明报》共出版21期。[1]
保密局从王明德开始陆续破获了“成功中学支部”、“台大法学院支部”、“基隆中学支部”及“基隆市工委支部”等组织系统。从王明德被捕的消息传出后,组织台大法学院工作的台大学生兼基中教师戴传李恰好与担任台大法学院学生自治会主席兼台大学生自治会联合会总主席的林荣勋和孙居清等人,南下高雄于孙居清家乡下的鱼塭附近渡假。林荣勋于理发店被国民党特务发现。8月27日晚间,戴传李在内等多名台大法学院学生被逮捕。王明德招供后,被捕者包括戴传李、王子英、姚清泽、郑舜茂、许远东、林添财、林荣勋、孙居清及吴振祥等人。
锺浩东得知光明报遭破获后,即指挥相关人员撤退事宜。同年八月底,其妻蒋碧玉与其任职于图书馆管理员的妹妹戴芷芳在学校宿舍被捕,却不见锺浩东身影。9月2日晚间,保密局特务再到基隆中学校长宿舍,宣称要全力搜捕锺浩东。9月8日,蓝明谷晓得东窗事发后,向锺里志、王荆树等相关成员传达了撤退指示,并与其妻张阿冬逃往高雄县冈山镇(今高雄市冈山区)老家。隔日清晨,大批军警包围基隆中学,共逮捕4名教师、3名职员和2名学生,南台行亦受到波及。戴传李被捕两周后,锺浩东也被逮捕归案。[2]
蓝明谷首先藏身妹夫杨再仁家,而后他又到美浓尖山与基隆中学数学老师锺理志、李旺辉碰头,暂时躲在锺家后山。同年12月,已被捕的锺校长被移送保安司令部内湖新生总队感训。锺浩东被点名发言时,总是起立表示说:“我没有什么话好讲”。据了解锺浩东对于职员与学生受到牵连而自责无比,一连提出好几份申请退训的报告。教职员张奕明等四人则在12月10日被枪决。
1950年初,蓝明谷等人分道扬镳,蓝明谷转投靠出事前退休的总务主任锺国辉,无奈九月底锺国辉与李旺辉被捕,蓝明谷基于自身投靠者相继被捕,同年12月28日决定前往高雄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投案,结束逃亡生涯,涉案者至此全部被逮捕。
审判与处决
编辑1949年12月10日包括基隆中学教员张国雄、张弈明、锺国员、罗卓才、宜兰中学教员谈开诚等人被指控犯下“搜集军政情报,开展兵运工作,俾便于匪军来犯时阵前策应,协助登陆”罪名而被枪毙。
值得一提的是,包括丘念台在内等多名台湾士绅联名曾于1950年春天多次向当局陈情,要求释放思想犯。政府仍持续逮人,李旺辉后来和锺国辉、陈英泰、周子良、黄清渊、梁良齐、张昌华、叶瑶瑞等几乎同时被抓。锺国辉判死刑外。陈英泰和周子良、黄清渊、梁良齐、张昌华、叶瑶瑞等各被处12年徒刑。李旺辉等人于1950年5月17日由基隆港被流放到绿岛。
同年9月9日判决:锺浩东、李苍降等7人判处死刑,江支会判刑15年,王荆树、许省五、许省六等6人判刑10年,萧志明等2人判刑5年,曾碧丽、孙居清、张国隆3人判刑1年,王明德、游英、詹照光、戴传李、许远东、邱连球、邱连和、李南锋、蒋碧玉、戴芷芳等20人交付感训。钟浩东仍于1950年10月14日遭到枪决,狱友唱其喜爱的“幌马车之歌”送别。年后,国民党军警于后山追捕地下党员,基中教师徐迈东遭到杀害。
总计在基隆中学事件及台湾省五四学生运动中涉案被捕的除了多名老师外,也有毕业的校友及在校学生被捕判刑或感训:包括第十六届学生王春长,第十七届学生江德龙、吴鹤松,第十八届学生廖为卿,第十九届学生连世贵、邱文瑞、李锦殖,战后入学的张源爵及曹耿星等人;其中江德龙自1951年2月2日被捕,直至1963年3月才恢复自由。在该事件中,所有涉案的外省人全被判处死刑,本省人多被处感化教育,仅少数如锺浩东、蓝明谷被枪决。
1951年4月29日蓝明谷在台北马场町被枪决[3]。方弢则于1951年11月3日则与共产党人士蔡尧山、庄阿开、游英、林天河一同被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