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随君定拉丁语Cuius regio, eius religio),或译教随国立,直译为“是谁的国土,就信谁的宗教”,是德意志在1555年于《奥格斯堡和约》中确定的一种政策,世俗国家中,由诸侯国的君王来决定该国臣民的宗教信仰。这虽并没有真正保障居民有宗教自由,却确认每个邦都有其宗教自由。[1]

当时因德意志宗教改革后,旧教(天主教)与新教路德派势力互相纷争,爆发了施马尔卡尔登战争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与德意志新教诸侯签订了《奥格斯堡和约》,订定了教随君定原则。使战争不再继续。

在德意志地区的224个诸侯国里,该诸侯国的君王信仰甚么教派,臣民就必须追随君王的信仰,不接受此信仰的臣民,可出卖产业并移民出境。此原则只适用于世俗国家。旧教的教会统治区中如果王公主教教长改信新教,就应该辞职,而不能强迫他的臣民改信新教。[1]

奥格斯堡和约》中允许一些市镇同时接纳新教与旧教居民。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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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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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世界政治史年表(1501-1600). [2007-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