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
江西省政府是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在江西省的最高地方行政机关。自民国16年(1927年)2月20日南京国民政府改组江西省临时政治委员会为江西省政府委员会开始,到民国38年(1949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赣县为止,前后历时23年。
江西省政府 Jiangxi Provincial Government(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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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基本信息 | |
员额 | 0人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27年3月30日 |
前身机关 | 江西省临时政治委员会 江西省政府委员会 |
解散日期 | 1949年10月21日 |
后继机关 | 人员归入台中市政府 |
历史沿革
编辑民国16年(1927年)2月20日,蒋中正以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名义裁撤江西省临时政治委员会,设江西省政府委员会,设委员9至11人,从委员中选出1人为主席,下设民政、财政各厅。3月26日,武汉国民政府决定改组江西省政府,并于同日发布免职令,后于30日发布任命令。9月宁汉合流后,隶属于南京国民政府。
民国26年(1937年)后,因日军入侵,赣北一带先后沦陷,江西省政府迁往赣南一带。民国34年(1945年)8月,对日抗战结束,江西省政府恢复其行政管辖区域。民国38年(1949年)5月,因江西省省会南昌市为中共解放军占领,江西省政府再次迁往赣南。8月,随著解放军进入赣南,江西省政府从赣县撤退之后,随即展开迁移台湾省的规划工作。9月14日正式将江西省政府办事处迁往台中市,共有95人将随省府来台,10月5日省府各单位人员进驻台中市。10月21日,江西省政府第2101次省务会议首度在台中市召开,决议结束江西省政府业务工作。11月30日结束业务,成立“保管委员会”,负责处理善后业务及财物,将江西省府及厅处、银行之文件封存,交给台中市政府[1]。
省政府驻地
编辑江西省政府成立后,以南昌县(后为南昌市)为省会。抗战爆发后,因日军逼进南昌,江西省政府于民国28年(1939年)南迁至吉安县。由于吉安为赣江中游的重要城市,地势平坦,赣江水位较深,敌人容易沿水路、陆路进攻。所以江西省政府迁到吉安仅备不到1个月就迁往江西中南部的泰和县,泰和成为抗战时期的临时省会[2]。民国34年(1945年)1月,日军地面部队攻入吉安地区,江西省政府再迁至宁都县。抗战结束后,江西省政府迁回南昌市。民国38年(1949年)4月,解放军发动渡江战役。5月22日,南昌市为解放军占领,江西省政府南迁赣县。8月再度东迁到会昌县,随后又撤往广东省梅县、汕头市。9月,江西省政府临时办事处迁移到台湾省台中市东区,以黄金60万两购买大公街33号一栋日式屋舍办公。
历任江西省政府主席
编辑参见
编辑参考
编辑- ^ 中華民國江西省政府撤退來台之文物簡介 黃金六十兩 買屋辦公 (PDF). [2013-12-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3-06).
- ^ 曾祥桢:《抗战时期泰和市政建设与管理研究(1939-1944)》,江西师范大学论文,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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