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商英
(重定向自張商英)
生平
编辑从小聪明,日诵万言,治平二年(1065年)进士[1],初任通川县主簿,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权检正中书礼房公事。五年(1072年),迁为监察御史[2],追随王安石变法。大观年间,担任尚书右仆射。早年不信佛法,见《大藏经》巨秩,庄严殊胜,怒曰:“吾孔圣之书,乃不及此!”。读《维摩经》之后,始坚定信佛,还僧寺田三百顷。元祐元年(1086年),为开封府推官,隔年出为提点河东刑狱。
元祐三年(1088年)六月二十七日,至清凉山,六月二十八日,见“三昧火”,“溪上之灯,忽如红日,浴海腾空而上,放大光明,渐至阁前,其光收敛,如大青喙衔圆火珠。”[3]。绍圣中,召为右正言。宋徽宗时,上疏治黄河之道,弹劾蔡京“身为辅相,志在逢君”,出为河北路都转运使。崇宁二年(1103年),提举灵仙观。受蔡京之谗言,被写入元祐党人碑。
政和元年(1111年)被贬河南府兼西京留守,是年十月贬为崇信军节度副使,建议设置荆南买金司。六年(1116年)为观文殿学士、中大夫。宣和三年(1122年)十一月逝世[4],赠少保。靖康元年二月,特赠太保[5]。绍兴十四年(1144年)五月,谥号文忠[6]。
著作
编辑注释
编辑延伸阅读
编辑[编]
参考书目
编辑- 《宋史》卷三五一
- 《东都事略》卷一○二
- 罗凌介:《无尽居士张商英研究》
- 张商英:《续清凉传》
外部链接
编辑- 黄启江:〈张商英护法的历史意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前任: 赵挺之 |
北宋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1110年-1111年 |
继任: 刘正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