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正西南少数民族命名表

改正西南少数民族命名表,为中华民国重庆国民政府教育部社会部中研院共同研拟的文件,于1940年1月拟定[1]:438,9月18日以《国民政府训令渝字第八五五号》抄发该表予直辖各机关,饬所属一体遵照。[2]:438[3]:39这份文件将中国少数民族称谓原有鸟兽偏旁者,一律改为亻字旁或同音假借字[4]该表共收有66条,逐一分条改正,[4]:13并加注国音字母第一式与第二式。[4]:14[a]多数改名采用既有汉字,少数创制新汉字,如、僳。[4]:14

改正西南少数民族命名表
生效日期1940年9月18日
保管地国史馆
作者中央研究院
签署人重庆国民政府
目的改正专供学术研究应用之
西南少数民族命名

此表由林森政府第三次蒋中正内阁通令政府单位,谓专为学术上研究应用[4]:11。除此之外,少数民族的一般称谓,则以1939年8月颁布之《国民政府训令渝字第四七〇号》,应以“生长所在地”称之。[4]:11,32

文件叙明,少数民族命名之考订,不属该表范围,另详芮逸夫所著〈西南少数民族虫兽偏旁命名考略〉。[4]:13

命名表举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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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犵人改正为仡人。音ㄍㄜ˙ㄖㄣˊ。[4]:14
  • 第二条,犵狑人改正为仡令。音ㄍㄜ˙ㄌㄧㄥˊ。[4]:14
  • 第三条,犵狫人改正为仡佬。音ㄍㄜ˙ㄌㄠˇ。[4]:14、15
  • 第四条,犵兜人改正为仡兜。音ㄍㄜ˙ㄉㄡ。[4]:15
  • 第五条,犵𤠋改正为仡偻。音ㄍㄜ˙ㄌㄩˊ。[4]:15
  • 第六条,犵獞改正为仡撞。音ㄍㄜ˙ㄓㄨㄤˋ。[4]:15
  • 第七条,犵獠改正为仡僚。音ㄍㄜ˙ㄌㄧㄠˊ。[4]:15
  • 第八条,犵𤢎改正为仡儅。音ㄍㄜ˙ㄉㄤ。[4]:15、16
  • 第九条,犵𤣟改正为仡𭀓。音ㄍㄜ˙ㄌㄢˇ。[4]:16
  • 第十条,𤜫獠改正为(⿰亻叉)僚。音ㄔㄚㄌ一ㄠˊ。[4]:16
  • 第十一条,狇狫改正为木佬。音ㄇㄨ˙ㄌㄠˇ。[4]:16
  • 第十二条,犽人改正为伢人。音一ㄚˊㄖㄣˊ。[4]:16
  • 第十三条,狆人、狆家、狆家子改正为仲人仲家。音ㄓㄨㄥˋㄖㄣˊ,ㄓㄨㄥˋㄐㄧㄚ。[4]:16
  • 第十四条,𤝎人、𤝎家改正为㲻人、㲻家。音ㄕㄨㄟˇㄖㄣˊ、ㄕㄨㄟˇㄐㄧㄚ。[4]:17
  • 第十五条,𤝣人改正为(⿰亻冰)人。音ㄅ一ㄥㄖㄣˊ。[4]:17
  • 第十八条,𱭶喇改正为佧喇。音ㄎㄚˋㄌㄚˋ。[4]:18
  • 第十九条,阿𱭶改正为阿佧。音ㄚˋㄎㄚˋ。[4]:18
  • 第二十条,狚人改正为但人。音ㄉㄢˋㄖㄣˊ。[4]:18
  • 第二十一条,狙人改正为伹人。音ㄐㄩㄖㄣˊ。[4]:18
  • 第二十二条,㹧人改正为佒人。音一ㄤㄖㄣˊ。[4]:18
  • 第二十六条,𦍕人改正为偒人。音一ㄤˊㄖㄣˊ。[4]:19
  • 第二十八条,狤獠改正为佶僚。音ㄐ一ˊㄌ一ㄠˊ。[4]:19
  • 第三十一条,狢𤡊改正为佫(⿰亻彔)。音ㄏㄜ˙ㄌㄨ˙。[4]:20
  • 第三十二条,(⿰犭少)人改正为沙人。音ㄕㄚㄖㄣˊ。[4]:20
  • 第三十三条,狼人改正为俍人。音ㄌㄤˊㄖㄣˊ。[4]:20
  • 第三十四条,𤞰人、𤞰子、𤞰夷、(⿰犭曲)子改正为俅人。音ㄑ一ㄡˊㄖㄣˊ。[4]:20、21[b]
  • 第三十五条,狸人改正为俚人。音ㄌ一ˊㄖㄣˊ。[4]:21
  • 第三十六条,猍人改正为俫人。音ㄌㄞˊㄖㄣˊ。[4]:21
  • 第三十八条,猓黑、猡黑改正为倮黑。音ㄌㄨㄛˇㄏㄜ˙。[4]:21
  • 第四十三条,𱮐人、𱮐子改正为怒人。音ㄋㄨˋㄖㄣˊ。[4]:22
  • 第四十四条,𤠫𤢂改正为傈僳。音ㄌㄧ˙ㄙㄨ˙。[4]:22
  • 第四十六条,猺人改正为傜人。音ㄧㄠˊㄖㄣˊ。[4]:23
  • 第四十八条,𤡑人改正为缥人。音ㄆㄧㄠˇㄖㄣˊ。[4]:24
