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程 (成化丁未进士)

彭程,字万里江西鄱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丁未进士,弘治时任监察御史,因上言弊政下狱遣戍。

彭程
大明监察御史
籍贯江西饶州府鄱阳县
字号字万里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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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进士[1],弘治初,授监察御史,巡视京城、两浙盐运、光禄寺等。弘治五年(1492年)上疏检举光禄寺中诸事,牵连宪宗孝宗大怒,立下其入锦衣狱。给事中丛兰亦巡视光禄,继而上疏论此事。孝宗宥丛兰无罪,夺光禄卿胡恭等俸禄,将彭程交付刑部定罪。尚书彭韶等拟赎杖还职,孝宗却欲置之死地。彭韶等疏救,彭程子彭尚三次上章乞代父死,均无济于事。当时,巡按陕西御史嵩县李兴亦坐酷刑系狱。及朝审,刑部将二人罪状一起上呈。孝宗下诏李兴问斩,彭程及家属遣戍广西隆庆。文武大臣、英国公张懋、尚书王恕皆疏救,终于减李兴死罪,改杖一百,偕妻子戍宾州,而彭程无所减刑。彭程母李氏年老,且无他子,叩阙乞留侍养。南京给事中毛呈等亦上奏请求未果。彭尚随父前往戍所,举广西乡试。次年,孝宗终于念彭程母老,放还。

正德时,刘瑾乱政,追论彭程巡盐时稍亏额课,勒令其家偿还。此时彭程已死多年,仅有一孙女。散尽家财不足数额,则卖女以偿,路人皆为之流涕[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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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彭大年;祖父彭九龄;父彭昹,卫经历。母李氏[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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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江西乡试第二十一名,会试第一百四十一名。成化二十三年第三甲第一百五十四名进士。
  2. ^ (清)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卷180):彭程,字万里,鄱阳人。成化末进士。弘治初,授御史,巡视京城。降人杂处畿甸多为盗,事发则投戚里、奄竖为窟穴。程每先机制之,有发辄得。巡盐两浙,代还,巡视光禄。五年上疏言:“臣适见光禄造皇坛器。皇坛者,先帝修斋行法之所。陛下即位,此类废斥尽,何复有皇坛烦置器?光禄金钱,悉民膏血。用得其当,犹恐病民,况投之无用地。顷李孜省、继晓辈倡邪说,而先帝笃信之者,意在远希福寿也。今二人已伏重辟,则祸患之来,二人尚不能自免,岂能福寿他人。倘陛下果有此举。宜遏之将萌。如无,请治所司逢迎罪。”帝初无皇坛造器之命,特光禄姑为备。帝得程奏大怒,以为暴扬先帝过,立下锦衣狱。给事中丛兰亦巡视光禄,继上疏论之。帝宥兰,夺光禄卿胡恭等俸,付程刑部定罪。尚书彭韶等拟赎杖还职。帝欲置之死,命系之。韶等复疏救,程子尚三上章乞代父死,终不听。是时巡按陕西御史嵩县李兴亦坐酷刑系狱。及朝审,上兴及程罪状。诏兴斩,程及家属戍隆庆。文武大臣英国公张懋等合疏言:“兴所毙多罪犯,不宜当以死。程用谏为职,坐此戍边,则作奸枉法者何以处之?”尚书王恕又特疏救。乃减兴死,杖之百,偕妻子戍宾州,程竟无所减。程母李氏年老无他子,叩阙乞留侍养。南京给事中毛呈等亦奏曰:“昔刘禹锡附王叔文当窜远方,裴度以其母老为请,得改连州。陛下圣德,非唐中主可比,而程罪亦异禹锡。祈少矜怜,全其母子。”不许。子尚随父戍所,遂举广西乡试。明年,帝念程母老,放还。其后,刘瑾乱政,追论程巡盐时稍亏额课,勒其家偿。程死久矣,止遗一孙女。罄产不足,则并女鬻之,行道皆为流涕。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