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锦(1909年4月10日—1952年6月18日),广东省顺德县人,中国共产党员,私立义民中学教务主任,因黎明华自新后供出组织后判处死刑,1952年6月18日枪决于水源路刑场[1][2]

姚锦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09年4月10日
 中华民国 广东省顺德县
逝世1952年6月18日(1952岁—06—18)(43岁)
籍贯广东省顺德县
国籍 中华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学历
经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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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锦,1909年生于广东省顺德县广东省立勷勤大学经济系肄业,曾任教广东省郁南县中,1931年广东省军政大权落入陈济棠控制,姚锦曾任陈济棠部第一集团军总司令部上尉附员,之后先后服务于福建省平和县政府、广东省女子职业学校,并在广东省佛山元甲中学任教期间认识麦锦裳,与麦锦裳结婚[3]。 1945年战后,姚锦在广州结识了从台湾到大陆参加抗日的萧道应、黄素贞夫妇[3]。并透过他们认识了曾服务于东区服务队的锺浩东

1946年6月,私立义民中学筹办,朱盛淇邀请姚锦担任义民中学教导主任兼代理校长一职,然而,因朱盛淇参加新竹县长选举当选,姚锦实质是义民中学校长。

1946年二战结束后,锺浩东萧道应在东区服务队的战友黎明华从广东来台谋职,锺浩东在省立基隆中学担任校长,黎明华来台时先在台北商校服务。228事件时在台北遭到暴民殴打,躲藏于萧道应家中逃过一劫,因此暂住萧道应家中。此时锺浩东萧道应等人都先后加入共产党,当时洪幼樵张志忠积极发展组织,黎明华在广东时思想左倾,后来更离开东区服务队加入中共在广东的东江纵队,因此恢复与组织的关系。

姚锦到任义民中学后曾到基隆中学考察[2],锺浩东向姚锦介绍教师,不久黎明华透过萧道应介绍到义民中学担任教职[4][5]。同时,在东江纵队的战友徐新杰锺履霜也聘任到义民中学。

黎明华进入义民中学后,向代理校长姚锦引荐张志忠洪幼樵等人,黎明华在义民中学的广东同乡黄贤忠也被吸收加入省工委黄贤忠介绍邱兴生加入[6]。姚锦吸收师院生范荣枝、刘鄹昱,以及徐代德与徐代锡,徐代锡在中坜镇公所,将中坜地区的农工等社会统计资料提供给姚锦,另一名教师丁洁尘则受代理校长姚锦说服与丈夫樊志育提供自传加入[4]

光明报事件爆发后锺浩东等人很快被逮捕,与锺浩东有联系的黎明华开始逃亡,1951年7月黎明华落网后自新,退出省工委,将相关案件供出。根据黎明华、刘兴炎的供辞,义民中学案1951年7月24遭调查局破获,本案相关共有樊志育、丁洁尘、范荣枝、徐代德、邱兴生、姚锦、徐代锡黄贤忠、刘鄹昱、麦锦裳、杨环、邱庆麟等12人,其中邱兴生、姚锦、徐代锡黄贤忠四人遭判死刑,樊志育、丁洁尘、范荣枝、徐代德等判10年徒刑,刘鄹昱、麦锦裳(姚锦妻)、杨环(黄贤忠妻)各5年徒刑,邱庆麟无罪但遭到羁押26日[5]

由于姚锦相信保密局坦白从宽的说法,供词相当详尽,其所工作内容除了实施共产主义教育、发展群众组织、提供地图或军事情报等。黎明华所成立的杨梅与中坜支部,杨梅中学教员宋增勋,因为没有逃亡被供出之后也判处死刑遭到枪决,与陈福星黎明华一起逃亡的胡玉麟则因为自新逃过一劫。数十年后,姚锦在台湾的后人前往广东顺德寻访他的生平,赫然发现姚锦从未到过此地,因此姚锦的真实身分也无从得知了[3]

1952年6月18日,姚锦、邱兴生徐代锡黄贤忠四人枪决于水源路刑场[7]

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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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 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姚锦铭刻于纪念碑上,为中共国家安全部追认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8]

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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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7日,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促转三字第1075300110B号,公告受难者林庆云君等1270人应予平复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决暨其刑,其中(41)安洁字第 1059 号,有关姚锦共同意图颠覆政府而著手实行之有罪判决暨其刑及没收之宣告正式撤销[9]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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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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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内政部调查局. 桃園中壢匪黨組織姚錦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4-03-03~1967-05-08. 
  2. ^ 2.0 2.1 国防部后备司令部 台湾省保安司令部 台湾警备总司令部. 姚錦等叛亂案. 国家档案管理局. 1951-07-22~1961-08-31. 
  3. ^ 3.0 3.1 3.2 总策画 王信惠. 畢業歌-1950年代 客家義民中學政治案件特展. 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 2017-08. 
  4. ^ 4.0 4.1 蓝博洲. 《紅色客家人》. 晨星. 2003-12-15. 
  5. ^ 5.0 5.1 国安局. 《安全局機密文件:歷年辦理匪案彙編》中壢義民中學案. 李敖出版社. 1991. 
  6. ^ 曾建元教授. 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兩代故事:我只是這大時代中的一滴浪花而已. 2015-08-25 [2022-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1). 
  7. ^ 姚錦等四名昨晨槍決. 联合报. 1952-06-19. 
  8. ^ 陈辉. 中共臺灣隱蔽戰綫千余名烈士尋踪紀實. 新华澳报. 2021-04-10 [2021-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 
  9.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 中华民国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 [2018-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