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咏
张咏(946年—1015年),字复之,号乖崖,濮州鄄城(今属山东)人。一说张咏发明交子,出现于>《鹤林玉露》。张咏个性古怪,所以自号乖崖。
张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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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张复之 后晋开运三年 (946年) 濮州鄄城 |
逝世 | 大中祥符八年 (1015年) 陈州 |
墓地 | 洛阳孟津 |
国籍 | 宋朝 |
教育程度 | 自学 |
职业 | 政治人物 |
活跃时期 | 10世纪 |
配偶 | 唐氏 王氏 |
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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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太平兴国五年(980年),进士及第。授大理寺评事、知崇阳县事。六年(981年)十一月,郊祀,转将作监丞。雍熙元年(984年)十一月,迁著作佐郎。二年(985年)六月,以知制诰苏易简荐,擢太子中允、通判麟州事。端拱元年(988年),转秘书省丞。二年(989年)春,自麟州还,充礼部考试官,毕,通判相州事,以父母在濮州,乞督濮州之市征,监濮州在城商税。月余,召赐五品服,知浚仪县事。淳化元年(990年),由枢密院直学士寇准、知制诰李沆、枢密副使宋湜所荐,出为荆湖北路转运使。四年(993年)正月,转太常寺博士。夏,诏赴阙,拜虞部司郎中、赐金紫。七月,与工部司郎中向敏中并命为枢密直学士,赐钱五十万。八月,与向敏中同知通进、银台司公事。五年(994年)八月,知益州(治所在今四川成都)事。至道二年(996年)正月,转兵部司郎中。三年(997年)四月,拜左谏议大夫。咸平元年(998年),诏还回朝,拜给事中,迁户部使,改御史中丞。二年(999年)正月,与礼部尚书温仲舒同知贡举。四月,改工部侍郎、知杭州事。五年(1002年)八月,知永兴军事。六年(1003年)四月,加刑部侍郎、充枢密院直学士、知益州事,认为铁钱过重,创立了交子制度,以王昌懿为首的十六家富商连保发行交子,[1]一张钞票抵一千文铜钱。[2]张咏在蜀四年,被召还京,将侍妾择配嫁人,都还是处女。[3]景德二年(1005年)十一月,转礼部侍郎。三年(1006年),复掌三班院兼判登闻检院。四年(1007年)六月,知昇州[4]兼提举江南东路兵马巡检捉贼公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十二月,转尚书省左丞。三年(1010年)二月,授工部尚书。四年(1011年)四月,进礼部尚书。六年(1012年)三月,知陈州事。[5]八年(1015年)八月卒于陈州理所,赠尚书省左仆射。皇祐三年(1051年),追谥忠定。
张咏能诗,他在《寄晁同年诗》中有两句“桃花江上雪霏霏,黄鹤楼中风力微”。张商英说他的《题庭竹》等句,“句清词古,与郊、岛相先后”,[6]《宋诗钞》称“雄健古淡有气骨”。杨亿《西昆酬唱集》收其诗2首。
家族
编辑注释
编辑- ^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6《四川钱引》说:“四川钱引,旧成(都)豪民十六户主之。”
- ^ 《宋史·食货志下三》:“交子之法,盖有取于唐之飞钱。真宗时,张咏镇蜀,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设质剂之法,一交一缗,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谓之交子。”目前学界对交子的发明人有多种说法,一说是张咏,另一说是王昌懿,还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一记载转运使薛田“请官署交子条”的说法。交子又可分为官交子与私交子。据专家表示“官交子”产生于天圣元年(1023年),已经是张咏第二次离蜀17年以后的事,与张咏无涉;至于“私交子”与张咏更没关系。(叶世昌:《〈宋史〉交子起源析误》,发表于《中国钱币》2002年第1期)
- ^ 《渑水燕谈录》
-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五
-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八
- ^ 《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