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翼中(1896年—1969年),名朝鎏广东梅县人。幼时从父润珊习经史之学,嗣入国立中山大学政治经济系,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国民党,深受革命前辈器重,属CC派[1]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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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27年入中央党部服务,联合同志创办《众志周刊》。
  • 1930年奉派青岛特别市党部委员,先后兼组织、宣传部长及青岛民国日报社社长。
  • 1932年调任汉口特别市党部委员,嗣奉派指导北平、天津、河北、北甯、平绥各党部党务整理委员。
  • 1933年转任江苏省政府科长,并兼任苏北匪案审理处主任,3个月间审理匪案3,000馀起。抗战军兴,先后任中央社会部总务处长、主任秘书、中央党务委员、交通部简任秘书、中央组织部秘书等职。
  • 1945年5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旋即派为中国国民党台湾省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后担任首任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主任委员。
  • 1947年4月改任台湾省政府委员,6月任台湾省政府委员兼社会处处长,后并任合作事业管理处处长。

二二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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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中重要人物,事件发生时任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主任委员,曾于1947年3月7日乘飞机赴南京向国民党组织部长陈立夫及副部长余井塘报告当时台湾动乱情势。傍晚获党主席蒋中正接见,面报动乱状况。对蒋讯问陈仪观感,则回答:“台人厌之矣,如爱陈仪不如速为去也。”之后与陈立夫拟定“台湾二二八事件处理办法要点”,内容包括改制长官公署为省政府制、省主席不兼警备司令、省府委员各厅处长尽量起用台人、县市长提前民选、政府机关中之台人外省人…等。[2]

二二八事件被通缉之蒋渭川经藏匿逃亡一年之后,经李翼中斡旋,与省主席魏道明商量后,在李翼中、丘念台力保下,以不起诉处分结案。[3]

廖进平之孙廖继斌曾看见李翼中在陈仪去职后,写信向国民党组织部长陈立夫为蒋渭川及廖进平申冤,因廖进平已死,故信稿将廖进平之名划去。[4]

监察委员何汉文指控李翼中初到台湾,在日产接受上谋取私利。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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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冒檐诗续钞 李翼中著 1962
  2. ^ 帽詹述事 李翼中著 1952 帽詹为李翼中阳明山住所名
  3. ^ 二二八事件资料选辑 大溪档案
  4. ^ 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证稿 黄彰健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