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七约大埔区中的七条村落(地区),包括泰亨约、林村约、翕和约、集和约(即沙罗洞)、樟树滩约、汀角约、粉岭约,全部为非邓姓的村落。

大埔七约乡公所

嘉庆年间,大埔以北的泰亨村文氏计划在“大步墟”建屋及开设商铺,但遭到大埔头邓氏家族的阻拦。光绪十八年 (1892年),新安知县裁定“大步墟”为邓氏税地,其他氏族不能在内建铺,并勒石立碑于天后庙内。

以文氏为首的七约于同年在“大步墟”(大埔旧墟)对岸成立“太和市”(大埔新墟)。同时“大埔七约乡公所”亦正式成立,乡公所办公的地方就设在今天富善街文武庙内。为方便乡民往返林村河两岸,七约于1896年修建由“太和市”到林村河北岸的“广福桥”。及后九广铁路 英段在“太和市”设立大埔墟火车站,太和市的发展大大超越“大步墟”。

大埔七约

编辑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 - 宗族口述傳說(泰亨文氏). [2015-05-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8). 
  2. ^ 樟樹灘村. [2007-06-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5-21). 
  3. ^ 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 - 宗族口述傳說(粉嶺彭氏). [2020-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3).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