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塘土司
巴塘土司是清朝时期在康区巴塘(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设置的世袭土司,有正副二名。其辖境包括今日甘孜州的巴塘、得荣二县,西藏的盐井县以及芒康县的莽岭、竹巴龙、郭布三个乡,最强盛时期还包括云南迪庆的中甸(今香格里拉县)和阿墩子(今德钦县)。巴塘土司与理塘土司、德格土司、明正土司并称为“康区四大土司”。[1]
巴塘土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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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 | |
创立 | 1719年 |
灭亡 | 1906年 原因:因巴塘事变被废除 |
统治中心 | 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 |
政府 | |
• 类型 | 宣抚使 |
• 土司民族 | 藏族 |
• 始封者 | 陀翁布(正土司) 扎西次仁(副土司) |
巴塘土司在元代为巴塘招讨司,明朝时期被丽江土司吞并。和硕特部的固始汗平定康区之后,巴塘地区归附西藏政权统治之下。1703年,西藏政府派遣陀翁布(巴德娃)、扎西次仁两人为“第巴”(营官),驻扎巴塘。此为巴塘土司之始。1719年,清朝派岳锺琪攻打藏区,以驱逐准噶尔汗国的势力。途经理塘和巴塘,驻守两地的西藏第巴都前来投降。清朝在巴塘设置巴塘宣抚司,任命陀翁布为正营官(正土司),扎西次仁为副营官(副土司)。清廷虽然规定巴塘与理塘两个土司“照流官例,开缺题补”,但事实上土司一职基本上是由同一个家族继承的。[1]
1725年雍正帝在岳锺琪的建议下实行藏区分治,将巴塘和理塘从达赖喇嘛直辖的西藏划出归四川管,其土司都由清廷任命。巴塘土司管辖的中甸、阿墩子两地也被划出,归云南省管辖。根据《卫藏通志》记载,巴塘土司共管辖地方寨落33处、头人29名、百姓6920户和大小喇嘛2110众,并且有按年上缴粮食赋税、承当差役、挽运年糈等职责。[1]
1903年,光绪帝委派驻藏大臣凤全对康区经营。他野蛮干涉当地事务,并鼓动汉人移民康区进行开垦。这引起了当地广大藏人的不满,最终在1905年因为宗教和民族冲突引发巴塘事变,凤全在巴塘被杀。随后,巴塘土司和理塘土司一起举起反清大旗。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奉命率军镇压,巴塘正土司扎西吉村(罗进宝)、副土司郭宗扎保(扎巴吉村)都兵败被俘。赵尔丰对巴塘起义军进行残酷镇压,屠杀藏民数百人,尸体抛入金沙江。又将正副土司等起义军首领“剜心沥血,以祭凤全”。邻近的乡城人准备支援巴塘,又遭赵尔丰血腥围剿,屠杀僧俗一千二百馀人,捣毁当地藏传佛教寺院,致使当地民不聊生。[2]经此事变之后,巴塘、理塘二土司被赵尔丰强制“改土归流”,正式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