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明宝(?—?),南东海郡丹徒县人。戴明宝是宋孝武帝的幸臣,得势时行为骄纵,常收纳贿赂。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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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嘉三十年(453年),宋孝武帝起兵讨伐刘劭,戴明宝时为典签,与戴法兴及蔡闲皆转任参军督护。同年孝武帝即位,三人皆转南台侍御史,同兼中书通事舍人[1]大明二年(458年),孝武帝追论当年他们三人的功勋,封明宝为湘乡县男,食邑三百户[2],后明宝转吴外散骑侍郎,给事中。作为恩幸,孝武帝将内外杂事都交给明宝处理,而戴明宝及戴法兴都和很多人交通,收纳贿赂,但凡他们举荐的人都成功,故其家每天门庭若市,家产亦大增。明宝就更为骄纵,其长子戴敬更曾和皇家争买物品,甚至一次六宫出行,戴敬穿著盛装骑马在车队左右来来回回,令孝武帝大怒,赐死了戴敬,戴明宝也被系于尚方,但不久就得厚谅,还是像昔日那样重用[3]

大明三年(459年),孝武帝要对付竟陵王刘诞,派了垣阆为新任兖州刺史,让戴明宝及一些羽林军随其上任,意欲找机会将刘诞抓住。他们到广陵后,戴明宝将图谋夜报刘诞典签蒋成,要求他翌日早上开城门作接应。不过蒋成将事告许给府舍人许宗之,刘诞从许宗之口中得知事实后立即准备反抗。至明早,明宝等数百人到城外,等到天亮门也不开,原来刘诞已经让士兵列阵,接著就开门让心腹带领壮士进攻他们,垣阆等人被杀,戴明宝逃跑,经海陵逃返建康。后转南清河太守[4]

大明八年(464年),孝武帝去世,前废帝即位,当时大权都给了戴法兴,明宝权势不再,改任宣威将军、南东莞太守。景和元年(465年)获增邑一百户。宋明帝即位后不久,全国各方皆支持寻阳义嘉政权,明帝朝廷忙于讨伐,以明宝是旧人,经历过不少军事事件,于是让他为前军将军。泰始二年(466年)寻阳朝廷被消灭了后,载明宝获转宣威将军、晋陵太守,进爵湘乡县侯,增邑四百户;不过翌年就被揭发在处理军务时受贿而被削爵,系于尚方。明宝不久又获原谅,任安陆太守,加宁朔将军。后历游击将军,骁骑将军,武陵内史,宣城太守,骠骑司马等职。昇明年间因年老而拜太中大夫,后病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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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书·恩幸·戴明宝传》
  1. ^ 《宋书·戴法兴传》:“上于巴口建义,法兴与典签戴明宝、蔡闲俱转参军督护。上即位,并为南台侍御史,同兼中书通事舍人。”
  2. ^ 《宋书·戴法兴传》:“大明二年,三典签并以南下预密谋,封法兴吴昌县男,明宝湘乡县男,闲高昌县男,食邑各三百户。”
  3. ^ 《宋书·戴法兴传》:“内外诸杂事,多委明宝……而法兴、明宝大通人事,多纳货贿,凡所荐达,言无不行,天下辐凑,门外成市,家产并累千金。明宝骄纵尤甚,长子敬为扬州从事,与上争买御物。六宫尝出行,敬盛服骑马于车左右,驰骤去来,上大怒,赐敬死,系明宝尚方,寻被原释,委任如初。”
  4. ^ 《宋书·文五王·竟陵王诞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