  • 第四十九条,㺐人改正为㑿人。音ㄌㄠˇㄖㄣˊ。[4]:24
  • 第五十条,獞人改正为僮人。音ㄓㄨㄤˋㄖㄣˊ。[4]:24
  • 第五十一条,獠人改正为僚人。音ㄌ一ㄠˊㄖㄣˊ。[4]:24
  • 第五十二条,土獠改正为土僚。音ㄊㄨˇㄌ一ㄠˊ。[4]:24
  • 第五十三条,獛喇改正为扑喇。音ㄆㄨ˙ㄌㄚˋ。[4]:24
  • 第五十四条,獦獠改正为(⿰亻葛)僚。音ㄍㄜ˙ㄌ一ㄠˊ。[4]:25
  • 第五十五条,𤢊𤣃改正为(⿰亻路)𠐔。音ㄌㄨˋㄌㄨˇ。[4]:25
  • 第五十八条,𭸰夷改正为摆夷。音ㄅㄞˇㄧˊ。[4]:26
  • 第六十条,猡𤟯改正为㑩缅。音ㄌㄨㄛˊㄇㄧㄢˇ。[4]:26
  • 第六十一条,骠人改正为缥人。音ㄆㄧㄠˇㄖㄣˊ。[4]:26[c]
  • 第六十三条,㹒喇改正为扑喇。音ㄆㄨ˙ㄌㄚˋ。[4]:27
  • 第六十四条,羯些、羯些子改正为偈些。音ㄐ一ㄝ˙ㄒㄧㄝ。[4]:27
  • 第六十五条,蜑家、蜑户或狿改正为𣇇家。音ㄉㄢˋㄐㄧㄚ。[4]:27
  • 第六十六条,蛮人改正为䜌人。音ㄇㄢˊㄖㄣˊ。[4]:27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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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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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音字母第二式,即国语罗马字,据1932年中华民国教育部颁布之《国音常用字汇
  2. ^ 国史馆藏改正表第20页将俅人误为𤞰人,在第21页则是正确的俅字。
  3. ^ 骠人为第四十八条𤡑人的异写。国史馆藏改正表第26页误为同第四十七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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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黄兴涛. 《重塑中華:近代中國「中華民族」觀念研究》. 三联书店(香港). 2017-07-10 [2020-10-12]. ISBN 9620438205. OCLC 1020859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0). 
  2. ^ 国民政府, 國民政府公報 卷號29:渝:294〈抄發專為學術上研究應用之西南少數民族命名表令仰遵照並飭屬遵照由〉, 国家图书馆政府公报资讯网, 1940-09-18 [2021-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7) 
  3. ^ 杨思机. 〈民国时期改正西南地区虫兽偏旁族类命名详论〉 (PDF). 《民族研究》. 2014, 6 [2020-10-1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0-12). 
  4.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4.19 4.20 4.21 4.22 4.23 4.24 4.25 4.26 4.27 4.28 4.29 4.30 4.31 4.32 4.33 4.34 4.35 4.36 4.37 4.38 4.39 4.40 4.41 4.42 4.43 4.44 4.45 4.46 4.47 4.48 4.49 4.50 4.51 4.52 4.53 行政院, 〈禁止對邊疆同胞用足以妨害民族團結之名詞及改正西南少數民族命名表〉,數位典藏號:014-011300-0078, 国史馆藏, 1942 [2020-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